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德斯鸠 |
释义 | § 生平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波尔多市附近的拉勃烈德城堡一个达官显贵之家。父亲是在职的军人,风度翩翩,机智热情。母亲出身贵族,有英国血统,拥有大量田产和财富,为人非常虔诚,喜读《新约全书》。 孟德斯鸠7岁丧母,1700年开始就读于茹伊里(Juilly)学校,在那里一直坚持学习到1705年。这里的老师非常严肃认真,思想也比较开明;课程为希腊文、拉丁文、历史、地理和数学等,此外还有绘画、音乐和跳舞等,内容多种多样。总的来说,这是当时法国所能提供的最大限度的自由教育。 中学毕业后,他到波尔多大学学习法律,1708年获得学士学位。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4年,他被任命为波尔多议会议员。1715后,他结了婚。新娘给丈夫带来十万磅的嫁妆。1716年,他的伯父作古,他继承了伯父的男爵爵位(Baron),同时担任波尔多法院院长之职,长达10年。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 1755年1月,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感染热病,同年2月逝世。临终前,他承认上帝伟大,人是渺小的。埋葬时,哲学家中有狄德罗在场,这使他享受了死后的荣光。他宣传了启蒙思想,为激发法国大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1] § 赋税理论 孟德斯鸠认为,国王的收入源泉是把人们束缚于土地的封建贡赋,并在赋税利益说的立场上,把赋税看成保护私有财产的代价的必然结果。他认为赋税的一般原则是:“按国民所享的自由比例,分等征较重税,国民所受奴役越重,便越不能不宽减赋税,这是原则。” 他还认为,赋税与政治体制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指出:“大多数共和国可以增加赋税,因为国民相信赋税是给自己的,因此愿意纳税,而且由于政体性质的作用,通常有力量纳税。君主国是可以增加赋税的,因为他的政体宽和,能是国家富饶丰足。增加赋税作为对君主尊重法律的一种报酬,专制国家是不能增加赋税的,因为奴役已经到了极点,无法再增加了”。 不难看出,他倾向于把民主政体下的纳税能力与赋税的观念融合为一体。 孟德斯鸠还从共和政体立场出发,反对赋税侵犯市民财产所有权,认为商品税是最适合于宽和政体性质的赋税,并承认消费课税的有利性。在赋税的征收管理上,他批判了法国专制王权所采取的包税制,认为包税人用无数手段使国家贫困。可以看出,孟德斯鸠的赋税思想是以赋税来充当保护财产的代价的利益说。 [2] § 学术造诣 孟德斯鸠作品——《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曾经撰写《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论自然史的考察》、《论相对运动》等。在波尔多科学院宣读过两篇关于矿藏的论文,还为解剖学研究设置了年度奖金。在文学领域,他提供了《尼德的神殿》,附以《塞菲斯和爱情》等作品。 1721年,孟德斯鸠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波斯人信札》(Persian Letters)一书,假托两个波斯人周游欧洲的通信,抨击了当时法国的社会政治制度,轰动了法国。不久人们发现了本书的作者是孟德斯鸠,他因此而一举成名。这是以文学形式表达其社会、政治观点的著作,文字优美,情节动人,有口皆碑,风靡一时,可以同拉伯雷和拉辛等文学巨匠的作品相媲美。 1734年,孟德斯鸠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初步研究了政治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孟德斯鸠最重要、影响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内瓦出版的《论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在这部巨著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和社会政治学说。在对《论法的精神》褒贬不一的情况下,他于1750年撰写了《对<论法的精神>的解释》并附有辩护,从1753年到1755年写了《论趣味》,1754年给《波斯人信札》增加了11封信。 § 观点影响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他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3] § 著名语录 1、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 2、造化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3、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我不干;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国的事情,我不干。 4、美必须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内心中更是如此。 5、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6、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7、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9、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10、美德本身也需要限制。 11、奢侈总是跟随着淫乱,淫乱总是跟随着奢侈。 12、谦虚是不可缺少的品德。 13、啊!夸奖的话,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么乏味。 14、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 荣誉 孟德斯鸠是一代学术泰斗,蜚声于国内外,享有许多殊荣。在国内,他于1716年被吸收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于1728年被选入法国科学院,成为院士,尔后成为该院终身秘书。在国际上,他于1730年和1746年先后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柏林科学院院士。 § 评价 温和的孟德斯鸠擅长理性分析,以严谨著称,因而其学说成了后来西方统治者的镜子。他主张三权合一,强调法的精神和法治,在实行上显然孟德斯鸠的设想更具有制度保障。正因如此,罗素认为从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发展为现代的自由民主制度。——伯特兰·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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