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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农业区划
释义

§ 农业区划

§ 正文

按照农业地域分异规律,划分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农业区域。农业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因而成为空间形态变化最明显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农业的地区差异,大至全世界,小到一个地方,都是客观存在的,且各有其形成的历史过程。农业区划就是这种客观的农业地域差异在人们主观认识上的反映。

区划简史  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条件的关系密切。在古代,农业的分布很大程度上受不同自然条件的制约,因而出现农业的地区分异现象。2000多年前成书的《尚书·禹贡》是中国最早分区叙述农业的著作。近代最早比较科学地从事农业区划研究的,是俄国К.И.阿尔谢涅夫,他于1818年首次按照气候和土壤的特征,把俄罗斯分为10个“经济区”。20世纪20~30年代,欧美更多地理学家对各国、各大洲乃至全世界,广泛地进行了农业区划研究。例如1925年O.约纳森对欧洲,1926年O.E.贝克对北美,1937年J.L.卜凯对中国,先后进行过农业分区的探讨。应指出的是,В.И.列宁在1899年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1914~1915年的《关于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材料》两书中,正确分析了资本主义农业区域的形成及其相关理论基础。

在政府领导下开展农业区划工作,首推十月革命后的苏联。苏联多次组织多学科专业人员进行了全苏和加盟共和国的各种类型的农业区划的调查研究,制订过多种划区的原则和方案,为苏联制订远景发展计划和农冶生产配置提供了科学依据。1975年由全苏列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合编的《苏联全国土地自然-农业区划》即其一例,它把全苏划分为3个带、14个地带、1个地区、5个亚区。

中国领土辽阔,农业类型多样,1949年前只有少数学者作过全国或某一省的农业分区的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配合编制国家五年计划,多次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研究,并将其列为全国科学几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成立全国和省、市、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多学科的广泛的调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如1981年编制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对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潜力、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调整、商品基地选建、因地制宜实行农业技术改造等,提出了新的论点、建议和战略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域分异规律和分级系统,分别阐明了10个一级区和38个二级区的基本特点、农业生产发展方向和建设途径。

区划作用  农业是由多部门和各种作物生产构成的一个大系统。它的空间分布尽管因地而异,千差万别,但仍然有其规律可循。农业区域的形成,不仅由于生物对环境的适生要求,而且是历经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长期劳动地域分工的结果。一个地区发展什么样的农业,怎样安排农业各种部门和各种作物,达到多大规模,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往往要取决于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需要和可能,以及农业的生产水平。从农业自给性生产到发达的商品性专业化、现代化生产,要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因此,不论一个国家,或一个较大地区,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当地的自然和经济资源,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促进农产品的不断增产,就有必要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各地生产条件和特点,进行农业区划工作,以利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布局,分级实施,从而避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

区划内容  根据中国农业区划工作的实践,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①农业自然条件区划。农业生产的对象是生物,生物的生长和发育又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为了分析不同类型地区的有关农业的自然特点及其分异规律,就必须进行农业自然条件区划。②农业部门区划。农业是多部门经济,各个部门、各种作物均具有自己的生态适应范围和生产布局特点,因此要分部门和作物进行区域(或类型)的划分。③农业技术改革区划。农业生产是在人们有意识地指导和促进下的生物再生产过程,只有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进农业技术措施,才能促使农业不断增产,而各项农业技术措施又必须因时因地加以实施方能有效,这有赖于进行各种农业技术改革的区划。④综合农业区划。各种农业区划有机联系的全面综合分区,是农业区划的总体现。一个国家、地区的农业生产布局和农业结构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受该国该地区的自然、经济和技术的综合影响,要阐明大小农业区域的条件和特点及其形成过程,并进一步指明其发展方向和改善途径,就须在上述各种区划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农业区划的研究。综合农业区划为了适应各级农业生产规划的需要,还要按全国、各省市、各县分级进行。

区划体系和标志  农业是由人-生物-环境组成的一个复杂生产系统,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相互交错的物质生产部门,因而农业区划体系是多部门、多层次和多目标的。从横向体系来说,有各种农业自然区划-部门区划-技术改革区划-综合区划。从纵向体系来说,自上而下,按大小不同的地区(地带),有一个符合实际又适合要求的等级系统。这种由大到小的分级系统及其标志,各国尚无一致定论。如有的国家用农业地带(或农业区)、农业亚地带(农业亚区)、农业小地带(农业小区)来分等级;有的国家用数字序列来划分级别。

对农业区的划分标志和指标,有许多不同的见解。按空间结构形式,大体上可归纳为均质性(同一性)和异质性两种。区域的均质性是泛指农业生产条件和特点大体相同的区域单元;而异质性是指象以城市消费市场为核心的郊区农业地带。农业区(地带)的指标选择,大致可分为比较单一的主导指标和综合的多指标。单一主导指标又有以农业生境条件为主的和以农业本身特征为主的区别。前者如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后者如作物组合、经营方式和生产水平等;也有主张以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作指标来反映农业特征的。用多种指标分区,可以美国D.S.惠特尔西1936年工作为例,他选用以下5个要素划分世界为13个农业区:①作物与家畜的组合;②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③农产品的处理和销售,即商品化程度;④农业机械化方法和程度;⑤建筑物的型式及其他农用设施结构。这些要素虽比较客观,反映了农业生产的主要方面,但综合处理仍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现在已趋向于运用多变量的数学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来解决综合标志和指标问题。

区划注意事项  ①与农业生产规划的关系。农业区划不仅要客观如实地反映现状,而且要尽可能地预示发展远景,使它更好地与生产规划相结合。它与农业生产规划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农业区划着重根据客观实际情况,提出各区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切实可行的发展途径和战略措施,为因地制宜制定生产规划提供依据。农业规划则是从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业生产的需要出发,规定一个长期总目标,着重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分批确定建设规模、发展指标、速度和比例关系,规定人力、物资和财力的投放及其步骤措施。在区划的基础上制订规划,使规划的指标和措施更好地落实到不同的农业区,在中国农业区划工作实践中已发挥明显的效果。②与行政区划的关系。客观形成的农业地带或农业区,很少与行政区相吻合。为了因地制宜贯彻实施农业改善措施,就不能不打破行政界线,特别是较大范围的行政区单位,如省、自治区,乃至大部分的县。但根据中国具体情况,各省区的农业区划最好保持乡这一基层单位的完整性。农业地带和农业区是随着农业生产布局结构的变化而变动,两个地带或区间的界线实际上呈现过渡带的性质,这也是与行政区界相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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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4: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