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工资指导线制度 |
释义 | § 简述 工资指导线制度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既是中国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工资制度的重大改革;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中国工资管理迈 向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需要。 其实施方式为,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步骤为:有关地区将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审核后,经地方政府审批,由地方政府(或其委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 组成 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预警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 1.工资增长预警线是政府依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分析,对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的预警提示。企业工资增长如已达到当地政府提出的工资增长预警线,就应自我约束,以免工资增长过快,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幅度,对整个社会分配秩序产生冲击。 2.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政府对大多数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正常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基本要求。 3.工资增长下线是政府对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工资增长的起码要求。明确规定这类企业的实际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制定原则 制定工资指导线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员工工资单 1、坚持“两低于”原则 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条件下,保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2、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即坚持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与此同时要注重调节工资分配关系,避免工资水平差距过大。 3、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制定工资指导线既要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又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纠正少数企业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4、坚持协商原则 即政府与工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协商的原则。 § 作用 1、完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 工资指导线的适用范围为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较之过去传统的只调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做法是一大进步,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同时,政府通过实施工资指导线,调控工资总量、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使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2、引导企业工资适度增长 政府运用工资指导线,向企业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资水平增长指导意见,让企业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正确进行工资决策,以实现职工工资正常、适度的增长,达到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增加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 3、促进劳动力市场均衡价格的逐步形成 通过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实施,限制过高收入,特别是对工资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职工收入加以抑制,可以逐步解决工资分配中行业间、地区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平均工资率的形成,并使社会平均工资率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信号。 4、为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水平提供主要依据 进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水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工资的基本形式。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企业针对职工工资增长的意见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提出,劳动部门依据工资指导线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 现状及问题 市场化经济下的工资指导线制度 所谓工资指导线,就是根据全市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及人工成本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按照管理部门的设想,公布这一指导线后,将促使一直处于原地踏步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向前迈进一步———“劳方在协商过程中,找到合理的依据。” 然而,由于不具有强制力这一先天不足,“指导线公布后,根本没有得到企业的理睬”。 企业:不想干可以走人 物价在涨,可员工已经很久没涨工资,企业以效益没涨而不给员工加工资,并且有的态度是:如果不想干,可以走人。基本上没有企业会按照这个指导线来调整工资。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力。员工希望按照企业效益与物价涨幅合理上调工资,仅仅靠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很难实现。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处罚,很少有企业主动执行。 工资指导线无强制性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8月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2%,涨幅明显低于去年,其中“下线为零或负增长”更是近年来首次出现的字眼。据悉,这一指导线并不要求企业强制执行。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早已市场化,职工工资随市场条件和企业效益变化而波动,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 市场化的尴尬境地 令人困惑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本身,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劳动力和职工工资早已实现市场化定价,企业定多少工资,涨多少工资,属于企业和职工协商定价的问题,政府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要求企业强制执行,那在市场经济下徒具观赏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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