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 概况 华侨大学系国务院侨办秉承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兴资办学的精神,于1960年在著名侨乡福建泉州设立一所侨界最高学府。主要是辐射海外华侨,服务华侨子弟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法律系,当年开始招收法学专科生,1987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华侨大学法学院 生,1992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3年增设民商法专业硕士点。2003年9月升格为法学院。现法学院内部又分为法律系和国际法系,具体有法学本科专业、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同时在澳门也举办了法学专科、法学本科和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班。 § 师资力量 华侨大学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6人、讲师24人;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和即将获得博士学位24人。 学院先后聘请周国均、沈国明、王立民、马俊驹、郑胜利、崔勤之、刘作翔、童之伟、李希慧、米健、肖永平、刘根菊、孙育玮、于善旭、刘俊海、王政勋、王先林、陈世荣、杨寅、林亚刚、许发民、许崇德、何勤华、胡鸿高、沈仲平、王世洲、李林等知名教授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硕士教育,提高法律硕士教育的质量,学院推行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先后聘请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女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先生、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先生等省内实务界知名专家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 办学设施 法学院座落在洪祖杭大楼,有专用房68间,其中大、小模拟法庭各1个,多媒体教室15个,案例制作室、物证室、技术分析室、刑侦室、计算机室等各1个;教授、副教授、博士教研用房每人1间,其他教师两人1间,各教研单位用房各1间。教学仪器设备比较齐全,其中教师教研用电脑每人1台。法学图书分馆面积302平方米,馆藏法学文献资料比较丰富,其中包括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 § 教育理念 法学院以育人为本位,以学生党建为龙头,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法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培养规划”为载体,努力构建有法学专业特色的学生工作体系,并获得“校学生工作先进院系”称号。法学院坚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秉承为侨服务、面向海外的办学指导思想。法学专业学分制改革方案在2004级本科生中开始试点,推行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的教学制度,实施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现场开庭、专题辩论、法学论坛等多样性的教学方法;构建教考分离及与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相适应的考试制度。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院一直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在读境外生占学生总数近10%。法学院已为澳门培养法律人才1049人。 § 学术资源 法学院设立有中美体育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侨务法研究所,形成以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刑法、法理、诉讼法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为突破点和特色的学术研究群体。2007年6月21日,学院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华侨大学与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决定实行所、校战略合作,学科共建。这种所、校战略合作的新模式,是一种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科研教学方面各自的优势和条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将运用自身的科研力量和学术资源,指导和帮助华大法学院设计、论证、申报课题,促进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并指派中国著名的诉讼法专家、博士生导师王敏远教授全职担任法学院院长。社科院法学所的图书馆为华大法学院师生提供免费查阅服务等。法学院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为依托,联合在大陆、港澳与国外开办有关培训班与研讨班,积极申报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三个硕士学位点,并同时申报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积极筹备申报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点。 § 发展前景 面朝大海的海洋文明,赋予了华大人会通中外的开放胸襟,也使得法学院发展前景广阔。厦门校区的建设将极大拓展法学院的办学空间,更加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将为法学院植入先进法系的人力资源,并开辟法学院教学、科研的全新领域;与国家知识产权中心合作,将更加有利于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深入性和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港澳台侨对法律专门人才的巨大需求及我们境外办学的经验与基础,也将是我们扎实向前、自我创新的勇气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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