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皆自为 |
释义 | § 人皆自为 § 正文 中国 战国时期 法家的人性理论,意即人皆利己。由慎到首先提出:"人莫不自为也"(《慎子·因循》)。商鞅也说:"民之于利也,若水之于下也"(《商君书·君臣》)。韩非继而作了系统的阐发。他认为,凡人"皆挟自为心也",人们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利己,致使人人"异利",互以"计算之心"相待;人与人之间完全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不是买卖交换,就是互相篡夺。韩非指出,"自为心"是人的自然本性,不具有"仁"或"贼"的道德意义,而且不可改变。人不会"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自愿地行善。法家根据这一理论,揭露了儒家宣扬仁义道德的虚伪性,并论证了"赏罚可用",进而得出了"不务德而务法"的结论。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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