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守制 |
释义 | § 简介 词目:守制 拼音:shǒu zhì 基本解释:[mourning] 旧时父母或祖父母死后,儿子或长孙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在此期间,不任官、应考、嫁娶等,叫做“守制” 详细解释:守孝,遵行居丧的制度。在守制期内谢绝应酬,不得应考,婚嫁,现任官则须离职。 明 王錡 《寓圃杂记》卷七:“ 成化 初, 缉熙 守制於家,大兴土木,建第甚雅丽。” 清 李渔 《奈何天·虑婚》:“后来守制三年,不便婚娶。如今孝服已满,目下就迎娶过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临去时,执着我的手,嘱咐我回去好好的守制读《礼》,一切事情,不可轻易信人。” § 概述 守制 守制是封建时代的丧礼名。父、母死,正在穿孝期间须遵守儒家的礼制,谓之“守制”,俗说“守孝”,亦称“读礼”。其家门门框的“堂号”上贴一蓝纸(或白纸、或米色纸)条子,上书“守制”字样。 § 功能 守制乃中国古礼,儿子在父母死后,要谢绝应酬宴乐,辞去公职,在家守孝三年。《论语》中就有“三年之丧,其已久矣”的话,可见此礼年代久远,只是到了清朝末年,这一古礼才正式被人们抛弃,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遵守的时间要远远多于不遵守的时间。 守制三年 按照孔老夫子的解释,守制之产生源于人们对父母的爱心和报恩,“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一礼制延续了近三千年的时间,以社会功能学派的观点,它除了有孔老夫子讲的生成原因外,还一定有着另外的功能,正是这一功能保证了其生生不息。 [1] 从简单的经济常识来看,守制三年并不简单,一个为生活所迫的家庭是做不出来的,因此它决不是普通老百姓的礼制,而只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社会精英阶层,即所谓的士绅家庭的礼制。历史上对守制的记录多见于出身在这些家庭的官员或准官员,他们之所以坚持,并不是由于他们有钱有地位了就特别善良特别地爱自己的父母,而是由于他们可以在这礼制之下休养生息、积蓄力量。 § 起源 守制之俗上古就有,《论语·宪问篇》: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三年。”至周代,此俗已非常盛行了,并规定了许多应遵守的礼节:如《礼记·丧大记》载:“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块,非丧事不言,”“终丧不御于内”(见“居丧”)。守制三年周代以后,守制风习一直沿袭各代。明末顾炎武《日知录》“奔丧守制”条,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明代“守制”的有关规定及其执行情况。云:“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丧乱以来,浸已涂坠。窃谓父母之丧,自非金革,不得起复,著之国典,人人所知。其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之丧,并使洪武初平之制,许令改官拜赴,服满补缺;其他虽持重服而不去官者,及大功以下丧者,京官许以素服朝参,不预庆贺;在外诸司,素服治事,祭祀宴会,俾佐贰摄之;未任之官,无得谒选;生员但发考,不赴科举;庶人之家,不许婚嫁。十五月 满复故。其他期功丧,宴会作乐者,官员罢职,士子黜退,仍书之申明亭,以示清议,庶几民德归厚,若夤缘干请之风,亦不待而衰止矣。”清代守制之习,基本与明代相同。清·吴荣光《吾学录初编》载:“《通礼》: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仕者解仕,士子辍考,在丧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不入公门,不与乐事。《会典》:不娶妻纳妾,门庭不换旧符。《通礼》:期之丧,二月剃发,在丧不婚嫁,九月五月者,踰月剃发;三月者,踰旬剃发。在丧均不与燕乐。” [2] 守制习俗,在古戏曲中亦有述及。明《三刻拍案惊奇》第五回《烈士殉君难,书生得女贞》中有这样一段叙述:明初有位叫铁铉的人,在山东当参政使时,非常仰慕高贤宁的为人和才干,乃托人为他寻亲。不料高贤宁“父死丁忧,此事遂已。”后铁铉被成祖所杀,高贤宁为报其知遇之恩,托纪指挥把铁铉二女从教坊中救出。纪指挥劝高贤宁与二女成亲,高说:“与铁尚书有师生之谊,不可。”纪指挥劝道:“足下曾言铁公曾赠公婚资,因守制不娶。守制三年他既肯赠婚,若在一女,应自不惜,兄勿辞。”遂择日成了亲。元杂剧《窦娥冤》第一折:写窦娥回想自己三岁丧母,七岁离父,十七岁与丈夫成亲,谁料丈夫又亡的遭遇,凄凄地唱道:“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古典名著《红楼梦》中述及“守制”之俗颇多。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予兴演说荣国府》说贾雨村在林如海家教黛玉念书,“看看又是一载有余。不料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病而亡,女学生奉侍汤药,守丧尽礼,过于哀痛,素本怯弱,因此旧病复发。”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中当贾赦用“迟早也逃不出我的手心”一类话,威胁逼婚不从的鸳鸯时,鸳鸯竟然也以“守制”之俗作为抵挡厄运降临的武器。她这样对平儿和袭人说:“老太太在一日,我一日不离这里,若是老太太归西去了,他横竖还有三年的孝呢,没个娘才死了,他先弄小老婆的,等过三年,知道又是怎么个光景,那时再说。”在古代皇帝或后妃死了,臣、民也得守制。《红楼梦》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就写道一位老太妃“薨”了,“凡浩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此回写“国丧”。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又写宁府遇贾敬吞丹而死的。亲丧”。写道:“贾珍、贾蓉此时为礼法所拘,不免在灵旁籍草枕块,恨苦居丧。”可是贾珍贾蓉哪里是居丧守制之人,“人散后,仍乘空在内亲女眷中厮混”一句话,活画出这父子二人的丑态。 § 守制期间 孝子须遵礼做到如下几点: (一)科举时代,不得参加考试。 (二)不缔结婚姻(不娶不聘),夫妻分居不合房。 (三)不举行庆典。如不能庆寿(办生日)、给小孩办满月或百日等。[3] (四)新年不给亲友、同僚贺年,并在门口贴上“恕不回拜”的字条(有于过“破五”方往贺,但不拜叩的)。汉人过年时,在门楣上贴上蓝灯花纸的挂签,贴蓝对联,上书哀挽行孝之词,如“未尽三年孝,常怀一片心”。有门心的一律贴蓝纸,上书“思齐思治,愚忠愚孝”,以代替“忠厚传家、诗书继世”之类的对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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