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姚连蔚 |
释义 | § 简历 1967年9月1日,在全国的武斗高潮中,西安的两大派也在胡家庙发生大规模武斗。9月2日,西安西郊未央路地区的战斗又打响了。由于双方都有军工厂的人,动用了大量汽车、消防车、坦克和步枪、机枪等武器及电台。姚连蔚亲临一线,指挥“工联”冲锋陷阵。几天下来,这场武斗打死100多人,打伤290多人,在全国的武斗中虽算不上是最大的,但也名列前茅。西安筑路机械厂、西北金属结构厂、国营544厂、西安制药厂、庆安机械制造公司等企业的厂房、设备都遭到严重破坏。其后,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姚连蔚的“工联”派占了上风。 1969年4月1日,中共九大在北京隆重召开,姚连蔚被推选为九大代表,来到了北京。 在中共九大上,姚连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回陕后,任省工代会负责人、中共陕西省委常委。1973年8月,在中共十大上,他继续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出任陕西省总工会主席兼党组书记,这时已不在原厂工作了。 1974年底,筹备四届全国人大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江青提出了一个组阁名单,周恩来也飞往长沙向毛泽东当面请命。终于,毛泽东首肯了周恩来的方案,江青的一大批帮派分子被排挤在外。为了有代表性,周恩来也同意了加进一些有劳模色彩的造反人物。1975年1月17日,拖延了五年之久才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选举。选举结果,朱德任委员长,董必武等21人任副委员长。其中,最后两人引起了中外记者的注意。一个是李素文,原沈阳市一个售货商店的营业员,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另一个,也就是最后一个,是姚连蔚。 姚连蔚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以后,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李瑞山说:“别让姚连蔚从陕西飞了。”因此,姚仍兼任陕西省总工会主席,住在北京阜成门外马神庙全国总工会宿舍大院里。他除了例行的外交礼仪事务外,还兼任国务院常规武器装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因为他是军工厂工人出身。虽然当车工和领导科研是两回事,但毕竟名义上有点沾边。 姚连蔚说:“担任候补中央委员和人大副委员长,对我来说是一种不堪重负的压力。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就那么点儿见识和能力,而天天要处理的都是国家大事,一举一动都可能载入史册,简直如坐针毡。但是不说话,不点头,又不行,只好硬着头皮撑。好在那时40岁出头,精力充沛,常常两天两夜不睡觉看材料,了解要处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时,中央对与他一起提升的吴桂贤、孙健(国务院副总理)、李素文等人实行的都是巴黎公社式的工资制度,提职不提薪。姚连蔚当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拿的还是1959年的四级工资。每月元。他的粮食关系、工资关系一直留在陕西的工厂,因此,他实际上还是个工人,只是领取高干补贴而已。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姚连蔚开始走下坡路了。1977年7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吴德、纪登奎、陈永贵三人约他谈话,说:“陕西有人告你的状。如果再让你继续工作,怕群众会有反映,中央不好解释。因为,事情尚未弄清楚。”于是,姚连蔚开始停职接受审查。与他前后接受审查的还有一大批人:吴桂贤、孙健、庄则栋、孙玉国……一年以后,姚连蔚被送回西安继续接受审查。1979年2月,在正月十五闹元宵的那一天,他被逮捕,关进了西安北郊的监狱。 两年半的关押以后,1981年10月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他免予起诉。《免予起诉书》,上面写着: 1967年9月2日,西安地区两派群众组织在西郊发生大规模的武斗事件。9月4日,姚连蔚主持召开“新西机”(即今昆化机械厂)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另一派参加武斗的部分人员进行审讯,索取参与武斗的口供。其间,有一人被打成重伤,姚连蔚看到后,未予制止,以致那人伤重死亡。姚连蔚又召开会议,统一口径,编造死因,企图欺骗群众,逃避罪责。这触犯了刑法143条的规定,已构成犯罪。但考虑到姚连蔚的犯罪行为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未经关押教育,故决定予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 1984年,姚连蔚因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 出狱后,姚连蔚成为家庭管理员、采购员、炊事员、学习辅导员。他的大儿子是火车司机,二儿子是炼钢工人,三儿子正在技工学校读书,可以说是个工人之家。姚连蔚说:“艰难时期已经过去,我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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