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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全能悖论
释义

§ 简介

全能悖论

全能悖论是一组关于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是否能够真正“全能”的悖论。该悖论的内容是:如果一个神能够真正“全能”,那么他就一定有充分地限制自己对全能能力运用的能力,那么他就一定不是全能的。

反之,一个神如果没有充分限制自己使用全能能力的能力,那么他势必不是全能的。不过,这论点刻意忽视掉有这能力不代表要去使用,世上大部份人都有自废手脚的能力,但大部份人都不会去使用。没有自废手脚不代表没有自废手脚的能力,也代表了没有使自己非全能不代表不是全能。

全能悖论始见于中世纪,因在基督宗教的教义中,至高无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因此亦称全能上帝悖论。全能悖论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证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这观念隐含矛盾,不可能存在著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会是全能的。 [1]

§ 全能一词的含义

英国哲学家彼得·积奇将该悖论中的“全能”概念作出了分类:

1、“Y完全全能”表示Y完全可以做任何事。在这种意义下,Y可以做任何可以用语言表述的事物,甚至自相矛盾的事物。也就是说,Y的能力不受人类有限的思想和知识限制。笛卡尔关于上帝的论述中支持的就是这个概念。从神学上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上帝真正置于人类有限的知识和逻辑之上,坏处则是这种概念会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相信。在这种意义上,全能悖论确实是一个悖论,不过在这种意义上也等于承认了这样的悖论有可能存在。

2、“Y全能”表示只要X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看法中持有的就是这种观点。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可以解决古典理论中关于全能的悖论,但是对于近代全能悖论是无能为力的。例如X是“制造一个连制造者都搬不动的东西”,正如哲学家麦罗德指出的,这在逻辑上是完全可能的:一个人完全可以有建造一艘他自己都搬不动的船的能力。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凡人可以很容易克服的逻辑壁垒,一个全能的神却做不到。由此看来,如果说某个神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这个神就难以称其为神。

3、“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这个论述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所谓的“逻辑上可能”是对Y而言的,与从其他事物的角度上看这种逻辑可能还是不可能无关。纵观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有的时候他持的似乎又是这个观点。在这种意义上,麦罗德指出全能悖论已经不存在,因为“上帝制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这个行为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却引起道德上的麻烦。比如这类悖论:“上帝能撒谎吗?”或者“上帝能够知道他还没有发现那些事物吗?”

4、“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在逻辑上可能,那么Y就可以做X。这个意义同样可以使悖论失效,但是这种意义否定了可以改变历史的能力。此外,积奇也指出,这种意义同样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靠。

5、“Y大能”表示Y不仅比任何其他的事物更有能力,并且任何事物在能力上都是不可能赶超Y的。虽然这个意义也能消除全能悖论,但是这样上帝显然也就不是全能的了。从意大利哲学家安瑟伦的作品中看,他似乎在指出,正是因为上帝“大能”而非“全能”,才使得上帝看起来更加“全能”。

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写到:“上帝全能意味着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这里奥古斯丁所说的全能指的是,如果Y想做X,那么Y就一定能并且会去做X。

此外还应当注意,“全能”还有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的区别。本质全能指一个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从根本上就是全能的,而偶发全能指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只能在某个时候是全能的,此后又变回非全能的状态。对全能悖论中的“全能”到底是“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的不同理解,将引起讨论方式上的重大差异。

一些哲学家坚信上帝是完全全能的,例如笛卡尔在他的《第一哲学沉思录》中就强调了这个观点。同时,也有一些哲学家认为把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看做要么全能,要么不全能这种想法根本就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理解的全能本身就分为多个层次上的全能。近代对全能悖论的研究,还注意到了语言对于全能概念表述的内在限制。如果人类的语言不能正确的表达全能的概念,那么人类在哲学上甚至有可能不能理解全能这一概念。

§ 推论方式

反对“全能论”的人认为,“全能”这概念含有逻辑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者。其理据及推论方式一般如下:

排中律

无论 X 是什么,如果 X 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X 就不是全能的,因为这样的石头就不是X能举起的(X 至少有一块石头举不起,那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即有所不能);如果X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X也不是全能的,因为X造不出这样的一块石头。(X 至少有一块石头造不出,亦就是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出,亦即有所不能)所以,无论 X 能还是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X都不是全能的。由于“能”和“不能”两者有最少一者为真(排中律),因此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X 都不会是全能的。

无矛盾律

无论 X 是什么,如果 X 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 X 就不是全能的(理由同上);如果X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 X 也不是全能的(理由同上)。由于“是”和“不是”两者不能同时为真,即是两者之否定最少有一为真(无矛盾律)。如果“ X 是全能的”之否定为真,则即是 X 不是全能的。如果“ X 不是全能的”之否定为真(如果使用双重否定消去,就违反直观),则“X 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之否定为真(否定后件律),即是 X 不能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则 X 不是全能的。因此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X 都不会是全能的。

以归谬法反证

先假设“存在全能者X”(命题A),然后可得出两个命题:

P:X能造出任何石头

Q:X能举起任何石头

由P可推出R:“X能造出X举不起的石头”,与Q“ X能举起任何石头”产生矛盾(或由Q推出S:“宇宙不存在并且不会出现X举不起的石头”,与P“X能造出任何石头”产生矛盾)。

根据归谬法,由于前提A可推出矛盾命题,因而得出前提A为假的结论,即是“不存在全能者X”。

全能悖论不为悖论的依据

有支持全能上帝论的人认为,全能上帝超越逻辑。他们的反驳或反应如下:

全能者之全能超越逻辑限制,逻辑亦不能拘束全能者上帝创造宇宙万物,自然是无所不能与全能偷换问题:将问题中所无的“全能的”字眼加上,即:“万能/全能的上主能造出他举不起的石头吗?”,然后说“问题有矛盾”。

“这块全能者举不起的石头,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是“因为上帝是全能的”。但“上帝是全能的”这个默认,正在被质疑。事实上,反全能论已证明“上帝是全能的”为错。用这个错的默认,才能得出“这块全能者举不起的石头,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的结论,因犯了循环论证的谬误,这推论是不健全的。反观上文反全能论的论证,没有先假设“上帝不是全能”。

全能者虽然是无所不能,但亦不能做出不合逻辑的事,如画出“圆的正方形”、造一块自己“举得起并且举不起的石头”等,但这个论点,这是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谬误。

全能者能够造一块石头,之后再限制自己,使自己不能举起该石头。(回避了“全能者有所不能”的问题)重新界定全能二字的定义:即在于没有其他人或物在能力或任何属性超越全能者的前提下,全能者的能力没有限制(并无回答问题)指两个“任意大”(又一版本是无穷大)的数字,在逻辑上是不能分大小的,因为数字是无穷尽的。所以全能的举石能力及全能的造石能力,也是两个没有限制的能力比拼,所以在逻辑上是不分上下的。(这是错误的数学依据,数学上的无穷大一样能够比较)根据直观逻辑,排中律和归谬法不成立。这个世界其实是次协调逻辑的,甚至是存在双面真理的,无矛盾律不成立,存在命题与其否定皆为真的情况,因而不一定能全称否定全能者的存在,有可能存在既是全能,也是有所不能的上帝。

§ 不为悖论的依据的问题

采“逻辑亦不能拘束全能者”的说法的人并不明白什么是逻辑,逻辑是命题间的正确转换与组合方式与关系,就算命题直值间的分布不存在集中趋势,也还可以得出一条“随机律”,亦即是,总会有规律存在,不存在完全没有规律,这亦算全能悖论的另一种体现,因而并不存在逻辑亦不能拘束者。“上帝创造宇宙万物,自然是无所不能”的说法不是反驳,“创造宇宙万物”并不蕴涵“无所不能或全能”。

偷换问题的说法忽视了由古至今有不少教会和基督宗教信徒相信上帝(或上主)是全能的的事实。“石头问题”的目的是在逻辑上否定“全能”的可能性,而不是否定“神”的存在。主语是谁并不重要,无论答“能”或“不能”,那人都不是“全能”的,也就是说“全能”是逻辑上不可能的。

归谬法是犯了窃取论点谬误的说法,把前提、默认和假设搞混,因为介入论证的假设“上帝是全能的”被归谬法消费掉,而论证中也不存在其他未被消费掉的假设,所以论证并不因此而无效。

“时序法”并不能回避全能悖论,全能悖论的证明并不含时序概念,在全能者限制自己的全能之前,悖论就已经存在。

采“任意大的数字”(不是无穷大)的说法的人一来没有把说话说清楚,没有指出他们所说的“数字”的定义,二来如果“数字”是指实数的话,则把任意大与无穷大两个概念搞混,任意大的实数依然是有限的,比任意大还大才是无穷大。

采两个无穷大的量在“逻辑上”是不能分大小的说法的人,是错用“逻辑”二字,除非他们的数值比较方式是建立在(逻辑)公理化系统中并且该建立出的比较方式无法比较两个无穷大的量。因为两个无穷大的量不能分大小所以全能悖论不成立的说法在混淆不同概念,全能悖论的证明根本没有使用序概念。欠缺这个世界只止于直观逻辑的支持实证。

以双面真理质疑全能悖论的说法没有提供对全能者或上帝是全能的的存在性证明,不论是建构性证明与否。上帝确不是全能一些人认为上帝确不是全能,并其中有些有以下任一或以上看法:

上帝只是大能(或只是万能而万能不是全能),指上帝是全能的是对圣经的错误理解。上帝确是全能有些人认为上帝确实是全能,推论如下:

逻辑规则并非人类的创造或发明,而是人类发现的法则,因此可以假设有一位法则的制定者存在。

制定者负责维持法则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每一条法则都不可违背其他法则。

制定者亦可以破坏法则的一致性,使得某些法则与其他法则相违背。

当法则出现不一致时,遵守法则的事物自然就出现了不一致。

所谓的矛盾,即是逻辑法则中的不一致,当制定者破坏法则的一致性时,自然就可以做到矛盾的事情。

制定者有能力做到矛盾的事,因此全能之中蕴含矛盾,用全能来形容制定者是合理的。

根据定义,制定逻辑规则者即为上帝,因此用全能来形容上帝是合理的。 [1]

§ 对悖论的回应

常见的哲学回应

对于全能悖论的一种通俗回答是,既然以及规定了上帝全能,那么“搬不动”一词就没有逻辑上的含义,那么悖论也就无效了。

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全能悖论的出现是认为对于“全能”这一概念的误解。他指出,人类以为的所谓自相矛盾和逻辑上不可能之类的概念,跟全恩能够的上帝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而哲学家科安则认为这个悖论最重要的内容是告诉我们上帝不可能是全能的。而笛卡尔则坚信上帝完全全能,对全能悖论不感兴趣。

英国哲学家C·S·刘易斯则认为,对于研究像全能这样的概念,再去讨论一个“很重,重到连上帝都搬不动的石头”是没有意义的,就好像讨论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所以说问“上帝能不能创造并且搬动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让上帝去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意味着要让上帝同时创造一种能力和一种无能:创造石头的能力和不具备举起它的能力。这个悖论从根本上指出上帝将不再全能,因为他有不能做的事,但同时全能的定义就是没有不能做的事。(即在论证不是全能的同时,默认了上帝不是全能的)

另外一个重要的观点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他就必定能够暂时去除自己全能的能力。那么他就可以先取消自己的搬很重的重物的能力,造一块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然后再恢复自己的全能,去搬这个石头。这种观点承认了上帝有创造一个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的能力,但是石头搬不动这件事情却是他自己限定的,因此只要他不去让自己搬不动任何石头,他就还是全能。

我们另外可以假设,上帝全能正是因为上帝有克服各种自身“不能”的能力。如果这样理解,那么上帝确实可以造出一块很重的石头,是他暂时不能搬动的。但是他将立即获得能够搬动这块石头的能力,因此上帝似乎仍是全能的。但是这种假设的问题在于,如果上帝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他就必须不断地增强自己的能力,那么他就永远不是全能的,因为他一直都在趋近于全能。

1955年,澳洲哲学家马茨凯在哲学期刊《心灵》(Mind)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试图用区分第一类全能(无限的能力)和第二类全能(无限的能力来决定做什么而不做什么,获得什么而不获得什么)来解决全能悖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全能的神同时是第一类全能和第二类全能的话,那么他就迟早会需要限制他自己的能力,从而变得不再全能。该文章发表以后引起的一些争论,矛头指向是否应该使用正式逻辑来理解全能悖论,从而规避悖论的本质。

另外一种对全能悖论的回答是,全能需要被准确的定义,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完全全能”。只要规定了全能不包括逻辑上不可能的行为和事,那么全能悖论就不再存在。近代哲学对于支持这种观念的论据主要来自麦罗德。麦罗德基本和C·S·刘易斯是一致的,他认为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

如果将全能理解为偶发全能,那么上帝就可以在某一段时间里使自己暂时不全能,那么能否创造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就不成其为悖论了。但是偶发全能的理解,却让人怀疑这种全能能否算是全能,或者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大能”而已。不过,主动放弃全能的能力却正是基督教与救主降临和耶稣神性有关论断中的核心内容。

而如果将全能理解为本质全能,那么同样可以消除全能悖论,除非全能被理解为完全全能。既然上帝是从根本上全能的,那么他就不可能,哪怕是在一瞬间变得不全能。既然上帝要保持全能,那么创造一块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这种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对于上帝来说就是根本不可能的……

圣奥古斯丁对于上帝全能的理解,虽然听起来似乎是有些狡辩,但是却能够解决所有可能的全能悖论。因为如果上帝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而他又是理性的,那么他就永远都不会想要去创造一个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或者即使创造了这样的石头,也不会尝试去搬起这块石头。

语义学与全能悖论

一般理解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的语言是没有能力表述像“全能”这样的概念的。在《逻辑哲学论》的第六章第四节以前,维特根斯坦一直都在逻辑实证主义的范畴内讨论问题。但是从第六章第四节开始,维特根斯坦提出,对于我们远离我们日常经验的事物,例如人种这个概念,还有其他几类先验的概念,像死后、上帝等等,是我们有限的语言所不能描述的。因此受语言所限,在这些领域里转圈,是得不到有效答案的。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使“全能悖论”变成了一个语义学问题。根据他的著作《逻辑哲学论丛》(Tractatus),试图建立这类全能悖论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人类没有对全能的日常经验,甚至一个经验是否与“全能”相关都无法判断,那么人类创造出来的有限的语言又怎么能够描述“全能”呢?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丛》说:“如果我们说不出来,就最好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对于“全能悖论”的论述对20世纪以来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有很大影响,英国哲学家黛维·菲利普就是一例。

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晚年的著作似乎是和《逻辑哲学论丛》中的观点是矛盾的。这些观点反而成了后人用于反驳“全能悖论”是语义学问题的指南。

§ 其他变体

早在公元6世纪时,伪狄奥尼修斯就指出了“全能悖论”和《使徒行传》中记载的圣保罗和魔法师Elmyas的辩论(Acts 13:8)有相似之处,只不过《使徒行传》中,他们之间辩论的问题是上帝是否能够“否定自己”。11世纪时,安瑟伦又提出,即使上帝做不到某些事情,他仍然可以是全能的。

托马斯·阿奎那对于全能悖论提出过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即“上帝能否创造一个内角和不是180°的三角形。”他在《哲学大全》中说:“ 因为逻辑、几何、代数中的一些定律是仅仅是从基于最根本的自然规律建立的公式化原则中导出的,所以上帝是无法做违反这些定律的事情的。例如,他不能创造一类不是物种的动物,也不能画一条通过圆心但是不等分圆的直线,更不能画一个内角和不等于两直角之和的三角形。

拉丁文原文:

“ Cum principia quarundam scientiarum, ut logicae, geometriae et arithmeticae, sumantur ex solis principiis formalibus rerum, ex quibus essentia rei dependet, sequitur quod contraria horum principiorum Deus facere non possit: sicut quod genus non sit praedicabile de specie; vel quod lineae ductae a centro ad circumferentiam non sint aequales; aut quod triangulus rectilineus non habeat tres angulos aequales duobus rectis.

虽然说非欧几何中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不等于180°,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阿奎那给出的悖论。例如,在椭圆几何中,我们仍然可以问,“上帝在椭圆几何的世界里能画一个内角和小于或等于180°的三角形吗?”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全能悖论同时也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问题。例如在议会主权的探讨中,如果规定某个机构有全能得法律权利,那么该机构就无法约束自己;如果要求某个机构能够约束自己,那么它就无法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因此,似乎是要么只能设立一种政府机构,虽然缺乏自我约束,但是却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始终有调整法律以适应现实的能力;要么只能保证政府机构的自我约束,但是这样法律就不能根据现实灵活调整。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能悖论的经典表述,“上帝是否能够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是建立在亚里士多德世界观之上的。如果考虑地球轨道和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公转,那么完全可以说,这个石头自创造之时起就已经是被搬起来了的,因为物理学理论指出“搬起”,即移动某个物体取决于这个物体被赋予的加速度。当然这么理解就跟全能悖论无关了,因为全能悖论讨论的是上帝的全能问题。只要增加一个条件(上帝有一天创造了一个符合亚里士多德世界观的宇宙),全能悖论就就继续有效。

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用全能悖论驳斥了早期原子论。他指出,所谓存在“既不可见又不可分割”的原子的论述与“上帝存在”是矛盾的。上帝怎么可能会创造出一种连他自己都不能分割的微粒呢?当然在核物理中,核反应是可以分割和组合原子的,只是近代的原子概念早已不是原子论中那种“既不可见又不可分割”的微粒了。

§ 总论

当代,关于该悖论的一个通俗版本是:“上帝能够创造并且搬动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吗?”这个问题是难以回答的。上帝要么能够创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要么就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如果他能创造这样的一块石头,那么他就会搬不动这块石头,那么他也就必然不是全能的;如果他不能造这样的一块石头,你又如何说他是全能的呢?

另有一个经典悖论与此也有相似之处,即不可抗拒的力量悖论:“如果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遇到了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会怎么样?”对该问题的两难回答是:如果世间真有这样一种力量,那么世上就不可能有无法撼动的物体;如果世间真有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那么世上就不会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如果承认这个两个回答中的任何一种,就势必承认有全能的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的存在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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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