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电联 |
释义 | § 简介 国际电联经过100多年的变迁,1992年12月,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保证ITU在世界电信标准领域的地位,ITU决定对其体制、机构和职能进行改革。改革后的ITU最高权力机构仍是全权代表大会。全权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电信标准部门、无线电通信部门和电信发展部门。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有正、副秘书长。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承担着实质性标准制订工作,各设1位主任。[1] § 电信标准部 目前电信标准部设有14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1、网络和业务运营、 2、电信经济和政策在内的资费和结算原则、 3、电信管理网和网络维护、 4、对电磁环境影响的保护、 5、外部设备、数据网和开放系统通信、 6、远程信息处理系统的特性、 7、电视和声音传输、 8、电信系统的语言和一般的软件问题、 9、信令要求和规约、 10、网络和终端的端对端传输特性、 11、网络总体方面、 12、传送网络、 13、系统和设备、 14、多媒体业务和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 无线电通信部 无线电通信部设有8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1、频谱管理和业务间共用与兼容、 2、无线电波传播、 3、固定卫星业务、 4、科学业务、 5、移动业务、 6、固定业务、 7、声音广播和电视广播等方面的研究。 研究组下面还设有工作组进行具体的技术研究。电信发展部门旨在促进第三世界国家的电信发展。 1998年国际电联全权大会再次就其改革与发展展开讨论,并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听取意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研究。ITU改革工作组已于1999年12月15~17日、2000年4月3~7日分别举行第一、二次会议。 国际电联为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增强其及时性和预见性,决定在2000~2004年研究期建立试验性热点专题小组就某一专题进行9~12个月的研究。此外由于很多研究热点涉及多个研究组,为有利于这些研究热点的平衡发展、确保所制订标准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时性,ITU还成立了若干个牵头研究组。 ITU成员由各国电信主管部门组成,同时也欢迎那些经过主管部门批准、ITU认可的私营电信机构、工业和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机构和从事电信的实体参与电联活动。 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 § 使命 国际电联的使命是使电信和信息网络得以增长和持续发展,并促进普遍接入,以便世界各国人民都能参与全球信息经济和社会并从中受益。自由沟通的能力是建设更加公平、繁荣与和平的世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为使该愿景成为现实,国际电联帮助调动所必要的技术、财务和人力资源。 国际电信联盟面临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和加强网络安全以提高人们使用网络空间的信心,弥合所谓数字鸿沟。实现网络安全和网络和平是信息时代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国际电联正在通过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网络安全议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国际电联还针对防灾和减灾努力加强应急通信。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均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但是较贫穷的国家由于其薄弱的经济能力和资源的匮乏往往受到最沉重的打击。 无论是通过制定用于创建基础设施以便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标准,还是通过对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进行公平管理以便将无线业务推广到世界每个角落,亦或是通过向努力制定电信发展战略的国家提供支持,国际电联开展的所有工作均围绕着一个目标,即,让所有人均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方便地获取信息和通信服务,从而为全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电联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世界的连通。[2] § 成员情况 国际电联既吸收各国政府作为成员国加入,也吸收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融资机构,研发机构和国际及区域电信组织等私营机构作为部门成员加盟。 随着电信在全面推动全球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日俱增,加入国际电联使政府和私营机构能够在这个拥有140多年世界电信网络建设经验的机构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加入这一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受尊重和最有影响的全球电信机构,政府和行业都能确保其意见得到表达,并有力和有效地推进发展我们周围的世界再次旧貌换新颜。 私营公司及其它机构可以根据其关注领域,选择加入国际电联三个部门当中的一个或多个。无论通过出席大会,全会及技术会议,还是从事日常工作,成员都可以享受到独特的交流机会和广泛的结交环境,讨论问题并结成业务与合作关系。国际电联部门成员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用以支持未来的电信系统和造就明天的网络与服务。 最后,部门成员有权接触到或许对其商业计划制定极有价值的非公开的第一手资料。[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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