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技术贸易 |
释义 | § 简介 商标是国际技术贸易内容之一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内容有:各种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各种专有技术或技术决窍;提供工程设计,工厂的设备安装、操作和使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机器、设备和原料的交易的等。总之,技术贸易即包括技术知识的买卖、也包括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务备等货物的买卖。 技术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区别: 技术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无形技术知识,而商品贸易交易的对象是有形实物商品。 技术贸易转让的是技术使用权,技术接受方不能取得技术标准的所有权,而商品贸易则是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 § 主要形式 一、许可证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 许可贸易(Licensing)是专利权所有人或商标所有人或专有技术所有人作为许可方(licensor)向被许可方(licensee)授予某项权利,允许其按许可方拥有的技术实施,制造、销售该技术项下的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 许可贸易有三种基本类型: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转让(许可)。在技术贸易中,三种方式有时单独出现,如单纯的专利许可或单纯的商标许可或单纯的专有技术转让,但多数情况是以某两种或三种类型的混合方式出现。 二、特许专营 特许专营合同(Franchising)是最近二、三十年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商业技术转让合同。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一项技术转让合同,后者有权使用前者的商标、商号名称、专利、服务标志、专有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但须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FranchiseFee)。 特许专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个使用同一商号名称的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经营的,被授权人的企业不是授权人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授予人不保证被授人企业一定能获得利润,对其企业的盈亏也不负责任。 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行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 三、咨询服务 顾问咨询是雇主与工程咨询公司签订合同,由咨询公司负责对雇主所提出的技术性课题,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服务的内容很广,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审核、招标任务书的拟定、生产工艺或产品的改进、设备的购买,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等。发展中国家往往技术力量不足,或对解决某些技术课题缺少经验,聘请外国工程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可以避免走弯路或浪费资金。因咨询公司掌握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情报,可以协助雇主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找到较为可靠的技术供方,以较合理的价格获得质量较好的机器设备。雇主虽然要支付一笔咨询费,但所得到的资金节约远远超过支付的咨询费,总算下来,对雇主仍是有利的。 咨询费一般可以按工作量计算,也可采用技术课题包干定价。一般所付的咨询费相当于项目总投资的5%左右。 四、技术服务与协助 技术转让不仅包括转让公开的技术知识而且包括转让秘密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对技术受方引进项目的成败往往起关键作用。因为,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很难用书面资料表达出来,而必须通过言传、示范等传授方式来实现。所以技术服务与协助是技术转让交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以包括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也可以作为特定项目,签订单独的合同。提供技术服务与协助的方式有二种:由受方派出自己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技术供方的工厂或使用其技术的工厂培训实习;由供方派遣专家或技术人员到受方工厂,调试设备,指导生产,讲授技术。 五、承包工程 工程承包或称“交钥匙”项目,是委托工程承包人(contractor)按规定条件包干完成某项工程任务,亦即负责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提供机器设备,施工安装、原材料供应、提供技术、培训人员、投产试车、质量管理等全部过程的设备和技术,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其中包括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因此又可称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 § 发展趋势 国际技术贸易是国际经贸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它是以技术为贸易对象的国际经贸活动,它通常比一般国际商品贸易复杂得多。知识经济时代,发达国家将加速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而发展中国家通过单纯学习别国技术和经验而赶上发达国家的难度将提高,“后发优势”的作用将日趋减弱。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技术不仅改变了技术本身的发展方向,而且影响了整个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规模与方法。国际技术贸易出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际技术贸易额增长速度因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大大加快。随着科学技术向深度、广度发展,技术寿命周期的缩短,科技领域的竞争将日益激烈,科研成果形成的费用也越来越高。因此,积极参与科技领域的国际分工和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发展技术贸易,广泛吸收别国先进技术已成为各国的共同选择。国际直接投资在进入1993年后已处于新一轮的快速发展阶段,年均增长速度达21%。同时,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承担者跨国公司的数量,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3.7万家增至2000年的6万多家,跨国公司境外机构也从24万家升到80万家。经合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指出,OECD成员国中技术出口额已占到成员国整个贸易出口的1/4,出口额已近1万亿美元。 技术创新在国际技术贸易竞争增强的同时更加激烈 (二)国际技术贸易内容向“知识型”、“信息型”等软件技术倾斜。知识经济时代,发展最快的是信息产业,信息技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和工具。在全球GDP中,已有2/3以上的产值与信息行业有关。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的信息技术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信息技术对生产经营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有关信息产业的交易额已急剧增加。现在国际直接投资不仅数额在增加,而且结构也在调整,服务业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已达60—65%,超过了制造业。服务业的国际技术贸易与制造业不同,根据美国学者格罗斯的研究,服务业技术贸易的内容主要是“知识型”职业技能,即以商务经验、企业管理及服务提供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主。实际上不仅如此,由于信息技术对生产经营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有关信息产业的交易额已急剧增加,从而直接推动了国际技术贸易内容软件化的进程。 (三)高新技术在国际技术贸易垄断性增强的同时竞争更加激烈。知识经济时代,国际市场的竞争将空前激烈,而竞争的实质,则主要体现在以知识为基础的各国技术创新的实力较量。美国哈佛大学波特教授在他的《竞争优势》一书中写道“技术对竞争的重要性,并不取决于技术的科学价值或在产品中的显着程度,在所有能够改变竞争规则的因素中,技术是最重要的”。出于战略上的考虑,现在的跨国公司一方面将高新技术主要以与国际直接投资相结合的“内部化贸易”方式转让,另一方面即使在跨国公司之间,也纷纷谋求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提高和巩固自己的竞争地位。 (四)企业兼并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新方式。企业兼并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在过去,企业兼并主要是企业间的“以强吞弱”、技术先进型企业兼并技术落后型企业的情况下,企业兼并活动中技术转让或贸易的成分并不明显或者是不存在的。随着以知识为基础的国际竞争的加强,当前的企业国际兼并活动主要是体现在技术先进型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上,兼并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壮大自己实力,使自己的资金、技术和产品流通能在较短时间里越上一个新台阶。伴随着这种性质的企业兼并,必然有着较多的国际技术转让或贸易存在,此时的企业国际兼并事实上已成为了直接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特殊贸易方式了。 (五)国际技术贸易环境大幅度改善。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技术贸易环境都有明显的改善。大批新技术、新发明,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包括信息设施、信息网络等的广泛运用,改变了人们获取国外技术的观念和手段,使国际技术贸易的效率大为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投资也开始持比以往更加开放的政策。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则从过去对西方跨国公司和外资涌入主要持批评和反对态度转而采取欢迎和鼓励的立场。一批与国际技术有关的国际性、区域性协议的签署和生效,如世贸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从而为国际技术贸易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深刻改变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加快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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