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夏乔士·罗便臣 |
释义 | § 早年生涯 夏乔士·罗便臣罗便臣在1824年12月19日生于家乡爱尔兰韦斯特米斯郡的罗士敏,具有盎格鲁-爱尔兰血统,在家中六名儿子中排行第二。罗便臣的父亲是海军上将夏乔士·罗便臣(AdmiralHerculesRobinson,1789年-1864年),母亲则叫法兰西斯·伊莉莎伯·沃德(FrancesElizabethWood),同样祖籍罗士敏,是亨利·威曼·沃德(HenryWidmanWood)的独女。罗便臣一家为家乡望族,其祖父克里斯托弗·罗便臣牧师(Rev.ChristopherRobinson,?-1834年)是罗士敏的教区牧师;叔父拜仁·罗便臣爵士(SirBryanRobinson,1808年-1887年)曾任西澳大利亚总督,而他的长兄亨利·罗便臣(HenryRobinson)则在都柏林郡任济贫法监理官,至于其中一位弟弟威廉·克利弗·法兰西斯·罗便臣爵士(SirWilliamCleaverFrancisRobinson,1834年-1897年)在日后更在加拿大成为法官。 罗便臣在1840年7月14日入读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1843年7月27日获发到皇家爱尔兰枪兵第87军团,担任少尉;后来又在1844年9月6日以捐纳的形式成为中尉。惟于1846年,由于家族宅第被强制出售,罗便臣被迫辞职退役。 § 爱尔兰生涯 爱尔兰大饥荒在内斯勋爵的协助下,罗便臣于1846年成功进入爱尔兰工务局工作。有见于当时正值爱尔兰大饥荒(1845年-1849年),凭借他在军队的经验,罗便臣很快就被委任为财务督察,负责监管基尔代尔郡、凯里郡和多尼戈尔郡的救济工作;未几,他又负责一些核数工作。罗便臣在饥荒期间表现出色,这使他在1852年,仅以28岁之龄,就获委任为墟市及市场首席专员,主理饥荒后的重建工作。在任专员任内,罗便臣走访各地,着力为爱尔兰的乡郊地区进行改革,后来他又撰写一份引人注目的调查报告,成为他再度升迁的原因。 § 殖民地生涯 夏乔士·罗便臣 西印度:在1854年3月3日,罗便臣获擢升到西印度出任蒙特塞拉特主席(相当于总督),由此展开其长达约四十年的殖民地公职生涯。约一年后,他复于1855年获改调到邻近的圣克里斯多夫担任副督,同时兼领一个背风群岛高级总督的虚衔。在任副督期间,罗便臣因为为当地引入苦力,结果在1859年获英廷封为爵士。 § 香港总督 背景:罗便臣在1859年9月9日出任第五任香港总督,当时三十五岁还不到,是历史上最年轻的港督。在这时,香港这片殖民地只有十多年的历史,社会各方面都亟待改善。惟在最初几任港督任内,香港却是非不断,使得其名声大坏。《泰晤士报》在1859年3月15日就对香港留下这样的评论: 香港总是与一些致命的疫病……或一些丢人眼现的争吵连上关系。这个嘈吵、忙乱、动辄吵架、不满足和有损身心的小岛的名称,对于一些在上流社会宣之于口会有失身份的地名而言,倒或许是一个颇悦耳的类义词。 罗便臣到达香港后,也感到当地的“公众与社会也散发出一种局促不安的感觉”。而他的第一份送回英国的报告也认为,香港“……与其他英国属土完全是两回事,这里从很多方面都使人感到一股怪异的不协调。”在这种背景下,罗便臣进行大举整顿,使香港走出早年所留下的阴霾。1860年议政局议员合照,头戴大礼帽者为罗便臣爵士,图右为警察司查尔斯·梅,而站立者为辅政司孖沙。整顿政府:在政府管治方面,由于不少在早年专断独行的官员已经去职(例如威廉·坚),所以罗便臣的管治比以往数任总督来得容易。在辅政司孖沙的协助下,罗便臣接掌港督后不久就成立一个公务员渎职调查委员会,对涉嫌与海盗黄墨洲进行不法贸易的总登记官高和尔展开调查;另外又调查涉嫌包庇与经营妓院的警察司查尔斯·梅。经过一连串的聆讯后,高和尔最后被裁罪成免职,而查尔斯·梅则得以原职留任。 与此同时,在铲除旧有势力后,罗便臣即开始对公务员的招聘进行改善。以往,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员大多是由军人、教士和商人在当地临时招募而来,并没有一个统一化的制度。在罗便臣政府初期,政府内更仅有四人晓得广东话,其中更只有一人会写中文,结果这使政府与华人沟通存在极大困难,而法庭在审讯案件时亦因为缺乏传译而时常判错案。有见及此,罗便臣在1861年3月向定例局提出实行“官学生计划”,并且获得通过,而计划亦甚得殖民地部的赞赏。 根据方案,港府每年向英国的各大学院招聘学生,通过考核者可前往香港受训3年,学习中文,并且由港府支付生活开支。日后完成训练者,更会获授以政府要职,并提供优厚薪津。有关方案后来在1861年10月12日刊宪,并在翌年4月成功选出香港第一批官学生。计划落实后,香港政府官员的招聘得以制度化,同时亦吸引了一些人才来港,日后的港督梅含理爵士和金文泰爵士两人,就是由香港官学生制度培训出来的。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罗便臣又调高了公务员的薪酬,几经争取,港督薪金由3,000镑一年上调至5,000镑一年;重要官员薪金约为每年2,500镑不等,一般部门首长年薪为1,000镑左右,而即使是新培训出来的官学生,年薪也有500镑。 罗便臣亦十分重视与华人社区的关系。除了向官学生教授中文外,罗便臣又在1862年3月1日出版首份中文宪报,名为《香港辕门报》,以便华人社区更能了解政府运作,并让他们认识香港的法律。此外,罗便臣于1861年废除了戴维斯爵士所推行的保甲制,并以总登记官主管华民事务,从而加强政府与华人社区的沟通。 此外,定例局亦得到罗便臣进行改组。除总督为主席外,政府五名主要官员获委任为官守议员,另外则有一名政府官员与三名独立人士成为非官守议员。罗便臣又通过一项规定,禁止政府官员投票反对总督的提案(有鉴于前港督宝灵爵士的填海方案在1859年于定例局二读时遭辅政司和按察司投反对票而流产),使总督的权力得到进一步的稳固。 制度革新:在罗便臣任内,香港的邮政与货币政策得到了重大的革新。首先在邮政方面,他在1860年5月改组香港的邮政部门,以邮政司(即今邮政署长)主管邮政局,使之独立于英国的皇家邮政。到1862年12月8日,罗便臣率先发行香港首套的通用邮票。该套邮票在英国印制,面值包括有二先时、八先时、十二先时、十八先时、二十四先时、四十八先时和九十六先时,而每张邮票皆印有英女皇维多利亚的头像。自此开始,香港不需要再依赖于英国邮票。在1863年,罗便臣复推出四先时、六先时与三十先时邮票,使香港的邮票种类更为完备。皇仁书院前身为中央书院,是香港首间官立学校。在开埠初年,香港并没有自行发行法定货币,早年市场流通的货币计有英镑、西班牙银圆、墨西哥银圆(即鹰洋)、中国白银与铜钱(即制钱)等等,换算十分混乱。另外,港府早年货币采用银本位,但财政度支却用金本位,使港府在记帐上往往要以英镑来计算,极不方便。有见及此,罗便臣在1862年宣布弃用金本位,改为全面使用银本位为货币计算单位。为了配合新政,罗便臣更在1863年首次发行港币,当中包括香港一文、香港一仙和香港一毫,全部都是硬币,并且在英国铸造运港,而当时每一港元则大约可兑4先令2便士。 至于在教育方面,罗便臣于1862年3月10日成立香港第一所官立学校国家大书院(即中央书院),并以史钊域为该校首任掌院。与一般教会办学团体不同的是,罗便臣一向反对学校向学生传教,因此国家大书院并不讲授宗教,而且比起其他教会学校更着重中文。首座官立学校的设立,标志着政府开始直接统筹香港的教育事务,未几在1865年,罗便臣进而设立教育司署,并以国家大书院掌院史钊域兼任教育司,由此从教会等办学团体手上,取回制定教育政策的权力。 社会基建: 1864年的植物公园。与他的前任港督宝灵爵士一样,罗便臣亦十分关注香港的填海工程,曾经对宝灵爵士任内所作的填海加以修整和完善。后来在1864年,罗便臣复提出要媲美澳门,建议在香港岛中环填海,这个计划宝灵爵士也曾经在他的填海计划提出过,但却因为沿岸地主、海军与商人的反对而泡汤。同样,罗便臣的计划提出后,引起社会很大反响,最后促使他搁置计划。 此外,在1859年,罗便臣率先提出兴建香港第一座水塘。经过一轮公开征集设计图则的活动后,水塘终在1860年年尾在薄扶林动土。水塘其后在1863年落成,名为薄扶林水塘,从此市区开始有自来水供应。不过,薄扶林水塘原本设计容量为3,000万加仑,但最后的设计仅可容纳200万加仑,供水量远低于原先的估计。因此在他卸任后不久,港府就计划于大潭修建第二座水塘。 在1848年的时候,时任港督戴维斯爵士曾有意修建一座植物公园,但因为财政与批地问题一直搁置。到1860年,罗便臣方才在中环觅得土地修建公园。在1864年8月6日,公园的第一期工程竣工,并开放予公众参观,成为了香港历史上第一所公园。 罗便臣任内的社区建设还有很多,其中计有绿化街道、于市区提供煤气路灯等等,再加上上文所述的动植物公园等等,均使香港的市面质素得到提高。另外,渣甸洋行曾在罗便臣任内提出捐建香港首座大会堂,有关建议要至1866年才得到落实,惟当时罗便臣已经卸任。割让初期的尖沙咀割占九龙:随着清廷在英法联军之役的连番落败,中、英双方在1860年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将隶属于九龙司的南九龙割让英国,成为英属香港之一部份。后在1861年1月19日,罗便臣和英国驻广州总领事巴夏礼会同清廷代表,于九龙举行一项“授土仪式”,正式归并了今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 不过,其实战事尚在进行期间,英兵已早于1860年3月进据九龙尖沙咀驻扎,并成功向两广总督劳崇光“租借”得九龙半岛,因此在战事完结后,巴夏礼复代表军方要求将南九龙拨归予英军为军营之用。罗便臣最初对建议表示反对,并坚持九龙必须用作民用或康乐发展,使得英军与港府双方争持不下。最后到1864年,罗便臣单方面将边界扩至深水埗一带,并将英军迁到该地,事件才得以暂时平息。 § 经济发展 天津条约自英法联军之役以后,香港的经济得到很显著的发展。由于《天津条约》与《北京条约》洞开不少中国商埠,又准许外国人到内地经商,再加上鸦片贸易得到合法化,使得香港的转口贸易受惠。在1864年的时候,从香港入口的货物总值约3,400万两,其中入口货品又以鸦片、棉织品等等为主;至于经香港出口的货品则包括有茶叶和丝等等。 此外,不少企业亦在战后纷纷在港成立,当中包括有好像黄埔一样大大小小的轮船公司,以至于煤气公司等等。此外,在众多洋行迁到香港运作的情况下,不少银行亦相继出现。其中,于1864年在港成立的汇丰银行,历经百多年,至今仍然是区内最重要的银行之一。在外资林立的带动下,香港总商会在1861年正式成立。该商会由各行大班组成,日后对港府的施政还起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政府收益也有显著上扬。在1865年的时候,政府总收益高达175,717镑,其中卖地收益为30,866镑,比10年前增长有10倍之多。同时,在归并九龙以后,香港总人口由1860年的94,971人增加至1861年的119,321人。人口的增长使港府在差饷等各方面的收入都有明显上升。另外在1860年和1865年,罗便臣又决定增收商业登记牌照费和印花税,开拓出更多财源。在财政条件充裕的条件下,英国政府在1864年更要求每年上缴20,000镑,以作军费开支。 除了处理香港的经济事务外,罗便臣任内还担任一个专门管理海峡殖民地财政事务的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后来促使海峡殖民地在1867年不再从属于东印度公司,正式纳入英国殖民地部的管治。 § 锡兰总督 罗便臣爵士伉俪(前排左二及左一)与阿弗烈亲王伉俪(前排左四及左三)在1870年摄于锡兰督宪府前。罗便臣在任港督期间,香港在各方面都有不错的发展,西方对香港的印象也逐渐改观。罗便臣在港的政绩甚获英廷重视,他在1865年3月15日任满离港后,即在3月21日奉命前往锡兰出任署理总督,后来更在同年5月16日改为正任锡兰总督。 出仕锡兰总督七年期间,罗便臣建立起一个强势政府,对当地进行了有效管治,当中包括有广建电报网络、海港、铁路和道路外,又引入新式的灌溉系统、改革当地的公务员系统,以及维持各地部族的稳定。同时,罗便臣亦曾为了原居民及殖民地经济的利益,多番与殖民者发生冲突。尽管如此,其施政仍然受到肯定,英廷及后更在1869年6月向他授予KCMG勋衔。有关其任内施政,有人认为他喜欢权力,也有论者认为这是其帝国主义作风所引申出的“现代化家长式管治”。在1870年3月,皇室成员阿弗烈亲王访问锡兰,当时由罗便臣伉俪亲自相迎,乃锡兰之一大盛事。 § 新南威尔士总督 亨利·帕克斯爵士在罗便臣出任总督七年间,曾三度出任总理。背景:在1872年2月,有关任命罗便臣为澳大利亚自治殖民地新南威尔士总督的消息刊宪,他遂在同年6月3日抵达悉尼正式就任。与在锡兰一样,罗便臣任内仍然不减其“家长式管治”的作风。尽管新南威尔士是自治殖民地,并且拥有自己的责任政府及总理,但罗便臣却认为当地政党发展尚在草创阶段,因此作为总督,他有必要对政府作出一定的干预。他甚至绝不认为,一个统辖自治殖民地的总督,其职能“仅限于像一只机械猫头鹰反覆唱一样的调子”。 正因如此,罗便臣积极参与新南威尔士的基建、教育、社会改革、经济以至于文化等各方面的事务,这使他与议会和责任政府陷于紧张的关系。而他与当地的两大政坛领袖亨利·帕克斯爵士(SirHenryParkes)及约翰·罗伯逊爵士(SirJohnRobertson)也处于不太友好的关系。 除此之外,罗便臣夫妇又大显亲民作风,经常走访新南威尔士各地,同时又尽情投入于木球和赛马活动。他的名下马匹“京士堡”(Kingsborough),更曾于1875年的澳大利亚赛马会打比赛中胜出。另外,其女儿诺拉(Nora)在1878年8月举行的婚事,亦曾传为一时佳话。虽然他与责任政府存有不少磨擦,但他始终深得殖民主义者以至普遍民众的大力支持。 § 政治纠纷 新南威尔士在1873年10月,新南威尔士立法议会根据一个专责委员会的报告,敦促军方迫令一位F·R·L·罗西上尉(CaptainF.R.L.Rossi)退役,可是有关建议在行政局会议中被罗便臣推翻。罗便臣认为自己身兼军队总司令之职,军人的任免权在于总督,而不在议会,因此他坚持议会无权作出干预。罗便臣的决定使新南威尔士一时间出现宪制危机,而总理帕克斯爵士唯有将有关建议临时搁置。在事件中,议会认为总督有意攻击议会的权力及利益,不过舆论及民意却一直站在罗便臣一方。 未几在1874年,总督与立法议会再次出现争执。事缘早于1872年,一名叫法兰克·伽德纳(FrankGardiner),被判囚32年的囚犯,已在狱中被囚8年,期间表现良好,坊间不断有舆论求情罗便臣早日特赦他。至1874年,罗便臣终于答应有关求情,决定特赦伽德纳,但伽德纳必须离开新南威尔士。罗便臣认为伽德纳不是死囚,因此总督自行特赦囚犯,是理所当然的权利。然而,有关消息传出后,罗便臣即在同年6月遭到立法议会的责难,惟罗便臣在后来的行政局会议上加以反击,并指有关指控完全是“不合情理和不义的的喧嚣声”。罗便臣和以总理帕克斯爵士为首的立法议会,在释放伽德纳一事上愈演愈烈,最后促使帕克斯爵士政府垮台,而帕克斯爵士及后更在1875年的大选中败于对手罗伯逊爵士。斐济罗便臣在1874年9月获英廷委任到斐济参与该地成为英国殖民地的谈判。同年10月10日,斐济正式成为殖民地,罗便臣遂兼任斐济开埠后的首任总督,而英廷更因此在1875年1月向他授予GCMG勋衔。在1875年6月卸任斐济总督前,罗便臣都留在斐济,专心处理建埠以后的基本政务。然而,罗便臣不在新南威尔士的时候,总督一职本应由首席大法官詹姆士·马田爵士(SirJamesMartin)署理,惟罗便臣却拒绝作出有关委任,事件使两人关系陷于不和。随后在1875年,英国上议院有关调查伽德纳事件的报告送抵新南威尔士,报告中有指罗便臣供称释放伽德纳一事,得到马田爵士的支持,结果双方在《悉尼先驱早报》展开笔战,其中,马田爵士撰文否认支持释放伽德纳,并对罗便臣加以抨击,又质疑罗便臣是否明白新南威尔士有责任政府的存在。 在罗便臣出任新南威尔士总督后期,当地责任政府多次垮台。自罗伯逊爵士的政府在1877年3月垮台后,短短一年之间,总理及政府三次换班,使政局陷于混乱,也使政府运作陷于瘫痪。有见及此,罗便臣在1878年9月19日于提交殖民地部的报告书中,建议凡解散议会重选前,议会必须先通过政府分期的财政支出议案,以维持政府运作。罗便臣的建议深得殖民地部支持,但不少舆论则认为其建议具政治目的,甚至是着意控制议会的干预行动。 同年12月,时任总理詹姆士·法内尔(JamesFarnell)的政府因为其土地法案不获通过而垮台,罗便臣即以财政支出议案未获通过为理由,拒绝解散议会,并同时委任罗伯逊爵士筹组政府。但事实上,由于罗伯逊爵士在议会缺乏支持,因此罗便臣与罗伯逊爵士都心知将会无法成功筹组政府。结果在罗便臣推动下,罗伯逊爵士自动放弃其立法议会议席,并成功与帕克斯爵士组成联合政府,由帕克斯爵士出任总理,罗伯逊爵士则出任行政局副主席兼立法议会政府代表。这个由罗便臣促成的联合政府维持了五年之久,期间更十五次通过政财政府支出议案,颇受称誉。 § 评价 在长约四十年的殖民地生涯中,罗便臣曾先后在八个殖民地服务,并且在其中七个殖民地担任总督,当中他年仅三十五岁就成为香港总督,而后来在南非的第一段任期中,他亦曾先后获延任两次,可见英国政府一直对罗便臣十分重视,也对其功绩表示肯定。罗便臣在任各地总督时,都以效率高、人际关系良好、以及施政大刀阔斧而颇受称誉,而且亦得普遍民众支持。另外,有学者认为,罗便臣带领香港走进现代历史的一页,亦有学者认为他巩固了新南威尔士政党的成熟发展,其中他在1879年促成缔结的联合政府,更维持了五年之久。 然而,同时亦有不少声音认为罗便臣喜好权力,过度任用总督的权力。而他在新南威尔士的时候,就有不少反对意见 罗得斯认为他阻碍新南威尔士政党政治的健康发展,他在任当地总督时,引发起的政治冲突,也削弱了责任政府威信。 罗便臣在南非的两段任期最引起争议。在第一段任期中,罗便臣的确能够大致维持当地自第一次波尔战争后的和平及稳定,而且为了开普殖民地的利益,在罗得斯的影响和合作下,英国在非洲南部的势力得到持续扩张。罗便臣的扩张政策得到了英国殖民主义者的支持,但是遭到反扩张主义者强烈反对,加上被批评与罗得斯过从甚密下,结果成为他仕途止步的主因。 在新南威尔士和南非供职的后半期,由于危机涌现,罗便臣甚至被舆论建立起“危机制造者夏乔士”(Hercules-the-Crisis-Maker)的形象。至于他在南非的第二段任期中,除了疾病困扰,再加上“詹姆森突袭”事件,不少人认为这为其仕途蒙上污点,而且也为其仕途划上不完美的句号。须指出的是,有学者认为罗便臣曾参与罗德斯企图推翻特兰斯瓦的阴谋,即使没有参与,至少也对此知情,而且还希望阴谋成功。另外,罗便臣也在事前得知“詹姆森突袭”将会发生。惟他事后对上述种种指控矢口否认,从而免受英国下议院的谴责。相反,他在事后着手与特兰斯瓦和谈,更成为了他获授世袭男爵的原因。 § 家庭 夏乔士·罗便臣罗士敏勋爵与尼亚·亚瑟·艾达·罗斯·达姆尔·安斯利(NeaArthurAdaRosed'AmourAnnesley,1823年或1824年-1904年1月13日)在1846年4月24日于爱尔兰结婚。尼亚是第十代瓦伦蒂亚子爵的第五名女儿。罗士敏夫妇共育有一子三女,分别为: 夏乔士·亚瑟·坦普尔·罗便臣,第二代罗士敏男爵(HerculesArthurTempleRobinson,2ndBaronRosmead,1866年11月6日-1933年5月26日) 埃莉诺·法兰西丝·奥蒂·玛丽亚·罗便臣阁下(Hon.EleanorFrancesAltiMariaRobinson,?-1893年11月24日) 诺拉·奥古斯塔·莫德·罗便臣阁下(Hon.NoraAugustaMaudRobinson) 奈维达·莉达·罗便臣阁下(Hon.NeridaLeetaRobinson) 在罗士敏勋爵的三名女儿中,长女埃莉诺在1870年6月9日下嫁陆军上校E·B·圣约翰(ColonelE.B.St.John),两人于1881年离婚后,她后来改陆军少校乔治·史蒂文生(MajorGeorgeStevenson)。至于诺拉就在1878年8月7日下嫁A·K·芬莱(A.K.Finlay),芬莱曾先后毕业于哈罗公学及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惟他在1883年身故后,诺拉于1887年改嫁C·R·杜兰特。最后,幼女奈维达则曾在1887年与陆军上校查尔斯·蒂里特·道金斯(ColonelCharlesTyrwhittDawkins)结婚。 § 参考资料 有关任命罗便臣为香港总督、香港陆军总司令,以及香港岛海军中将的皇室制诰,载于1859年9月10日《香港宪报》。 有关罗士敏勋爵逝世的新闻,载于1897年10月29日《纽约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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