词条 | 武汉经济协作区 |
释义 | 武汉经济协作区(长江中游经济圈)于1987年5月23日在湖南岳阳成立,为中国大陆中部地区最大的经济合作组织,以武汉为中心,跨越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南(湘)、湖北(鄂)、江西(赣)和河南(豫)四省武汉城市群、湘东北城市群和赣北城市群构成的经济圈。截止2005年11月市长联席会议,成员共计31个城市。其最高协调和决策机构为“市长联席会议”,每二年举行一次。 § 目标 突破以行政区划、单一地区或单一城市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内产业分工体系,促进城市间各个要素的融合、和城市间市场衔接等。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组建城市群(城市圈);协作区以城市群为基础,相向发展,形成大的经济圈。 未来长江中游地区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经济区,成为中国大陆继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之后第四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地区。 § 区域基本情况 武汉经济协作区面积近4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亿5千万,31个城市政区2004年GDP总量约14000亿元。区内铁路干线有南北的京九线、京广线、焦柳线和东西走向的宁西线、汉丹线、襄渝线、长荆线、武九线、石长线、浙赣线,公路有南北走向的京珠高速、105国道、106国道、107国道、207国道和东西走向的312国道、316国道、318国道、320国道。 § 历史 198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走上正常轨道。为顺应经济的发展,以重庆、武汉、南京三市市委书记共同发起,于1985年12月组建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自此长江流域地区自1985年至1987年,以上海、重庆、武汉、南京四个城市为主体,开始分别组建区域性经济协作会。 1985年,武汉、岳阳、黄石等城市发起,“武汉经济协作区”筹组工作启动,1987年5月23日经济协作区在岳阳成立。在此期间,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重庆经济协作区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分别成立。 § 历次市长联系会议 第一次市长联席会议暨成立大会,1987年5月23日于湖南岳阳召开。 第二次市长联席会议于1988年8月31日在江西南昌召开;通过了《关于加强武汉经济协作区工作网络活动的意见》。 第三次市长联席会议于1990年5月在湖北武汉召开;修定《协作区互惠原则》,通过《资源联合开发》、接纳《共同组建企业集团》等提案。 第四次市长职席会议于1991年10月18日在湖北荆州召开;原则通过《关于在区域内进一步开展科技成果推广的意见》。 第五次市长联席会议于1994年9月16日在河南南阳召开;通过了《共建油料市场》、《组建企业家联谊会》、《金星计划》、《联建宜昌经协大厦》等提案。 第七次市长联席会议于1997年6月10日在湖北孝感召开;提出建立利用好区域市场,开展跨地区资产重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第八次市长联席会议于1999年5月18日在河南信阳召开;会议通过在信阳建立茶叶电子商务市场、建立华中旅游圈提案,修订武汉经济协作区互惠办法。 第九次市长联席会议于2001年6月16日河南驻马店召开;通过《新世纪实现联合发展新跨越的指导意见》、《联办武汉经贸洽谈会》的提案。 第十次市长联席会暨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于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在湖北咸宁召开;通过了新的武汉经济协作区章程;成员28个。 第十一次市长联席会议于2005年11月18日至19日在湖南长沙召开,成员3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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