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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地下水动态
释义

地下水动态 - 简介

地下水动态the situation of the underground water

地下水动态是指在有关因素影响下,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化学成分、水温等随时间的变化状况。地下水动态提供含水层或含水系统的系列信息。在验证所作出的水文地质结论或所采取的水文地质措施是否正确时,地下水动态是十分重要的。地下水动态受气候、水文、地质和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受气候、水文、地质等因素影响的,称“天然因素影响的地下水动态”,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称“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地下水动态”。 [1]

地下水动态 - 研究

在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下,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随时间的变化(见图)。研究得比较多的是潜水水位变化,它实际上反映了潜水含水层水量收入(补给)与支出(排泄)之间的关系。

影响因素

气候是影响潜水动态最活跃的因素。雨季,降水入渗补给使潜水位上升,潜水矿化度降低;雨季过后,蒸发和径流排泄使潜水位逐渐下降,在翌年雨季前出现谷值,潜水矿化度升高。这种一年中周而复始的变化,称为季节变化。气候的多年变化,则使潜水位发生相应的多年周期性起伏。

地表水体附近,地下水动态受地表水的明显影响。河水位上升时,近岸处的潜水位上升最快,上升幅度最大;远离河岸,潜水位变化幅度变小,反应时间滞后。

气候水文因素决定了地下水动态的基本模式,而地质因素则影响其变化幅度与变化速度。例如,承压含水层受到上覆隔水层的限制,补给区动态变化强烈而迅速,远离补给区则变得微弱而滞后。对于潜水,包气带厚度越大,滞留于包气带中的水便越多,潜水位的变化越滞后于降水。

人为因素

也可影响地下水的天然动态。例如,打井取水后,天然排泄量的一部或全部转由采水井排出,如采水量超过补给量,地下水位则逐年下降。再如,利用地表水大水漫灌而不加强排水,潜水位将因灌水入渗补给而逐年上升,引起土壤次生沼泽化或盐渍化。

地下水动态 - 意义

研究地下水动态有助于解决一系列理论和实际问题。分析地下水动态可以帮助查明补给来源,查明含水层之间或含水层与地表水体之间的联系情况。确定供水井的深度时,需要了解最低水位,以保证干旱季节和干旱年份的水量供应。计算地下水资源,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监测人为活动影响下的地下水动态,可以及早发现不利变化(如咸水入侵淡含水层,地下水污染),不失时机地采取措施。地震前地应力的变化会引起地下水位乃至水质异常变化。因此,观测地下水动态可作为预报地震的一种辅助手段。监测地下水动态,需要布置有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组成控制性地下水动态观测网。

地下水动态 - 地下水均衡

某一地区某一时间段内,地下水水量、盐量等的收入与支出的数量关系。它与地下水动态密切相关。进行均衡研究所选定的地区,称为均衡区。进行均衡研究的时间段,称为均衡期。在某一均衡区的某一均衡期内,地下水水量(或盐量)的收入大于支出,则表现为储存量增加,称为正均衡;支出大于收入,储存量减少,称为负均衡。从多年统计角度,气象要素趋于某一平均值。因此,天然条件下地下水储存量也趋于某一定值,即多年中不增不减。但在较短的时间内,气候要素的波动则使地下水经常处于不平衡状态,地下水量以及相应的水位、水质等随时间发生变化,可见,地下水动态是地下水均衡的外部表现。

研究均衡时,分析地下水均衡的收入项与支出项,列出均衡方程式;通过测定各已知项,求算未知项。天然状态下潜水(量)均衡方程式的一般形式为

式中、为上(下)游潜水流入(出)量;Xf、Yf为降水(地表水)渗入补给量;Qt为越流补给量(取正值)或越流排泄量(取负值);Qd为潜水以泉或泄流形式向地表排泄量;Zc为水汽凝结补给潜水量;Zu为潜水面及其邻接毛管水带的蒸发量(包括土面蒸发及植物散发);μΔH为均衡期始末潜水储存量的变化,其中μ为给水度,ΔH为均衡期始末潜水位变化值,上升取正值,下降取负值。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式中各均衡要素所占的比重是不同的。

此外,还可以列出潜水盐量均衡方程式或潜水热量均衡方程式,以研究其盐均衡或热均衡。

地下水动态 - 监测频率

A.地下水水质监测时间和频率,对评价等级为一、二级的建设项目,宜分别在枯、丰水期和采样一次。若评价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水文年时,应在枯水期进行一次采样。对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可只在枯水期进行一次采样。对固体废弃物堆积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主要应在雨季进行,同时选有代表性监测井,进行水质、水位动态监测。对于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动态监测工作,可作为建设单位环保监测的正常工作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长期监测工作。

B. 地下水水位、水量统测工作,宜选择在当地的枯水期或地下水开采高峰期短时间(一般为3天)内一次完成。地下水开采高峰期可按当地机井集中农灌的时期确定。

C.地下水水位长期动态监测,一般每5—10天观测一次。当遇特殊原因(如降雨或事故性排放)水位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D. 若不专门进行地下水水温预测评价时,可只在水样采集时测定一次水温,若进行专门水温预测评价,可酌情加密水温观测次数。  [2]

地下水动态 - 监测仪器

地下水动态监测设备WS1040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致力于地下水监测技术和监测设备的研究,先后承担了国家“六五”、“八五”、“九五”科技攻关项目和部重点项目以及国家计委高技术应用发展项目等十余项,完成了多种地下水动态监测仪器的研制,为解决地下水监测中的技术难关提供了服务和支持,为我国地下水监测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WS-1040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仪是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新近提交的新一代地下水动态监测仪器。该仪器是在原有的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仪器基础上,增加了GSM通讯系统,通过使用GSM全球公共服务网,完成数据的无线传输,实现地下水的水位和水温的远程实时监测。该仪器可用于地下水位、水温长期观测、抽水井水位水温监测、河水、湖泊、水库等地表水监测以及工业用水管理等。能对地下水的水位和水温动态变化进行长期自动监测。仪器的主体全部装入一个不锈钢圆筒中,通过电缆配接传感器。仪器可以投入井中,因此便于保护,并克服了气候及天气影响,特别适合在露天的观测孔中使用。主机内部有存储单元,测量的数据自动保存在存储单元内,可定期通过数据接口直接将监测数据传入微机并完成仪器的参数设置;或在室内监测中心站通过有线调制解调器完成监测数据的回收和监测仪器的参数设置。其特点有:定时自动监测,自动存储,定时周期任意设点;高精度、高分辨率,稳定性好;抗干扰能力强,独特的气压平衡装置保证了仪器的测量值不受大气压变化的影响。

WS-1040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仪自研制成功以来已在一些地区推广应用,实践证明了全自动无人值守工作的优越性和较强的野外适应能力。为配合 2008年北京的奥运会,北京地区安装使用60套监测仪器,正在为北京地区地下水监测发挥着显著作用。该监测仪既提高了监测技术的科技含量,又节约了人力资源,它将对我国地下水三级监测网点的优化布置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    分辨率    精 度

水位  0~40M    ±1cm    0.2%

水温  0~65℃   0.1℃    0.5%

存储容量 16000个数据 电缆长度40米 [3]

地下水动态 - 监测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对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网点的布设、监测项目及要求、监测和试验资料的整编与分析、地下水水情预报、地下水均衡试验及报告编制等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已经开采地下水或拟开采地下水的广大区域和大中城市区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在大、中型工矿基地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时,也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l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l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条件

3.总则

3.1 地下水动态是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变化的过程。地下水动态监测则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试验与综合研究的工作。

3.2 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可以分为对区域和城市区的长期监测及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中进行的有限期监测两类。本规程针对区域和城市区的长期监测工作而制定。

3.3 地下水动态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3.4 地下水动态监测的基本任务

3.4.1 在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已经不同程度开采利用地下水或拟将开采地下水的广大区域和城市范围内,布设各级监测网点,以浅层地下水(潜水—微承压水)及作为主要开采段的深层地下水(承压水)为重点,进行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

3.4.2 在基本查明环境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区域性水位下降、水资源衰竭、水质污染与恶化、海(咸)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土地沼泽化、地面变形等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

3.4.3 在具有代表性的气候带和水文地质区域内,根据地下水均衡研究的需要,可建立相应规模和类型的均衡试验场,研究地下水均衡要素及参数。

3.4.4 每年在必要的时间发布主要城市和区域地下水水情预报。

3.4.5 编制并提交《地下水动态监测年度报告》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五年报告》。

3.5 应根据各省(区、市)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地下水开采利用程度、环境地质问题严重程度及地下水动态的研究程度,合理布设监测网点,因地制宜地选定监测方法。

3.6 要依靠科技进步,逐步更新与改进地下水动态监测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同时要提高监测信息的传输、储存和处理效率。

3.7 地下水动态监测成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对于调整开采利用地下水及防治环境地质问题十分重要,各级地下水动态监测单位应加强综合研究,及时提交成果,并注意突出成果的实用性。

4.设计书的编制

4.1 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设计书的编制,必须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书为依据,按省域或地(市)区,也可按流域或水文地质单元进行编制。

4.2 设计书分为总体设计、年度计划及单项设计。总体设计是监测工作的总部署,一般以五年为期。总体设计批准后,编制年度计划,对其中的专项工作可另编单项设计。

4.3 总体设计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目的、任务、自然地理及水文地质条件概况、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供需状态、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监测网点布置与调整方案、技术要求、工作方法、工作量、仪器设备、人员组织、经济预算等,并附监测区工作布置图及其它必要的基础图件。

4.4 编制设计书之前,应充分搜集已有资料,并且了解地方政府对监测工作的需求。当基础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充调查。

5.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

5.1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分类

5.1.1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分为控制性监测网点和专门性监测网点。控制性监测网包括区域网和城市网两类,其中布设有国家级(一级)、省级(二级)和地区级(三级)监测点。国家级与省级监测点构成控制性监测线和监测网,地区级监测点主要用来补充面上控制点的不足。专门性监测网点是为了研究和解决某些专门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问题而设置的监测网点。

5.1.2 地下水动态监测点按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监测点应尽可能进行多项内容的监测。

5.1.3 地下水动态监测点按监测方式可分为专业自测点和委托监测点。

5.2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

5.2.1 由国家级、省级、地区级监测点构成的监测网,总的布设原则是,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

沿地下水流向为主与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相结合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布设控制性监测点。

5.2.2 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

5.2.2.1 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是掌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动态规律的国家基本网。网点的布设应以国家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和主要城市为重点。

5.2.2.2 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重点监测目的层是,具有现实供水意义或开发利用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组),以及与产生环境地质问题有关的含水层(组)。

5.2.2.3 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列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

5.2.2.4 国家级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点,应在水文地质单元和含水层层序划分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环境背景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布设。主要布设在:

a.我国主要平原区和盆地区。

b. 岩溶水具有供水意义的地区,以及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岩溶塌陷的地区。

c.大型红层裂隙水盆地及山区基岩裂隙水具有供水意义的地段。

d.已经或将要形成区域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

5.2.2.5 当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主要监测线跨越省(区、市)界时,应经过协调构成统一的监测网。

5.2.2.6 国家级城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重点在以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布设,以掌握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补给区、径流区、水位下降漏斗区及遭受污染地段的地下水动态特征。

5.2.3 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

5.2.3.1 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应在国家级区域监测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的地区。

5.2.3.2 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监测层位,除了符合5.2.2.2 条之外,对于部分次要开采层也应进行监测。

5.2.3.3 监测区内的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应列为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

5.2.3.4 省级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布设应考虑以下方面:

a. 应控制二级水文地质单元的补给、径流、排泄区,以及不同地下水动态类型区、水质有明显变化的区(段)、不同富水地段和不同开采强度的地区。

b. 为满足地下水均衡计算或地下水资源评价的需要,在代表性水文地质参数区,应设置控制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

c. 在基岩地区的主要构造富水带、岩溶大泉、地下河出口处,应布设监测点加以控制。

5.2.3.5 省级地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点,要在国家级城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基础上布设。布设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a.在城市供水水源地的补给、径流、排泄区,污染源附近和水源地保护区,均应布设监测点。

b. 在水源地应平行和垂直于地下水流向布设两条监测线,以监测地下水位下降漏斗的形成和发展趋势。

c. 在查明水源地之间的相互影响或附近矿区排水对水源地的影响时,应于连接两个开采区的地带布设监测点。

d.为建立城市地下水均衡计算模型或地下水管理模型的需要,可在边界处及计算分区内布设控制性监测点。

5.2.4 地区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

5.2.4.1 地区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布设,主要是为了取得监测区内某一特征时间(如枯、丰水期;地下水均衡计算的始末期)的地下水流场,或加强典型地段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监测点的建立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

a.补充区域或城市监测区控制性监测网点的不足。

b. 区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区。

c.大型矿山排水对区域地下水构成影响的地区。

d.由于地下水位壅高而产生危害的地区,如土壤盐渍化、冷浸田、沼泽化、水库浸没区等。

5.2.5 专门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

5.2.5.1 易发生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专门性监测网点的布设:

a. 在因过量开采地下水而形成水位下降漏斗并导致地面沉降的区域内,应穿过漏斗中心按十字形布设监测线。其长度应超过漏斗范围,以监测主要开采层位。

b. 在已经发生岩溶塌陷或可能发生塌陷的地区,应设置监测岩溶水及其上覆松散岩层孔隙水水位动态的监测点。

c. 在滨海平原地区、内陆盐湖或盐池附近,以及咸淡水交替分布地区,为了确定盐(咸)水入浸程度或确定淡水的临界开采量,应垂直于岸边或边界并沿地下水流向布设监测线。监测线应能控制淡水体、盐水楔及淡水—盐水过渡带等部位,以监测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动态及地面水体的水位变化。

d.地下水污染区监测网点的布设,应考虑到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监测污染物质及其运移规律。监测的重点是易污染的浅层地下水及供水水源地保护

e.在因强烈开采中深层地下水而导致上层咸水下渗的地区,应选择代表性地段,设置咸水与淡水(开采层)分层(段)监测孔,监测咸水下移速度。

5.2.5.2 地下水均衡计算采用动态资料求参时,专门监测点的布设:

a. 为了获得降水入渗系数和潜水蒸发系数,监测孔宜布设在地形平坦、水力坡度小、不受地表水和开采地下水影响、水位埋藏深度适宜和包气带岩性具有代表性的地段。

b. 为了查明地下水与地表水体之间的补排关系,监测线宜垂直于地表水体的岸边线布设。同时,应监测地表水体的水位变化。

c. 为了查明含水层(组)之间的水力联系,应布设分层监测孔。

5.2.6 控制性监测网点的密度

5.2.6.1 控制性监测网点的密度,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供水程度及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程度合理地选定。

5.2.6.2 水文地质条件可分为三类:简单—地质条件简单,单一含水层(组)、岩性及厚度比较稳定、补给条件与水质良好、环境地质问题少;复杂—地质条件复杂、多层含水层(组)、岩性及厚度变化大、补给条件与水质复杂、环境地质问题多;中等—介于简单与复杂之间。

5.2.6.3 地下水供水程度,依据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百分比加以划分。地下水供水程度每减少10%,监测点的密度相应减少5%。

5.2.6.4 在已经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的地区,监测点的密度可相应减少10%~20%。

5.2.7 专门性监测网点的密度

专门性监测网点的密度依据具体任务而定。但是一般不应超过省级网点和地区级网点的10%~20%。

5.3 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建设

5.3.1 各类监测孔(井),必须具有地层岩性和井管结构资料。孔深、孔径能满足各项监测的要求。监测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组)之间止水良好。

5.3.2 监测孔的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水文地质钻孔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5.3.3 选择监测孔时,应尽可能利用非开采井,以做到不受或极少受干扰,能保证进行常年连续监测工作。

5.3.4 各类监测点的构成

5.3.4.1 国家级监测点的构成:在主要监测线上,可设置专门监测孔或由勘探孔构成;在监测线以外,可由勘探孔、探采结合孔构成。应尽可能安装自记水位仪或数字水位仪。

5.3.4.2 省级监测点的构成:在主要监测线上,可由勘探孔、探采结合孔构成;在监测线以外,可由优质机井构成。

5.3.4.3 地区级监测点的构成:可用机井、民井代替。

5.3.4.4 专门监测点的构成:由专门监测孔构成或根据任务要求而定。

5.3.5 每个监测孔必须建立卡片,作为永久档案资料。卡片内容应包括:统一编号(代码)、原编号、观测点类别、位置、坐标、井位示意图、地层岩性柱状与井结构图、监测目的层的、起止深度、孔口安装、监测项目、建井日期、始测日期、监测记事、其他。

5.3.6 监测孔的安装:孔口一般应高出地面0.5~1.Om左右,特殊情况也可低于地面。孔口安装保护帽,井周围应采取防护措施。监测涌水量的监测孔(或自流井),尽可能安装计量装置;泉水出口处设置测流装置。

5.3.7 水位监测孔(井)的起测处及附近地面必须测量高程。在监测孔(井)附近应选择适当的建筑物建立水准标志。根据情况,每隔3~5年应进行部分检测或全部复测。

5.3.8 每两年应测一次监测孔(井)深度,如有淤塞影响正常监测时,应及时处理。

6  地下水动态监测项目及要求

6.1 地下水水位监测

6.1.1 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与高程。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6.1.2 水位监测频率

6.1.2.1 地下水水位最低监测频率:

a.国家级监测点:区域监测点每月测3次,城市监测点每月测6次。

b. 省级监测点:区域监测点每月测3次,城市监测点每月测3~6次。

c. 地区级监测点:用来补充省级监测点时,其监测频率与省级点相同;用来进行水位统一测量时,在每年低水位期、高水位期和12月30日监测,如果水位年度变化幅度小于1.5m,则高、低水位期的统测,可只测其中的一次。

d.专门性监测点:根据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而定。

6.1.2.2 水位监测日期:每月监测6次时,逢5日、10日测(2月为月末日);每月监测3次时,为逢10日测(2月为月末日)。

6.1.2.3 水位监测频率可根据地下水动态类型与特征及监测工作研究程度等因素,酌情增减。

6.1.2.4 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采用自记水位仪。

6.1.2.5 对与地下水有水力联系的地表水体的水位监测,应与地下水水位监测同步进行。

6.1.3 水位监测精度:静水位测量,两次测量最大误差不大于±1cm/lOm。

6.1.4 测水位的量具需每季校核一次,及时消除系统误差。在水面很深和高(低)温下测量时,应进行拉长和热胀(冷缩)的校正。

6.1.5 每次监测水位时,均应记录观测井是否曾经抽过水,以及是否受到附近的井抽水影响。

6.2 地下水水量监测

6.2.1 单井涌水量监测

6.2.1.1 在水位多年持续下降的开采区内,选择部分代表性国家级监测点与省级监测点(或附近同一层位的开采井)作为涌水量监测点。利用水表或孔口流量计,在动力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定期监测,可视水量变化大小,每月或每季监测一次,同时取得水位资料。

6.2.1.2 选择代表性自流井定期监测涌水量。根据流量的稳定程度确定监测频率,一般情况下可每月10日监测一次。

6.2.2 开采量调查统计

6.2.2.1 城市区开采量调查统计:

a. 调查与统计城市集中供水的开采井,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及市郊区农用机井的生产井数量、运转情况及其开采量。

b. 应按地下水类型与含水层类型,以及工业、农业、生活、市政用水,分别进行调查统计。

6.2.1.2 在进行区域开采量调查统计时,应按行政区或水文地质单元分别加以统计。其调查方法如下:

a. 搜集各类开采井数、实际利用率、各类作物种植面积、年灌水次数等基本情况。

b. 在农业井灌区,可采用平均单井出水量法与平均灌水定额法相互验证。

c. 建立农业开采量调查试点,选择代表性区段(指不同含水层组、不同开采井型、不同农作物区)分别建立开采量调查试点村。每个试点村选择若干代表性开采井,分别作系统监测记录,全年逐日记载各井的抽水时间、出水量、灌水次数、灌溉面积、作物种类、灌溉方式、耗电(油)量等。

d. 通过试点获得的资料、全区井灌面积和运转井数,统计全区农业开采量及其他用途开采量,进而统计出全区地下水开采量。

6.2.3 泉流量的监测

6.2.3.1 根据泉水流量大小,选择容积法、堰测法或流速仪法测流。必须按其测流方法要求进行操作。

6.2.3.2 计量水量的仪器,必须满足测量精度要求,水量误差在5%以内。要定期检验仪器误差,并及时校正。

6.3.1 地下水开采区的水质监测

6.3.1.1 依据区域和城市区地下水水质分布规律及其动态特征,布设水质监测点。应将所有的国家级城市区水位监测点、30%~50%的国家级区域水位监测点、30%的省级水位监测点及特殊水质分布区的水位监测点,同时作为长期水质监测点。

6.3.1.2 水质测定项目:国家级监测点以水质全分析为主;省级监测点以水质简分析为主,但水质全分析不少于水质简分析的20%。

a.水质简分析测定项目:感官性状(色、浑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pH值、钾加钠、钙、镁、铵、重碳酸盐、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氮计)、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游离二氧化碳、溶解性总固体等。

b. 水质全分析测定项目:包括简分析项目并增加测定氟化物、碘化物、磷酸盐、亚硝酸盐、氢氧化物、侵蚀性二氧化碳、可溶性二氧化硅、永久硬度、暂时硬度、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碱度、总酸度、钾、钠、全铁、铜、铅、锌、锰、镉、钻、银等。在监测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调整测定项目。

6.3.1.3 水质监测频率:每年应对水质监测点总量的50%进行采样监测。其中,浅层地下水和水质变化较大的含水层,每年丰、枯水期各采一次水样;深层地下水和水质变化不大的含水层,每年在开采高峰期采一次水样。其余50%水质监测点,可以每2~3年在开采高峰期普遍采样一次。

6.3.2 地下水污染区的水质监测

6.3.2.1 地下水污染区水质测定项目,在水质简分析或全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分别增加以下测定项目:

a.工业污染源:必测项目有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总铬、砷、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勇

b. 生活污染源:必测项目有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阴离合成洗涤剂、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c.农业污染源:可测定有机氯、有机磷等,并根据当地施用的其他农药和化肥成分,确定测定项目。

d.热污染源:对来自地下热水的污染,可测定与热水有关的有害微量元素;对来自人为排放热量的热污染,可测定溶解氧,并测量水温。

e.放射性污染源:应测定总α放射性及总β放射性。

f. 酸雨(或碱雨)的监测:在出现酸雨(或碱雨)的地区,应测定雨水样品中的pH值、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

6.3.2.2 地下水污染区的水质监测频率:应在6.3.1.3条的基础上,根据污染源种类、污染方式及污染途径的不同,分别确定采样次数和采样日期。样品应在排污前、后和雨季前、后采取。

6.3.3 盐(咸)水入侵区的水质监测

盐测海水入侵或咸水界面下移的专门监测孔的水质测定项目,以水质简分析(或以氯离子、电导率等某些专项指标)为主,每季(或月)采样一次。有条件时,可安装电动含盐量记录仪进行监测,并严格按其要求制作标定曲线等。

6.3.4 地方病区的水质监测

在氟中毒与地甲病区,应分别测定地下水中的氟与碘;在大骨节病、克山病区,应测定地下水中的腐植酸、硒、钼;在肝癌、食管癌高发病区,应测定地下水(饮水)中的亚硝酸盐、亚硝铵、以及其他有关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含量。

6.3.5 为工业、农业、生活用水及对地下水污染评价而进行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依据相应评价标准,确定测定项目。

6.3.6 在监测孔中采样,必须抽出井管水之后采取。如果监测孔不能采样,可选用附近同一层位的开采井代替。

6.3.7 采样和送检的规定

采样的容器、洗涤、采取、保存、送样和监控等,应按照GBl2998和GBl2999执行。

6.4 地下水水温监测

6.4.1 地下水水温监测可与区域网或城市网水质监测同步进行。对于浅层地下水,以及水温变化较大时,应每月监测1~2次;对于深层地下水,以及水温变化较小时,可以每季度监测一次。

6.4.2 利用专门设置的监测孔测水温时,应将电测水温计的探头或缓变水温计置于含水层过滤器部位,记录所测深度和当时气温。利用开采井测水温时,可测孔口水温,同时测气温。

6.4.3 水温计的结构和精确度,必须满足在钻孔内和泉水中的测温要求,允许误差不超过±0.1℃。在典型监测孔内,应尽可能安装水位水温自动记录仪。

6.4.4 地下热水水温的监测

对于已经开发的地热田,应在地热资源勘查的基础上,重点监测地热井的温度与压力变化,监测频率一般为每月监测3~6次。

7  地下水均衡试验场的布设与基本要求

7.1 组建地下水均衡试验场的目的是,通过人工模拟试验和各种监测手段,研究天然状态和人为活动影响下,地下水的形成条件及包气带水分运移规律等,为地下水均衡计算提供有关参数。

7.2 地下水均衡试验场的主要任务

7.2.1 建立地中渗透仪,以获取不同岩性、不同水位埋藏深度,以及不同气候条件下的降水入渗补给强度、降水入渗补给系数、潜水蒸发强度及潜水蒸发系数。

7.2.2 运用地中渗透仪,模拟不同农作物与不同灌溉方式条件下的灌溉水回渗补给强度,求取灌溉水回渗补给系数、潜水蒸发蒸腾强度及潜水蒸发蒸腾系数。

7.2.3 利用地中渗透仪进行包气带不同岩性土柱的吸附试验,进行天然条件下岩土对有毒有害污水吸附净化能力的试验研究。

7.2.4 通过中子水分仪及负压计的监测,获取不同岩性、不同水位埋藏深度条件下,包气带含水量和水分势能运移规律,以及“零通量面”的时空分布特征。

7.2.5 设置气象观测场,以获取有关气象资料。

7.2.6 不断改进试验方法,加强对投资少、见效快、简易型、可移动的试验手段的研究与创新。

7.3 地下水均衡试验场的布设

7.3.1 地下水均衡试验场,主要布设在孔隙潜水地区。在不同的气候带(大致相当于每个行政大区),可设置一处比较大型的综合性试验场。

7.3.2 每个省(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区的气候、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和对研究项目的需要程度,以及相邻地区试验场资料是否适合本地应用等,决定是否需要建立试验场及其数量与规模。

7.3.3 试验场必须布设在远离建筑群并能防止洪水淹没的地段。

7.4 地下水均衡试验的主要内容

7.4.1 地中渗透仪的组建

7.4.1.1 常用的排水 —补偿式地中渗透仪,由地中渗透蒸发皿(简称试皿)、地下观测室和地下导水管构成。

7.4.1.2 地中渗透蒸发皿的设置

a. 试皿上部盛装代表性土样。样品有原状与扰动之分,扰动土样应保持天然状态容重。试皿底部装填砂砾石及滤网等,供过滤用。

b. 每个试皿安装一套灵敏度较高的定水头补水器、平衡杯和集水瓶等。

c. 比较理想的试皿截面是不小于4m2。一般情况可建一组同一岩性、同一水位埋深、不同截面的试皿,以便进行对比试验。

d. 试皿中的水位梯度:每组试皿的水位梯度应不少于3个;水位梯度差在4m深度内一般为0.5~1m,深度大于4m时为1.0~2.0m。试皿的最大深度,以接近地下水水位为宜。

e. 试皿皿口一般应稍高出地面,并保持同一水平高度。在皿口处应设置溢流管,以记录暴雨时溢出的水量。

f. 在同一组试皿内,可种植有代表性的农作物,并按当地的灌溉方式和灌水量按时灌溉。

7.4.1.3 地下观测室的设置

a. 观测室顶部可稍高出地面,但应防止观测室影响试皿的日照、蒸发和降水量。

b. 观测频率:每日于当地地方太阳时8时和20时观测。冬季每日8时观测一次即可,雨季和旱季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c.按不同试皿截面换算水层厚度时,水量读数单位以毫米计。

d.观测时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检查分析原因,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7.4.2 包气带水分运移的监测

7.4.2.1 建立中子监测孔,利用中子水分仪监测包气带含水量变化。

7.4.2.2 设置若干组负压计,监测包气带水分势能变化。负压计间距从地表往下由密渐疏,监测点位及监测时间与中子水分仪同步进行。

7.4.2.3 对仪器设备应进行质量检验、仔细标定、准确安装、不断更新。

7.4.3 气象观测场的设置

7.4.3.1 观测项目:降水量、水面蒸发量、地温、冻结深度、气压等为必测项目,其次为气温、湿度、日照、风速和风向等。大型试验场必须全部观测,小型试验场除必测项目外,其余可以搜集。

7.4.3.2 降水量和水面蒸发量应重点监测。可设置地面降水量观测。水面蒸发量监测,除设置普通小型蒸发皿外,还必须设置改进后的E601型水面蒸发器,对于特大型试验场,还应设置大型水面蒸发池。

7.4.3.3 气象观测场的设置与安装、观测频率和观测时间,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央气象局)执行。

7.5 地下水均衡试验资料的整编

7.5.1 地中渗透蒸发试验的监测资料,必须编制月报表、年度汇总表及各项分析图表等。

7.5.2 包气带含水量和水分势能监测资料、应按时间顺序编制监测资料汇总表,并绘制代表时刻的垂向变化曲线。

7.5.3 每年试验结束后,应提交地下水均衡试验研究成果年度报告。

8  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8.1 基本要求

8.1.1 对各类地下水动态监测点,应统一系统编号,并编制地下水监测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8.1.2 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各项试验的原始资料,必须按质量管理和科技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归档。

8.1.3 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要分别详细编制年报表和有关图表。

8.1.4 经优选后的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应按统一要求存入数据库系统。

8.1.5 对于搜集的气象、水文、水利、环境等资料,应按时间顺序与归档要求分类整理成资料系列。

8.2 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统一编号原则

8.2.1 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统一编号

为将观测资料存入 “动态数据库”系统,应对观测点进行统一编号。编号由11位数字组成:第1、2位数字填写流域代码;第3至第8位数字按GB 2260--8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相应填写省至县级的行政区划代码;第9、10、11位数字填写井孔顺序代码。

8.2.2 省级各类监测点的统一编号由7位数字组成:第1至第4位数字按GB2260—86填写地区、市或县的行政区划代码;后三位数字为观测点的顺序代码。

8.2.3 地下水水质、水温、涌水量监测点与水位监测点相同时,采用统一编号,否则,另行编号。

8.2.4 每一个市或县级行政区内,各类各级监测点的顺序代码必须统一排序、不得重复。监测点必须调整时,原编号随之废弃,并且,新孔不能占用。如果按照技术要求新孔监测资料可以与老孔资料连续使用,则需要特别说明。

8.3 地下水水位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8.3.1 地下水水位资料的整编

8.3.1.1 地下水水位年报表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水位标高和水位埋深、每月及年(日历年)内的水位特征值(最高、最低、平均)、水位变化过程曲线、影响因素分析等。其中水位月平均值和年平均值的计算规定如下:

a. 每月监测6次者,月平均值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

b. 每月监测3次者,当水位变化较小时,月平均值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当水位变化较大时,月平均值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

式中: — 水位月平均值(m);

—分别为上月末与本月各次水位值(m);

—分别为上述4次监测日之间的日期间隔(d)。

c. 年平均水位的计算:当各月的观测次数相等时,以全年水位合计数除以全年总观测次数;当各月的观测次数不相等时,则以各月水位平均值的平均值作为年平均水位。

8.3.1.2 对于偶然缺测,必须予以插补后方可进行特征值的统计。插补方法:

a. 内插法:根据相邻监测值,按直线比例原理进行内插。

b. 趋势法:按以往水位变化规律,连接或外延水位变化曲线,求缺测日的纵座标值。

c. 相关分析或回归方程推求法:利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的相邻监测孔与拟插补监测孔的同日水位资料,点绘相关曲线或推求回归方程,求出其插补值。

d. 连续缺测两次以上者,应视为缺测,不再允许插补。

8.3.1.3 自记水位仪或数字水位仪监测资料,应每月逐日记载,单独编制年报表。每日水位值的确定方法:将每日的水位变化划分为若干时段,当水位变化很小时,用算术平均法求出各时段的平均值,作为当日的水位值:当各时段水位变化差别较大时,应分析是否有干扰,若消除干扰后变差仍然较大,则采用加权平均法求取每日水位值。

8.3.2 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的分析与整理

8.3.2.1 编制代表性监测点的地下水水位动态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

8.3.2.2 根据全年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划分地下水水位动态类型和动态成因类型,并编制相应图、表。

8.3.2.3 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多年地下水水位动态类型、变化幅度、变化趋势等。

8.3.2.4 编制枯、丰水期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及等水位(压)线图,并确定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区的范围。

8.3.2.5 编制当年末与上年末同期水位变化差值分布图。表示出水位上升区、下降区及其变化差值。

8.3.2.6 编制历年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演变剖面图,并分析演变趋势。

8.3.2.7 分析基岩观测孔水位变化时,应考虑固体潮及气压等因素的影响。

8.4 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8.4.1 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整编

8.4.1.1 编制单井涌水量年报表、单井涌水量调查统计表,自流井(泉)流量年报表、泉流量调查统计表。

8.4.1.2 编制开采量调查试点资料汇总表。内容包括:每眼开采井每月的开采时间、开采量、灌溉亩数、灌溉次数、作物种类、亩次灌溉水量及井、泵的基本情况等。

8.4.2 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分析

8.4.2.1 编制代表性监测点单井出水量变化过程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

8.4.2.2 编制代表性泉涌水量变化过程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应用多年资料求得泉水量衰减方程及其消耗系数,计算泉涌水量的保证程度。

8.4.2.3 按行政区或水文地质分区统计年度地下水开采量,编制开采井密度分布图、开采模数分区图等图件。

8.4.3 地下水水量均衡计算与评价

8.4.3.1 供水以地下水为主或水资源比较紧缺的城市或地区,应按年度进行地下水均衡计算。

8.4.3.2 分析监测区内天然和开采条件下的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确定地下水均衡计算模型。研究程度较高的城市区,应尽可能采用数值法计算。

8.4.3.3 补给项一般包括:降水入渗补给量、灌溉回渗补给量,侧向径流流入量、河流渗漏量和侧渗量、渠系渗漏量、越流补给量等。排泄项包括:开采量、侧向径流流出量、潜水蒸发量(或潜水蒸腾量)、越流排泄量等。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代数和应等于储存量之差。

8.4.3.4 储存量之差(初始与终了期间内储存量的盈亏数量)必须通过监测资料计算。

8.4.3.5 降水入渗系数、灌溉回渗系数、潜水蒸发系数、重力给水度等,通过地下水均衡试验场、野外监测试验资料、或比拟法等方法求得。

8.4.3.6 河流渗漏量、渠系渗漏量的计算,以当地水文站的测流法为主,并用由此导出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8.4.3.7 有关主要符号、参数计算、评价方法,应符合GB J27的规定与要求。

8.5 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8.5.1 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

8.5.1.1 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可按全区普遍采样、定期采样和专门采样分别编制水质监测资料年度汇总表与年报表。

8.5.1.2 每年应编制水质采样说明书,必要时附水质采样实际材料图。

8.5.2 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分析

8.5.2.1 按不同含水层(组),编制代表性监测点水化学组分或某些元素含量动态曲线图及其影响因素综合图表、水化学组分垂向变化分布图。

8.5.2.2 以舒卡列大分类法(经斯拉维杨洛大修正)为主,编制水化学类型及矿化度分布图。

8.5.3 地下水水质评价

8.5.3.1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以某种用途的水质标准为评价标准,例如应按GB 5749和GB 5084等有关标准执行。

8.5.4 地下水污染评价

8.5.4.1 地下水污染评价,是指对于在人类活动影响下,某些污染物质、微生物或热能,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地下水体,使水质恶化的程度的评定。

8.5.4.2 地下水污染评价标准,应以地下水环境背景值或污染起始值为依据。

8.5.5 地下水质量评价

地下水质量评价,是指按有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分类指标与评价方法,对地下水质量的评定。

8.5.6 水源地保护措施与建议

8.5.6.1 根据水质评价结果,分析导致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来源、途径、迁移和富集的演变趋势,提出防止水质污染的建议和治理措施。

8.5.6.2 为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提供有关资料,或对已确定的各级保护区范围的调整提出建议。

8.6.1.1 地下水水温变化较大、每月监测3次以上者,各监测点单独编制地下水水温年报表,绘制水温变化过程线。

8.6.1.2 地下水水温变化较小、每月监测少于3次者,可按不同行政区(市、县)编制地下水水温综合年报表。

8.6.1.3 因热污染、人工回灌、人工储冷及发现有地热异常等因素,导致含水层水温升高或降低时,应分别单独编制年报表,并绘制垂向水温变化曲线及同一含水层(组)等温线图。

8.6.1.4 编制各类地下水水温年报表时,应说明监测井基本情况、测温方法、测温深度、测温仪表名称及其精度。

8.6.2 地下水水温资料的分析

8.6.2.1 分析地下水水温随时间的变化规律时,应考虑季节、年度和多年的周期性变化特征。

8.6.2.2 编制代表性地段主要开采层(或专门研究热动态的含水层)水温变化及影响因素综合过程线。在水温异常或变化较大的情况下,需要编制地下水水温特征值升降变化梯度分布图。

8.6.2.3 根据地下水水温变化特征,分析判断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补排关系及各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等。

8.7 专门监测点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8.7.1 专门监测点监测资料的整编,应按监测目的与任务的不同分别编录。

8.7.2 在整理为了防治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而专门布设的监测点的监测资料时,应分析它与地下水水位、开采量、开采强度及开采方式的关系。

9  地下水水情预报

9.1 地下水水情预报,是在地下水监测、掌握地下水形成条件和动态规律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模型推算,在置信区间内预报未来某时段出现的水位(或水量)与水质的变化量,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予以发布。

9.2 地下水水情预报的有关技术规定

9.2.1 地下水水情预报分为区域和城市两类。应根据需和可能选定下列区域和城市:主要平原和盆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监测研究程度较高的大中城市;具有开发利用地下水远景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环境地质问题的城市。

9.2.2 进行地下水水情预报的含水层,应符合5.2.2.2条的规定。

9.2.3 地下水水情预报的项目

9.2.3.1 区域地下水水情预报项目为:年内地下水低、高水位,以低水位为主,高水位预报的重点是水位升高易诱发环境地质问题或地质灾害的地区;地下水枯、丰水期水质,以枯水期为主。

9.2.3.2 主要城市地下水水情预报项目为:年内地下水低、高水位;地下水枯、丰水期水质(主要超标物)。

9.2.4 地下水水情预报的内容和形式

9.2.4.1 编写文字说明,内容包括预报成果、方法和成因分析。

9.2.4.2 填写“参加地下水水情预报的城市和地区基本情况统计表”,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地区)、预报地点、预报区面积、预报的地下水类型、预测方法。

a. 比例尺:区域为1∶100万~1∶200万;城市区为1∶10万~1∶20万例尺,局部地段可适当增大比例尺。

b. 分区原则:将地下水水位预报成果分区分为上升区(△h(1)>0)与下降区(△h <0)。将地下水水质预报成果分区分为基本稳定区(△c(2)<0.01)、缓慢增长区(0.01≤△c<0.025)、快速增长区(△c ≥0.025)。

9.3 地下水水情预报发出时间与预报项目出现时间的间隔不足1年为短期预报,1~2年为中期预报,3年及3年以上为长期与超长期预报。以短期预报为主。

9.5.1 国家级预报,主要针对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大、中城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趋势预报。省级预报,主要针对省内重点地区及中等以上城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预报。

9.5.2 地下水水情预报成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各级政府向有关部门发布。

10  报告编制

10.1 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监测资料,同时,应注意广泛搜集和利用各部门调查资料。

10.2 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分为年度报告、五年(综合)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年度报告是编制五年报告的基础。

10.3 各地可视具体情况,对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提纲(附录B)作适当调整。报告应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4]

地下水动态 - 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地下水动态类型

河北饶阳五公里河地下水位变化曲线人类活动通过增加新的补给来源或新的排泄去路而改变地下水的天然动态。

在天然条件下,由于气候因素在多年中趋于某一平均状态,因此,一个含水层或含水系统的补给量与排泄量在多年中保持平衡。反映地下水储量的地下水位在某一范围内起伏,而不会持续地上升或下降。地下水的水质则在多年中向某一方向(盐化或者淡化)发展。

人工采排地下水:钻孔取水或矿坑渠道排除地下水后,人工采排成为地下水新的排泄去路;含水层或含水系统原来的均衡遭到破坏,天然排泄量的一部或全部转为人工排泄量,天然排泄不再存在,或数量减少(泉流量、泄流量减少,蒸发减弱),并可能增加新的补给量。

(1)如果采排地下水经过一段时间后,新增的补给量及减少的天然排泄量与人工排泄量相等,含水层水量收支达到新的平衡。在动态曲线上表现为:地下水位在比原先低的位置上,年变幅波动增大,而不持续下降。如图9-6实例可知:在河北饶阳县五公地区,开采第四系潜水及浅层承压水作为灌溉水源。每年3—5(6)月采水灌溉,水位降到最低点。6(7)月雨季开始,采水停止,降水入渗及周围地下水径流补给,使水位迅速上升。雨季结束后,周围的径流流入填充开采漏斗,水位继续缓慢上升。翌年采水前期,水位达到最高点。这一动态变化显示了天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综合影响。动态类型称为开采—径流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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