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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斯多阿学派
释义

§ 斯多阿学派

斯多阿学派存在和流行的时间很长,它的发展可分三个时期:早期主要代表是芝诺、克雷安泰和克吕西波,他们在哲学认识论等方面带有唯物主义倾向;中期主要代表是巴内修和波西东尼,这时斯多阿派传入罗马,为适应罗马贵族的需要,他们注重道德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宗教问题,并吸取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晚期主要代表是L.A.塞涅卡、爱比克泰德和奥勒留,他们只重视伦理学,宣扬服从命运,完全成了道德说教的学派。

斯多阿学派将哲学分为三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物理学)、伦理学。他们把哲学主要定义为操练德性,因此他们的哲学以伦理学为中心,逻辑学和物理学只是为伦理学提供基础。早期斯多阿学派提出,认识源于对外界事物的感觉,但又承认有关于神、善恶、正义等的先天观念。斯多阿学派哲学的基本思想是理性统治世界。他们把赫拉克利特的火和逻各斯看成一个东西,认为宇宙实体既是物质性的,同时又是创生一切并统治万物的世界理性,也是神、天命和命运,或称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受天命支配,因此人应该克已制欲,顺从命运,与自然一致地生活。这就是美德,也是唯一的善和幸福;其他如健康或疾病,富贵或贫贱等都是无所谓的。他们又认为人皆分有同一理性或世界理性,并处于相互的关联之中,所以人是平等的。人们同为世界公民,致力于公益事务是合乎理性的。斯多阿学派的克已制欲,安于天命,遵守习俗,效力国家的哲学,受到晚期希腊和罗马统治者的欢迎。

到公元3世纪,斯多阿学派已不存在,但其影响广泛而深远,罗马的法学,基督教的神学和伦理学,近代自然权利和人类平等的学说,以及G.布鲁诺、R.笛卡尔、B.斯宾诺莎的哲学等,各自在不同的方面受了斯多阿学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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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1 18: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