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心肺脑复苏 |
释义 | 心肺脑复苏 § 内容 任何心脏病或非心脏病人,在未能估计到的时间内突然心跳停止,称为心搏骤停。其中外表健康或非预期死亡者,在某种外因(如激动、疲劳或饮食等)或无外因作用下突然发生非暴力死亡,称为猝死。这里要强凋心搏骤停的突然性及非必然性,具有复苏(reanimation)的可能性,若不及时抢救,则必然从临床死亡发展到生物学死亡。 心搏骤停的原因很多: ①心源性。占绝大多数,如冠心病、慢性瓣膜病伴心衰、心肌炎、心肌病、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②创伤或大出血。 ③窒息。如气管异物、颈部勒缢、呼吸道灼伤等。 ④麻醉和手术中意外。如麻醉过深、麻醉剂过敏、缺氧及二氧化碳积蓄、迷走神经反射等。 ⑤其他。如触电、溺水、过敏、急性中毒、严重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以及心导管检查和心血管造影并发症。心跳与呼吸骤停方式在多数病例为心跳停止在先,继之呼吸停止。但在少数病人中顺序可相反。心跳停止即意味着全身组织细胞的氧供停止,常温下心跳停止3秒钟病人即感头晕,10~20秒钟即发生昏厥,30~40秒钟出现抽搐和瞳孔散大,60秒则呼吸停止和大、小便失禁,4~6分钟脑组织发生不可逆损害,10~20分钟心肌细胞发生不可逆损害。 【诊断】 在心电图上,心搏骤停分为心室颤动、心室停顿和电机械分离三种类型,但在临床实践中常常不能依赖心电图诊断,而是根据如下征象来判定: ①突然抽搐,继之深昏迷、呼吸停止、全身肌肉松弛,并且扪不到大动脉搏动(常扪颈动脉,婴儿扪肱动脉),即可诊断为心跳和呼吸骤停。实践中常采用大声呼叫、拍打面颊或肩部、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或合谷穴5秒钟等方法,来判断有无意识反应。 ②心前区扪不到心脏搏动,听不到心音,瞳孔散大和光反应消失等,可以佐证诊断,但不能反复检查。 ③心电图检测可以证实心脏停搏,并可确定其类型,然而这不但需要条件和时间,有时候由于干扰和导联选择的原因,也可造成错误。 【治疗】 心跳与呼吸骤停为l临床上最紧急的危险情况,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CRP)。由于脑组织对缺氧最为敏感,循环停止后4~6分钟即发生严重损害,10分钟后脑组织基本死亡。常温下在心跳停止10~20秒之内及时复苏者,可不遗留有害影响,4分钟内复苏者,约50%病人可存活,6分钟开始复苏者,仅4%有可能存活,10分钟开始复苏者,几无存活可能性。复苏成功的先决条件是及时心脏复苏,而最终关键是脑复苏。因而,完整的复苏概念应是心肺脑复苏(CPCR),规范的复苏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和9个步骤。 1.基础生命支持(BLS)——初期复苏 (1)保持呼吸道通畅:平衡地置病人于仰卧位,平躺于地面或床板上。抢救者一手置于病人前额并向后下方推,使头后仰,另一手的食、中二指置于下颌骨的近下颏处,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颌(仰头举颌法),观察5秒钟左右,如无呼吸,则立即做人工呼吸。如果鼻孔、口腔内有多量泥沙和各类液体(如粘液、胃液、血液等)积聚时,应立即予以清除。 (2)施行人工呼吸:抢救者用按前额的手的拇、食指捏闭病人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紧贴病人的嘴(要把病人的嘴完全包住),用力向病人口内吹气,直到病人胸部抬起。吹气完毕后,即与病人的口部脱离并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作下1次人工呼气,同时放松捏鼻的手,以便让病人从鼻孔呼气,并观察病人胸部塌陷,有气流从口鼻排出。每5秒钟吹气一口(10~12次/分,)每次吹气800ml~1 200ml。当病人牙关紧闭或有严重口腔损伤时,可用口对鼻人工呼吸。对婴幼儿可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吹气时暂停按压胸部,单人CPR时,每按压胸部15次吹气2口,即15:2;双人CPR时,每按压胸部5次吹气1口,即5:1。 (3)建立人工循环:人工建立循环的方法有两种,即闭式胸部按压和开胸心脏挤压,现场急救中用前一种。病人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如为弹簧床则应在病人背部垫一足够大的硬板。抢救者右手掌根部按于病人胸骨中下1/3交界部位,左手掌根部重叠放在右手背上,两手指的方向交叉并抬起离开胸部,双臂伸直,以肩背部力量垂直向下用力按压,频率80~100次/分,下压深度4era~5cm。压下及向上放松的时间大致相等,放松时手掌不离开病人胸部。另一人能够触及病人颈动脉或股动脉搏动,证明按压有效。开始复苏1分钟后检查1次脉搏、呼吸、瞳孔,以后每4~5分钟检查1次,每次不超过5秒钟。在医院内或急诊室内,闭式胸部按压10~15分钟(最多不超过20分钟)无效时,应改作开胸复苏。胸部创伤尤其伴有心脏创伤、心包填塞、气胸以及严重脊柱和胸廓畸形者,应积极进行开胸复苏,但是严重头部伤者不是适应证。方法是:应在气管内插管控制呼吸下进行。快速消毒皮肤,做左前外第四肋间切口进胸,右手迅速伸人胸腔,在心包外用手指将心脏向胸骨反复挤压,同时安置肋骨牵开器。如不能使心搏恢复,应在膈神经前纵形切开心包,直接挤压心脏。单手挤压法为右手拇指在心脏前面,4指在心脏后面,有节奏地挤压心脏。双手挤压法为右手置于心脏后面,左手在心脏前面,共同按压心脏。按压时不要扭曲心脏及压迫冠状血管,避免用手指尖以防穿透心室壁,按压间歇尽量将手松开以便心脏充盈。按压速度一般为80次/分。按压心脏有效时应扪到周围动脉搏动,心肌色泽转红润、张力增加,心室纤颤由细颤变为粗颤。心脏复苏后,冲洗胸腔,心包开窗引流,放置胸腔引流管,逐层关闭胸腔。 2.进一步生命支持——继续复苏 (1) 除颤与临时起搏:成人非创伤性心搏骤停多为(80%~90%)心室纤颤,在停搏1分钟之内,最初目击者给予1次胸前叩击,有时可使心搏恢复,方法是:施救者握拳,用小鱼际侧方,从病人胸部向病人胸骨中部用力捶击,但不能反复捶击。心室纤颤一般均需非同步电击除颤恢复心律,越早越好。未开胸 者,行胸外除颤,电极板涂以导电膏或外包多层生理盐水纱布,紧密接触皮肤,减少皮肤电阻抗并避免皮肤灼伤,一个电极板置于左侧第五肋间腋前线心尖 区,另一电极置于胸骨右缘第2~3肋问,除颤电能一般成人首次200J,若无效时第二次300J,以后360I。儿童首次除颤用2J/kg,若无效时用4J/kg。已开胸者,行胸内除颤,电极浸泡生理盐水后分别置于左﹑右心室面,直流电能量首次用10J,若无效时,第二次用20~40J,以后用40~60J。遇有顽固性室颤,可以心内注入利多卡因100rag、或普鲁卡因胺100rag~200mg或溴卡胺200rag等药物,以增强除颤效果。过去认为,对反复除颤仍不能复跳的心脏,均可进行胸外或胸内电极临时起搏。实践中发现,室颤心脏或严重缺氧而无收缩性的心脏,用起搏不能复跳。复跳后心率小于60次/分且对阿托品和肾上腺素反应不佳者,或有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可用起搏提高心率,防IE再停搏。 (2)复苏时药物治疗:第一线药物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和碳酸氢钠。肾上腺素常规剂量为每次O.5mg~lmg(O.02mg/kg),静脉内或稀释成10ml,气管内给药,3~5分钟重复1次。目前趋向于大剂量给药,每次O.03mg~O.2mg/kg,甚至有人主张超大剂量,但有不同意见。尚可应用多巴胺,但不主张应,用异丙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和钙剂。利多卡因的应用方案是:在复苏过程中首剂1.0mg/kg,静脉缓注,间隔10分钟重复给药,O.5mg~1.0mg/kg,心脏复跳后改为持续静脉点滴,lmg~4mg/分。因利多卡因有抑制心肌、减弱室颤波幅和频率的作用,从而增加除颤困难,故而用量不宜过大、过频、过快。目前对复苏期间碳酸氢钠的应用亦持类似观点,心脏停跳10分钟之内和动脉血pH值≥7.20,不给碳酸氢钠,甚至有人主张在有效循环和呼吸未能重建之前不给碳酸氢钠,以免使氧解离曲线左移、引起高钠高渗状态,甚至引起反常性细胞内和颅内酸中毒,抑制心肌及其对肾上腺素的反应。应用时可先给1.0mmol/kg,10分钟静滴完,以后每间隔10分钟重复半量。近年来,发现心搏骤停伴有内源性阿片样物质(OLS)释放增加,吗啡受体拮抗剂纳络酮可有效地拮抗OLS,已列入我国CPR规程,静脉通路建立后,尽快静脉注射2.0mg,以后每半小时重复1次。 3.复苏后处理——持续生命支持 除了对原发胸部伤和其他部位伤进一步检查和救治外,重点在于防治多器官功能不全和衰竭,关键是脑复苏。必须严密观察和监测多项功能指标,积极进行持续生命支持。 (1)循环功能支持:心脏复苏早期需要诱导性高血压,继续应用肾上腺素(每分钟O.05 μg~O.2μg/kg)和多巴胺(每分钟2.5μg~10μg/kg),但在复苏后往往血压迅下降或不稳定,最好监测肺毛细血管嵌压(PCWP)、心排指数(CI)和中心静脉压(CVP).在补足血容量的基础上,或者PCWP>2.0kPa(15mrnHg)时,可应用硝普钠,从小剂量(每分钟O.5μg/kg)开始,以减轻心脏负荷和改善循环。对于心动过速等心律失常,首选利多卡因,首剂静注50mg~75mg,接着持续静滴,每分钟0.02mg~0.05mg/kg,顽固性心动过速可用电复律和静滴胺碘酮维持。心动过缓可用阿托品或山莨菪碱,必要时心内起搏。防止心脏复苏后再停搏。 § 配图 § 所属分类 急症医学 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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