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情绪理论 |
释义 | § 情绪理论 中国古代把情绪理解为人性的波动和扰乱,有“情,波也;心,流也;性,水也”《关尹子》;“性之有动者谓之情,性之有喜怒犹如水之有波浪”(程颐),以及“性是未动,情是己动,心包括己,未动”(朱熹)之说。早期的情绪研究是由哲学家、神经病学家、神经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分别进行的。研究方法包括直觉理解主观经验、生理变化的测定和表情行为的测量。情绪理论流程图 心理学各学派都重视情绪的研究,它们都以自己的理论体系和观点来解释情绪。现象家心理学家倾向于直接研究主观经验,他们在对世界、对他人、对自己的体验方面作过许多描述,试图以此了解人类情绪的本质。行为主义者一贯反对主观的和内省的方法,他们把情绪看作是一种遗传的“模式反应”,这种模式反应包括总的身体机制的变化,尤其是内脏及腺体系统的变化。 精神分析学派则又提出无意识情绪,快乐原则,焦虑理论及防御机制等独特的概念。这些理论对于现代情绪理论的发展有相当的影响。现代情绪理论倾向于从认知和信息加工的观点来研究情绪。另一些学者则从情绪的适应价值探索其对人类生存和心理发展的作用。在情绪研究的发展中,比较有影响的情绪理论有以下几种: 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 由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和丹麦生理学家C.G.朗格于19世纪80年代先后提出的一种情绪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情绪是对机体变化的知觉,机体的生理变化在情绪经验中是第一位的,个体的情绪是直接由生理变化引起的。根据这一理论,情绪的产生必须先有引起知觉的刺激;这种刺激引起个体内脏的活动和骨骼肌的反应;这些生理反应反馈到脑而产生情绪体验。詹姆斯明确地说过:“知觉之后,情绪之前,必须先有身体上的表现发生,所以更合理的说法是,因为我们哭,所以愁;因为动手打,所以生气;因为发抖,所以怕。并不是我们愁了才哭,生气了才打,怕了才发抖……。” 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引起了一系列的实验研究,但是得到了许多与他们的理论相反的事实。例如,在实验室给被试注射肾上腺素,激起发抖、心率加速、血糖增加、呼吸急促等惧怕情绪所特有的机体变化,但被试并不一定体验到惧怕的情绪;相反,人为地中断情绪特有的机体变化,也不一定导致情绪的破坏。这些实验证明,情绪不只是自主神经系统支配下的机体变化的知觉,它还受到更高级的神经中枢的调节和支配。鉴于这种理论首先提出了生理变化是情绪过程不可缺少的因素,推动了情绪生理机制的实验研究,因而有其重要的历史价值。 情绪理论 丘脑情绪理论 W.B.坎农不同意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并根据P.巴德等人关于切除间脑以上全部结构出现“假怒”的实验,于1927年提出,情绪的产生是大脑皮层解除丘脑抑制的综合功能,即激发情绪的刺激由丘脑进行加工,同时把信息输送到大脑及机体的其他部分。输送到大脑皮层的信息产生情绪体验;输送到内脏和骨骼肌的信息激活生理反应。身体变化和情绪经验是同时发生的,而情绪感觉则是由大脑皮层和自主神经系统共同激起的结果。 坎农-博德学说强调大脑皮层解除丘脑抑制的机制,把詹姆斯-朗格对情绪的外周性生理的研究推向中枢性生理的研究,着重情绪在脑中的定位机制是有贡献的。然而他们的理论仍然是不完整的,如忽视了大脑皮层对情绪的作用,以及外周性变化对情绪的重要意义。后来的研究进一步证明,整合情绪冲动的重要中心是下丘脑。1954年J.奥尔兹和 P.米尔纳用微电极进行“自我刺激”的实验,证明在下丘脑、边缘系统及其临近部位存在着“奖励中枢”和“惩罚中枢”。目前,一般认为,情绪的复杂生理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丘脑、边缘系统、脑干网状结构的功能,大脑皮层调节情绪的进行,控制皮层下中枢的活动。 情绪理论 认知-生理结合情绪理论 近年来,人们倾向于从生物机体内部平衡的控制原理来看待情绪的产生过程。同时,情绪的认知理解逐渐发展起来。K.H.普里布拉姆认为情绪以有机体的一种有组织的稳定性为基线,这种稳定性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调节的机体正常过程和适宜状态;当不适宜的信息输入超越了这个基线,它所引起的被扰乱的程序就是情绪,即把情绪看作由某种原因引起的“不协调”过程。 当代信息加工理论接受了这种观点,并认为对信息的知觉分析和概念判断之间的不协调是情绪的原因。20世纪60年代,S.沙赫特和J.E.辛格进行了一项实验研究,他们用药物诱发出被试的某种生理状态,并为各个被试布置了不同的情境。结果证实,激起了同样生理状态的被试,由于在不同情境中对同一生理状态的不同认知性解释,就产生了不同的情绪体验。因此,沙赫特和辛格认为个人对自己情绪状态的认知性解释是构成情绪的主要因素,经刺激所激活的生理变化是构成情绪的次要因素。他们还认为,泛化的生理反应决定情绪经验的强度,而情绪的性质则由对情境的知觉所决定。沙赫特和辛格的理论又可称为认知-生理结合说。 认知-评价情绪理论 M.B.阿诺德是情绪评价学说的创建者。她认为情绪是一种朝向评价为好(喜欢)的东西或离开评价为坏(不喜欢)的东西的感受倾向。她认为任何评价都带有情绪的性质。她把评价看作是由知觉而产生的活动倾向;当倾向强烈时就可称为情绪。对情境事件的评价而引起的情绪会诱导人选择适合于情境的反应行动。阿诺德认为记忆是评价的基础;任何新东西都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凭借的,新事物能引起与过去经验相联系的感情回忆,这些回忆是过去评价的再现;想象是评价的重要环节;在当前情境与感情回忆结合起来时,即可预期未来和计划行动。这种评价的完整、复杂过程几乎可以在一瞬间发生并完成。 情绪理论 R.S.拉扎鲁斯进一步把阿诺德的评价扩展为评价、再评价过程;这个过程包括筛选信息、评价、以及应付冲动、交替活动、身体反应的反馈、对活动后果的知觉等成分。他认为情绪是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反应,称之为“反应综合征”;每种情绪都包括生理、行为和认知3种成分反应。这3种成分在每种特定的情绪中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而又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它们的不同组合是构成各种具体情绪模式的特定标志。拉扎鲁斯强调,个体心理结构(包括信仰、态度、人格特性等)是认知因素的决定条件之一。在个体心理结构中,社会文化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评价和反应方式。他提出文化对情绪的影响有4种途径:①通过对情绪刺激的知觉和评价;②文化直接地影响表情;③通过由情绪概念的影响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判断系统;④通过行为的常规仪式。 阿诺德和拉扎鲁斯的认知-评价学说端正了西方传统心理学和传统哲学把情绪视为"原始的"、“本能的”、不可驾驭的东西,因而是和理智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概念。它承认情绪有生物成分和进化适应价值,但更着重于情绪受社会文化情境的制约,受个体经验和人格结构的影响,而这一切都体现在每时每刻的认知评价之中。 动机-分化情绪理论 S.S.汤姆金斯与早期C.赫尔和S.弗洛伊德把内驱力视为动机的基本来源的观点不同,他强调感情是基本的动机系统,认为内驱力信号需要有一种激活、唤醒或放大的媒介,才能起到激发有机体行动的作用。起这种放大作用的就是感情性过程。他认为感情与内驱力相比是更强有力的驱动因素,人完全可以离开内驱力的信号而由各种情绪激动起来,无论是快乐或愤怒、惧怕或悲伤,都足以激起人去行动。 动机理论家从进化的观点论述情绪。C.E.伊扎德认为,情绪是新皮层发展的产物,随着新皮层在体积上的增长,情绪的种类也不断增加,面部肌肉系统的分化也越来越精细。他强调,生命的进行和情绪的分化、发展之所以一致,是因为情绪在生存和适应上起着核心的作用。情绪的适应价值在于它使有机体对环境事件更敏感;情绪在意识中的存在,保证对环境事件现成地去反应,情绪还激起肌体的活力,去对付那些对有机体会带来后果的信息。 情绪理论 伊扎德认为,情绪的完整概念必须包括情绪体验、脑和神经系统的活动以及面部表情模式 3个方面。他认为面部具有潜在的极度敏感的感受器,表情是血管变化刺激面部感受器而产生的敏感反应。面部表情信息向脑的反馈引起皮层皮下的整合活动而产生情绪体验。他提供了一个情绪-认知-运动的反应模型;描述了在激活情绪的过程中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以及所涉及的个体内部过程:知觉、记忆、想象、由面部-姿势而来的本体感受作用和肌体适应行为的运动反应、内分泌和其他自主性活动以及全部神经肌肉系统的自发活动,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了激活情绪的认知、生理和运动各种因素。情绪的一般过程以整合的方式作用于认知和运动系统,人格整合依赖于这3者的平衡。 情绪的动机-分化理论比认知理论更注意情绪的作用。情绪对认知的发展和认知活动起着监督的作用。在情绪-认知-运动的相互作用中,情绪是认知发展的契机;它激发人去认知、去行动。例如兴趣激起探究行为,决定认知的选择性和方向。而痛苦、愤怒或紧张情绪则使认知活动变得刻板和狭窄,限制知觉和思维,并干扰利用线索和采取变式。 情绪是意识中最重要的构成因素。从发生上说,意识的发展是遗传程序结构、生物机制的成熟和从个人-环境相互作用而来的学习的功能。婴儿知觉的发展还不足以向意识提供足够的信息输入。婴儿意识中接受的大部分感觉材料来自内感受器和本体感受器;这两种刺激对最初体验的产生是关键性的。因此,意识的第一个结构,在性质上是感情性的。人类基本情绪的性质的不变性,保证了它在意识中的构成物作用,也保证了意识的自我知觉的性质。情绪对人格整合提供动机。伊扎德提出人格是包括着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 6个子系统的复杂组织。 这6 个子系统是:体内平衡系统、内驱力系统、情绪系统、知觉系统、认知系统和运动系统。 6种人格子系统组合为 4种等级的动机。它们是内驱力、情绪、感情-知觉、认知相互作用和感情-认知结构。这 4种动机中起核心作用的是感情性过程,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形成带有一定倾向的人格结构。 § 刺激情境、生理变化、情绪经验三因素的关系 情绪的发生与变化涉及三个因素:即刺激情境、生理变化、情绪经验。 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和辛格在20世纪60年代由一系列情绪实验的结果推论出与前人迥然不同的情绪认知理论——三因素论。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认知的参与以及认知对环境和生理唤醒的评价过程是情绪产生的机制。各种情绪状态的特征是交感神经系统以一定形式的普遍唤醒,人们通过环境的暗示和认知加工对这些状态进行一定的解释和分类,认知对刺激引起的一定的生理唤醒的引导与解释导致情绪的产生。 沙赫特和辛格精心设计了证明环境事件、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在情绪产生过程中的作用的实验。这个实验先给三组大学生被试注射肾上腺素,使他们处于典型的生理唤醒状态,但只告诉被试:注射的是一种维生素,其目的是研究这种维生素对视觉可能发生的作用。然后,实验者对三组被试作了三种不同的说明来解释这种药物可能引起的反应:(1)告诉第一组被试,注射后将出现心悸、手抖、脸发烧等现象(肾上腺注射后的正常反应);(2)告诉第二组被试,注射此药后身体发抖,其他的反应不会有;(3)对第三组被试不作任何说明。 这个实验的第二步是将三组注射完肾上腺素的被试各分为两部分,让他们分别进入预先设计好的两种实验情境中休息。一个实验情境能看到一些滑稽表演,是引人发笑的愉快情境;另一个实验情境有人强迫被试回答繁琐的问题,并强加指责,是惹人发怒的情境。 实验预测:如果情绪是由刺激引起的生理唤醒状态决定,那么这三组被试应产生一致的情绪反应;如果情绪由环境因素决定,则各组被试应是在愉快的环境中感到愉快,在愤怒的环境中产生愤怒。但是,实际结果却是:第二、第三组被试在愉快环境中表现出愉快的情绪,在愤怒的情境中表现出愤怒的情绪,而第一组被试则没有表现出“相应”的愉快或愤怒的体验。即第二、第三组被试的情绪反应证实了生理唤醒和环境因素的作用,而第一组被试的表现则说明了认知因素的决定作用。由于实验者准确地向第一组被试介绍了药物会引起的身体反应,使被试对后来的真实生理反应有了正确的估计与解释,并将环境对他的影响也进行了认知解释,因而能平静地面对环境作用。 研究者因此认为,外界情境或生理变化,虽然也是产生情绪的因素,但人对自己状态的认知(情绪经验),对情绪反应起着决定作用,或者说是主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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