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兵器工业 |
释义 | § 兵器工业 § 正文 专门制造常规武器装备的工业部门。国防工业的组成部分。国际上通称军事工业。 兵器工业是为军队服务的技术装备部门,其生产范围包括坦克、装甲车辆、火炮、枪械、战术导弹、火箭、弹药、火炸药、观测器材、防化学器材,以及为特种军事技术装备配套的武器装备。它由机械、车辆、冶金、化工、光学、电子、火工等工艺技术门类组成,属于综合性加工工业。 兵器工业的存在和发展,既服从于国防建设和战争的要求,又依赖于一个国家拥有的经济基础,它与国民经济各部门有着广泛的有机联系。生产武器装备需要国民经济提供必要的财力,以及新型设备和优质原材料,尤以钢铁的资源,是决定武器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国政府为增强国防实力,在大力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发展新型武器装备,把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首先用于军事技术装备上;同时,发展新型武器装备又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进步。 武器的生产是在阶级对抗的社会条件下,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战争形态的演变而发展起来的。18世纪后期,在以蒸汽机为主要标志的产业革命推动下,欧美各国相继出现了专门生产枪炮的近代兵工厂,逐步形成军火生产的垄断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主要参战国的军事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15~25%,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上升到35~60%。战后40年来,超级大国为称霸世界,军备竞赛越演越烈,武器生产有增无已。他们在扩充军事实力的同时,还以武器这种特殊商品作为国际贸易的竞争手段,赚取了大量超额利润。 一些民族独立的国家,为了巩固政权和独立自主,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工业,主要是常规武器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长期处于世界形势紧张、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经济建设,因此,国家在大力发展民用工业的同时,还不断加强国防工业。中国兵器工业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创建的,1949年前后又接收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的兵工厂,在这个基础上,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从小到大、从低到高,逐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军事工业体系。 兵器工业 中国的兵器工业建设,服从于国家独立自主的基本国策,有节制地生产武器装备,更不参与军备竞争。在和平时期努力发展民用产品,特别是1979年以来,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充分发挥生产技术装备,运用兵工科学技术,大力开发民用产品,开始向军民结合型的生产体系转变。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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