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人才租赁 |
释义 | 人 才 租 赁 人才租赁服务简介:人才租赁对象:在国企、合资、三资企业,外企驻穗办事机构,民营、私营企业等工作的人员。 人才租赁主要做法: 1、公司受用人指标限制,须将部分员工以租赁的方式留在公司工作,同时又不增加用人的负担,该批员 工与人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人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必须给 人才机构支付租赁费(含该批员工的工资、社保费以及支付给人才机构的服务费等)。 2、公司以租用劳务的形式向人才机构租用人员,以完成某项工作为目的,公司统一支付一笔租赁费用, 由人才机构招聘所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人才租赁的好处: 人才租赁的用人形式是适应我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而诞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用人制度 束缚了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人才租赁的出现,开始解除这种束缚,以寻求人力资本最大化。 ⑴节约了企业运营成本。用人单位在核算租赁人才的总支出时,主要是考虑职位效益、以市场价格 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等,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 降低。 ⑵人事管理便捷。开展人才租赁服务,目的是为了改善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企业“用人而不 管人”,专业化的人才租赁服务更适合企业转型发展。人才包退包换,轻松省事找到最理想人才。 用人单位不需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人才的工资、福利由租赁机构支付,人才的人 事管理也由租赁机构负责。用人单位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只是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工作任务进行管理 、考核。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合同,主要在用人单位。用人十分灵活。 ⑶可避免人才流失。合同期内,人才租赁机构对被聘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用人单 位不会担心员工“跳槽”。对人才来说,又增强人才危机感和紧迫感,让人才由“为我所有”发展到“ 为我所用”,为人才竞争和人才经营开辟了一条新路,省去了长期固定聘用和留养人才的高额薪资,减 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便于用人单位在事业发展变化中增减人员。 ⑷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在人才租赁业务的具体操作中,与人才发生劳动关系的实际上是租赁 机构。用人单位和租赁机构签订协议,租赁机构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是一 种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可避免直接与被聘用人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⑸对用人单位来说,实力不够也可以请得起高级人才。 ⑹可转移企业的风险。用人单位与租赁机构签订人才租赁协议,明确人才标准、人数、待遇等,通 过租赁机构组织招聘、筛选、测评,将候选名单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确定人选。租赁机构与派遣人 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派遣人员到用人单位就职后,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派遣人员的工作表 现,租赁机构发放薪酬。租赁(派遣)期满,租赁机构与用人单位协议续签或终止合同。对企业来讲手 续简、见效快、风险少,也更规范。 广州市骏伯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http://www.hr668.com 刘先生 TEL/13556153375 020-85614095 QQ/237668159 Address:广州市中山大道158号东方新世界1座901室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