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恋足癖 |
释义 | § 简介 恋足癖 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对美足的迷恋,古代也有很多记载。如果仅仅是喜欢,那构不成恋足癖。只有到非有美足不能性满足,或者是超出性伴侣之外骚扰其他异性才算是恋足癖。 § 属性 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变态心理学》,2005) 恋足癖恋物癖是性倒错的其中一种,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物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恋物癖比较强烈的人,可能会以偷窃,甚至以暴力的手段获得所需的物品。(《变态心理学》,2005) 部分恋足者会以别人践踏自己以获得快感,因此有些恋足者亦带被虐狂的角色。被虐狂透过被羞辱,被施加痛苦(鞭打、践踏、掌掴等)以获得性愉悦。这些羞辱或伤害通常设定在某一范围,倘若这些活动过了界限,有可能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例如有一种被虐的方式称为自体性欲窒息,以勒束自己达到窒息的效果,在美国导致极多的被虐狂死亡。(《变态心理学》,2005) § 成因 恋足癖 恋足癖是种恋物癖。大部分恋足癖患者都与环境影响和性经历有关,最初性兴奋出现时可能与足偶然联系在一起,经过几次反复就形成了条件反射。这类情况多是在青春期出现。如曾有一男青年在地上躺着,一位风韵十足的女性将一只脚放在他身上,这一偶然动作激发了他的性欲,后来此男子成为一个终身的恋足癖者。还有些恋足心理的形成,与童年时的性心理障碍有关。如小时候无意碰到女性的乳房或看到女性的性器官,被当作一种“罪恶”予以惩罚,这必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女性的乳房和性器官是不可接触的印象,长大后,他对女性的兴趣便转移到足。[1] § 生理学解释 不少人尝试解释恋足这一行为,然而到现时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 恋足癖 Vilayanur S. 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和阴道一样均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有个别的研究者认为,恋足可能像羊癫症一样,因天生的脑部损伤导致。 心理学上恋足癖的解释 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女性的脚,尤其是在中国,经常被隐藏起来,因此男性透过偷窥女性的脚,能获得心理上窥破别人秘密的快感。有精神分析学家认为,某些在孩提时代经历过别人性交的男性,可能会在潜意识中有“阉割恐惧”,从而使他们长大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插下式性交,从而寻找别的事物如别人的足部代替。 § 环境影响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前苏联医学家波波夫举了一例,一个男孩在初次性兴奋时,在女性浴室的锁匙孔看到女性的大腿,从此这男孩一看到女性大腿就产生性兴奋。另一理论认为足踝的弘度容易令人联想到女性的臀部,从而吸引男性。 § 相关记载 著名的精神病学者卡尔·A·梅林杰尔在其《人类心灵》中分析道:“世界各国的神话和民俗里有大量的材料表明,脚与性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某些地方的某些时期,人们甚至觉得裸露脚比裸露生殖器更可耻。在世界很多地方,人们认为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裸露出自己的脚是丢脸的,即使穿着鞋子也是如此。妇女把脚和腿包裹、装饰起来,从而使它们更加引人注目,具有多种特殊的心理学价值,其中有意识到的,也有潜意识的。它们表现出相当的性特色,因而被看成是极有价值的器官。” § 治疗 恋足癖的治疗是极其困难的,目前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恋足癖属于心理性障碍,是人格障碍的一种,这种扭曲的心理非常稳定,很难改变,目前没有任何药物性疗法,而且心理疗法作用也不十分明显。形成这种心理障碍和基因有关,再者就是社会的一些影响,形成的时间跨度很长,往往是从小就开始的。一旦形成这种心理障碍,要让心理障碍患者改变,和让正常人改变性取向一样困难,只能使用普通恋物癖的治疗方法: ①用认知疗法,进行较系统的性教育。 ②用厌恶疗法,对标的物反感。如用污损的或有霉斑的贴身用品来实施。特别当能够从患者收藏物中找到的,最有效果。 ③橡胶圈疗法,给不良意念以轻微惩罚性刺激。 ④社交疗法,改变内向,不爱社交的性格。 这些方法效果甚微,而且经常因治疗不当而形成性冷淡、性厌恶、抑郁症、精神分裂等更严重的疾病。 § 引发案件 2004年07月3日 美国宾法尼亚州葛林斯堡地区一位男子以吮吸女性脚趾为癖好,他对一位未成年女孩和两位女性进行了“袭击”,星期五,舔脚趾变态狂基尔帕和特里克被警方囚禁,并被判处1万美元的罚款。法院判基尔帕和特里克犯有猥亵罪、偷袭侵犯未成年少女罪。昨天,基尔帕和特里克放弃了对自己处罚的申诉权。 2006年09月10日 一个恋足癖的男子在南京中华门偷拍女孩子的腿和脚,相机里有近700张照片,结果被当场被逮捕. 年10月21日 一有恋足癖的男子跑到某饭店就餐,顺便偷走一双女丝袜,结果竟将一辆电动车忘在饭店门口。返回寻车的男子被当场抓获。 2007年6月5日 香港16岁少年经常浏览有关女性腿部的网站,自此对女性双脚、女装鞋及袜子“情有独钟”,后来到达难以自制的地步,于今年3至5月期间,对6名女子的腿部“施袭”,专抚摸女事主的右腿,并公然抢去她们的右鞋回家自渎。他5日被裁判官判处18个月, 2007年8月14日 吉林德惠刘加军对涂红脚指甲的女子特别感兴趣,脚指甲越红,越能激起他的犯罪欲望。一次,一家饭店的3位服务员下班后回到了租住的小屋,一个黑影尾随她们也进了屋。闯入房间后,黑影拿出一把刀进行逼迫,3个女孩中有两个被他强奸。14日晚刘加军被刑事拘留。 2008年12月03日 齐鲁电视台报道大四女生临近毕业,到一家公司面试准备参加工作,领导表示去公司看看,结果把女生带到居民楼。原来该老板有恋足癖,伸舌舔她的脚。 § 讨论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其实,脚并非人想得那么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从这诗中可见李白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可见他并不认为脚一定是肮脏丑陋。而李白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明显的超过对异性身体的兴趣,所以诗人难逃恋足的嫌疑。 中国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更是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从中也可见不仅是古代人懂得脚之美,现代人也一样懂。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此外,人们对于初生的婴儿,往往喜欢亲他的脸和小脚板,这在某程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恋足的行为,然而相信没有人会用奇异的目光看他,因为婴儿的脚丫是公认十分的可爱。 现代人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相信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人。 这现象能在“与爱的关系”的一文找到部份答案,另外应注意的是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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