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印度支那停战协定 |
释义 | § 印度支那停战协定 § 正文 《关于在越南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的总称。1954年 7月20日,分别由法国、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的代表在有关协定上签字,同月22日生效。它是1954年 7月21日在日内瓦会议上达成的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定的主要内容是:在越、老、柬停止一切敌对行动;法军在规定期限内,从上述三国撤出;越南志愿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从老、柬撤出;在越南,以北纬17度线以南,九号公路稍北,划一条临时军事分界线,交战双方限期将各自的部队撤退至该分界线的各自一侧;在军事分界线两侧各 5公里宽的范围内建立非军事区,双方军队限期撤出非军事区,以脱离接触;越、老、柬三国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举行自由选举,以实现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独立和统一;上述三国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任何外国不得在它们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不得干涉它们的内政;成立以印度为主席,由加拿大、波兰参加组成的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 印度支那停战协定 19世纪60年代以来,印度支那三国连续遭受法、日的侵略,1863年至1893年相继沦为法国的殖民地,1940年又为日军占领。日本投降后,越南、老挝于1945年9月,柬埔寨于1953年11月宣布独立。然而,法国企图在印度支那恢复殖民统治,于1945年9月又先后侵入越、老、柬。印度支那三国人民奋起进行了九年的抗法救国战争,给法军以沉重打击,特别是1954年 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援助下,越南取得奠边府战役(见越南抗法战争的胜利,改变了整个印度支那战场的局势,为迫使法国签订停战协定扫清了道路。 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于1954年5月 8日至 7月 21日在日内瓦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苏、美、英、法、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和南越。会议最后达成了《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协议包括《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在印度支那三国停止敌对行动的三个协定、六个附件和法、老、柬三国政府的六个声明等文件。美国没有在《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上签字,只声明:“将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妨碍协议的实施”,但后来美国并没有信守这一诺言。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印度支那三国军民在中国和世界爱好和平力量的支援下取得了抗法救国战争的胜利,宣告了法国殖民主义者的失败。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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