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志军 |
释义 | § 简介 刘志军 刘志军,男,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是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系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2006年4月因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 履历 1972年2月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工务段养路工、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武汉铁路分局团委书记。 1984年9月任武汉铁路分局江岸车站站长、党委副书记,武汉铁路分局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党委书记。 1987年4月任广州铁路局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 1988年8月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1年9月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2年8月任湖北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正厅级)。 1993年2月参加铁道部运输改革调研工作。1993年4月任沈阳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4年11月任铁道部党组成员、运输总调度长。 1996年8月任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97年1月-2000年4月兼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2年9月任铁道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3年3月,刘志军在十届中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接替傅志寰,正式出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1] 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由原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盛光祖接任。[2] § 主要业绩 1)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经国家发改委核准,铁道部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公开发行2008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亿元,其中10年期品种150亿元、15年期品种50亿元,招标利率区间均为3.73%-4.73%,招标总量为150亿元。 2)在出任铁道部部长任內,落实了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和中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 § 违法乱纪 2009年5月,国务院对2008年“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等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169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给予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记大过处分,给予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记过处分。 2011年2月12日,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同时,中央已任命盛光祖同志为铁道部党组书记。[2] 2012年3月13日,北京法院审理3人在2007至2009年间以“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为名诈骗案,3名被告均否认控罪。第一被告人刘琳承认收钱,他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授意丁书苗托人为何洪达疏通关系。 2012年5月28日,新华社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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