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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戒日帝国
释义

§ 历史背景

帝国疆域

笈多王朝被嚈哒人灭了后,嚈哒人又被又被萨珊波斯及突厥所灭,在六世纪末和七世纪初,北印度又呈分裂状态,各地诸侯割据,经过一段时间后,只剩下四个较强的王国,结成两个军事集团,其一是坦尼沙王国(萨他泥湿伐罗国)的普西亚布蒂王朝,它于六世纪初由原笈多王朝的纳罗伐弹所建,领土于朱木拿河及恆河流域,都于坦尼沙城,于光增王波罗羯罗伐弹那(586-606)统治时最强盛。另一王国是穆克里王国(羯若鞠闍国),于六世纪中叶由穆克里族伊桑那伐尔曼所建,领土于恆河中游,都于曲女城。第三个王国是高达王国(羯罗拿苏伐剌那国),于七世纪由笈多王朝封臣高达族设赏迦所建,领土于恆河三角洲地区,都于羯罗拿苏伐剌那城。第四个王国是摩腊婆王国,由笈多王朝旁支马尔瓦的提婆笈多所建,领土于中部昌巴尔河流域。四个王国中前二者与后二者形成两个敌对的军事集团。

§ 帝国建立

戒日王佛像

604年,坦尼沙国王国波罗羯罗伐弹那派长子曷罗闍伐弹那及次子曷利沙伐弹那攻旁遮普一带之嚈哒人残馀势力,当他们得知父王病重班师回朝时,父王已经仙逝,母后也殉葬。此时,高达国王设赏伽联合摩腊婆国王提婆笈多攻曲女城,穆克里国王格腊哈伐尔曼战败被杀,城陷,皇后罗伽室利(坦尼沙公主)被提婆笈多囚于城内,联军亦已迫近坦尼沙城。

605年,坦尼沙国王长子曷罗闍伐弹那毅然即位为王,亲兵征曲女城,迎击提婆笈多,本国由次子曷利沙伐弹那守卫,虽然成功击败提婆笈多之军队,解放曲女城,但曷罗闍伐弹那却被设赏伽所杀,坦尼沙军队退回本国。606年,曷利沙伐弹那在大臣婆尼拥护下即位,是为喜增王,号「戒日」。即位后,立时再赴曲女城迎战联军。途中与高达国北方宿敌迦摩缕波国王拘摩罗结盟,前后夹击高达国。提婆笈多提前释放罗伽室利,戒日王亦顺利将联军逐出曲女城。

曲女城收复后,穆克里国由罗伽室利统治,实则形成了两国的联邦。六年内先后剿灭北印度诸国。612年,穆克里国的贵族和群臣请求下,戒日王继承曲女城的王位,两国合併形成戒日帝国,定都曲女城,北印度政治重心由华氏城西移至曲女城。

§ 历史征讨

戒日王时期建筑遗迹

戒日王朝建立后,戒日王继续北伐、东征西讨,又在往后数年企图征服南印度,完成次大陆统一霸业,但受到南印度遮娄其王朝的补罗稽舍二世击退,620-634年间,戒日王曾进军德干,在纳马尔达河与补罗稽舍二世守军相遇,戒日王战败回退北印度,南北两王朝故以纳尔马达河为界线。

然而戒日王在东西征讨方面非常成功,高达国王设赏迦以孟加拉为根据地对抗戒日王东进,637年设赏迦去世,孟加拉地区归入戒日王统治。东北印度的迦摩缕波王国,早与戒日王结盟,并且承认戒日王在北印度的宗主权。643年,戒日王又征服康戈达地区,领土向东南发展。在西方,戒日王朝最远及古吉扑特及信德地区,戒日王征服摩腊婆国及西北的伐腊毗国,伐腊毗国国王杜鲁婆跋吒二世迎娶戒日王之女,两国结盟。

§ 发展衰亡

戒日王朝实施封建制度,帝国境内有三十多个封建藩国,戒日王就是联盟的盟主。由于封建关係得到发展,各地封臣藩王不断扩张势力,帝国末期地方割据加剧,地方分权更为明显。647年,戒日王去世,帝国随即瓦解,北印度重新分裂。

§ 政治发展

玄奘的留学印度路径

印度的封建制度萌芽于笈多王朝,在戒日王朝时期被充分确立。印度土地本为国有,称「王田」,王田被划为四个部份,一为国用,以征田赋,充作祭祀、王室花费之用,二为封建,用来封赐大臣宰相,上至大臣,下至官员幕僚皆有不等的封邑,三赏高才,给知识份子肯定,四赏异道,赏给宗教团体.以求福德,故称福田,实际上是「教田」,由于帝王大量布施,令婆罗门教祭司、佛教寺院及印度教神庙都有大量土地,成为大土地所有者。

戒日王曾对教俗大贵族大量封赐土地,根据已发现之631年戒日王赐地铜牌记载,原本施捨出来的土地是一个婆罗门僧侣以假铜牌所佔有,这次分出来的土地由另外两个婆罗门僧侣瓜分,敕令中又说,这次土地施捨将土地上所获得村民的土地税,以及可徵收收入的权利皆一併转移,又附有传子权,直至天长地久。这种世袭的封地制,令封建主自成一小王国,例如王舍城着名佛教中心那烂陀寺受国王钦重,佔地达百馀邑,一邑基本上就是一条村,每邑一般就是二百户。正因如此村社农民转化为依附农民,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随着分封土地佔有权的转移,同时转换主人,甚至需加强缴租及赋税,从而可得知封建经济不在于土地的多少,而在于土地上农民的多寡。

§ 封建制度

戒日帝国地图

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最后确立。戒日帝国的土地原则上仍属国王所有,称为“王田”。国王有权处理王田。据玄奘《大唐西域记》所载,王田分四种:一为帝国占有地;二为官僚占有地(禄田,食邑);三为婆罗门(硕学高才者)占有地;四为寺庙占有地(福田)。戒日王对教俗地主的布施和封赐,是将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的。教俗地主的土地均由村社农民耕种,农民不仅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随着土地占有权的转移而转换主人。农民要向领主交纳收获物的1/6,还要交“费用”(货币)和服劳役。农民还得通过村社向国家缴纳捐税。村社组织依然保留,并保留着公共土地,公社首领和公社会议的权力还比较大,有自治特点,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村社仍以大家庭为单位,并保留着定期重分土地的习惯。戒日王对教俗地主布施或封赐的土地,其数量很大,多者可达百邑(一邑相当于一个村社,200户农民),如那烂陀寺就拥有土地200邑,依附农民多达4万人。教俗大土地所有者对其领地具有世袭权或自由支配权。封建主还握有领地上的行政、司法权,他们可以任意处置农民。因此,戒日王时代,印度的封地、赐地已脱离政府的管辖而具有独立性。戒日王死后,大封建主纷纷割据称雄。从7世纪起到12世纪末,北印度出现了许多“拉其普特人”的小王国。

§ 宗教发展

戒日王时期浮雕

戒日帝国时,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婆罗门教和佛教不适应日益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4世纪前后,由婆罗门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义和民间信仰,逐渐形成新婆罗门教。8世纪经商羯罗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主要经典有《吠陀》、《奥义书》、《往世书》、《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等,教义与婆罗门教类同。主神有互相关联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即婆罗摩、毗湿奴、湿婆三大主神。婆罗摩(大梵天)是创造世界之神,毗湿奴(遍入天)是赐福神,主管维持世界,湿婆(大自在天)是毁灭神,主管破坏世界,也是苦行神和舞蹈神。

§ 种姓发展

随着奴隶制解体及封建制形成,种姓制度也有着一定的发展,四种姓中婆罗门及刹帝利两个高级种姓,仍然保持他们的统治阶级,他们从历代君主取得大量土地,并被土地上居民实行租税剥削及司法审判。戒日帝国时,种姓制度有了很大变化,婆罗门和刹帝利基本没有变化,但吠舍分化,只剩下少数富有的商贾。首陀罗地位有所上升,与破产的大量的吠舍逐渐构成新型的首陀罗种姓——依附农。这样,名称未变,内容有了变化,前三个等级是封建主,后一个是依附农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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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8: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