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育科学研究 |
释义 | § 定义 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科学研究就是运用科学方法,探索教育领域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1] 首先,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研究工作者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认识过程,是一种“发现”、“探索”的过程,旨在发现新的、尚未被认识的教育领域的东西的过程。 其次,教育科学研究所要探索和发现的是教育领域中尚未认识或彻底揭示的教育规律,同时对现存的教育理论观点、方法和价值进行反思评价,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再次,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探索教育领域的客观规律。研究方法要科学,包括依研究目的、任务,选用适宜方法和遵循科学的程序。[1] 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与方法,遵循一定的科学研究程序,通过对教育现象与事实的解释、预测和控制,探索教育规律的一种认识活动。 § 方法 常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历史法、比较法、统计法、实验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等。 § 流程 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提出研究课题——制订研究计划——实施研究计划——总结研究结果。 § 特点 (1)研究对象的复杂性。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人特有的社会性活动。教育科研是以“人”为研究对象,同时涉及到个体和群体两方面的行为,变量复杂。 (2)研究范围的广泛性。教育不仅与人的发展关系密切,而且与社会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教育研究要涉及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又涉及教育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各种外部联系,因此不仅要研究教育对象,而且需要注重研究发展教育的各种条件,各种影响,研究教育者的素质等。 (3)研究方法的综合性。要探求教育活动规律,常常不能运用单一的方法获得结论,而必须综合地运用各种研究手段、途径。随着学科的发展,各学科联系的加强,如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作为社会科学之一的教育科学研究要依据和吸收其他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借鉴其他学科的基本概念、方法与技术手段等,同时又要考虑本学科自身特点选择和设计适宜的研究方法,即不仅要注重运用经验思辨的方法,进行观察和综合性描述,又需尽可能对量的因素加以关注,将定性与定量结合,如此才能获得科学可靠的结论。 (4)研究的伦理性。教育研究对象是人,研究目的是为了使教育更符合规律从而促进人的发展。研究不能违背伦理性原则。[1] § 层次 1、依研究目的教育科研可划分为五个层次,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评价研究和行动研究。这五个层次从行动研究到基础研究是从非正规向正规化递增,其应用的即时价值呈递减倾向,而在理论上的长远价值则呈递增状态。 2、教育科研的方法体系层次。教育科研方法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方法论、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研究手段。 教育科研方法的最高层次是哲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正确认识教育现象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教育科研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为指导。 一般科学方法是介于哲学方法论与具体研究方法之间的系统科学,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耗散结构论、突变论、协同论等系统理论。它为科研提供了一系列原理原则,如整体系统原理、有序原理、动态原理、反馈原理等,它具有现代科学研究共同的一般方法论性质。 具体研究方法即适合特定科学的专门的研究方法与技术手段。就教育而言有收集资料的方法如:文献法或历史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等;分析处理资料的技术手段如:系统分析法、制表法、抽样法和计算机技术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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