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戈登·科曼 |
释义 | § 概述 戈登·科曼他完成第一部作品《奇迹终于发生》时,还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一个稚气未脱的初中生 。他以学生的身份,用学生的眼光,写学生的生活,自画青春,原汁原味,反映了少年时代的热忱、淘气、苦恼和无忧无虑,展现了一群年轻的生命在成长途中生动的足音和醉人的笑颜。他被人们称为“少年天才作家”。[1] § 经历 随后,作者一口气写完了其余6本同一主人公的小说,形成了近70万的系列小说。他中学毕业时,已经有8部小说被正式出版。之后,他进入了美国纽约大学学习电影和剧本创。对于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年作家,美国和加拿大教育界、文化界表示了极大的惊叹。戈登·科曼的这部小说是充满活力的作品。戈登·科曼和布鲁诺们一起成长! 加拿大著名文学杂志评论说:只要你一读这本书由中学写的书,准会爱不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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