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副肿瘤综合症 |
释义 | § 副肿瘤综合症 由于肿瘤的产物(包括异位激素的产生)异常的免疫反应(包括交叉免疫、自身免疫和免疫复合物沉着等)或其他不明原因,可引起内分泌、神经、消化、造血、骨关节、肾脏及皮肤等系统发生病变,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 表现 主要表现为:肿瘤热、恶液质、免疫抑制、重症肌无力、肥大性骨关节病、男性乳房发育症、柯兴综合征、神经肌肉痛、高钙血症、低血糖症、高血压、不明原因的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皮肌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肾炎等等。 注意:内分泌腺的肿瘤(如垂体腺瘤),产生原内分泌腺的固有激素(如生长激素)导致的病变及临床表现,不属于副肿瘤综合症。 § 注 这些表现 不是由原发肿瘤或转移灶所在部位直接引起的而是通过上述途径间接引起,故称为副肿瘤综合症。 § 诊断注意 一些肿瘤患者在发现肿瘤之前,先表现出副肿瘤综合症,如果医护人员能够考虑到副肿瘤综合症并进一步搜寻,可能及时发现肿瘤。另一方面,已确诊的肿瘤患者出现此类症状时,应考虑到副肿瘤综合症的可能,避免将之误认为是肿瘤转移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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