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农业工程协会 |
释义 | § 国际农业工程协会 § 正文 由各个国家级的农业工程协会(学会)组成。1930年8月在比利时成立,总部设在当选主席的国家及其工作单位。其宗旨是:协助解决各国农业工程科技人员普遍感兴趣的问题;促进各国建立国家级农业工程协会(学会);安排各国农业工程专家间的接触与交往;促进农业工程方面的工艺、科学和技术进步;赞助和改进农业工程科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出版各种刊物等。组织上分5个部分:①会员国和个人会员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负责选举主席、第一副主席、秘书长,审批申请入会的会员国;制订活动计划和审查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等。②管理委员会。由主席、第一副主席、秘书长、技术组主席和各会员国代表一人等组成,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③主席、第一副主席和秘书长。主席是协会的代表,第一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还兼管财务。④技术组。设水土科学、农业建筑及其设备、农业机械、农业电气化与能源、 农业工作的科学组织等5个分组。⑤审计处。负责审查协会财会帐目。国际农业工程协会与联合国和所属有关组织保持密切的关系,后者常派代表参加各种会议。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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