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乔治·塞尔登 |
释义 | § 人物简介 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1929年出生于美国的康涅狄克州,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去罗马留学过一年。此后,塞尔登一直居住在纽约,直到1989年去世。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魔戒》的作者),对生活充满热情。 § 相关介绍 乔治·塞尔登在纽约定居后,写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他的代表作。他在纽约工作和生活时,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一天晚上,他回家路过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时候,意外地听到了一只蟋蟀的鸣叫,一股暖流不期然地涌入心底,让他想起了遥远的康涅狄克州,他的故乡。于是写下这本书,寻找回家的感觉。乔治·塞尔登曾经养过一只蟋蟀。至今,那只蟋蟀一直躺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 乔治·塞尔登(GeorgeSelden,1929~)出生在康涅狄格州,在纽约定居下来后,写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蟋蟀奇遇记》是他的代表作,原名《蟋蟀在时报广场》,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耳出版公司出版后,受到美国《图书馆杂志》、《纽约先驱论坛报》书评版的好评,曾获美国纽伯里奖第二名。到1978年为止,在18年间,这本书已经再版了17次。 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 所授荣誉 《蟋蟀奇遇记》,原名《时代广场的蟋蟀》(又名《蟋蟀在时代广场》《蟋蟀在时报广场》),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耳出版公司出版后,受到美国《图书馆杂志》、《纽约先驱论坛报》书评版的好评,曾获美国纽伯里奖第二名。到1978年为止,在18年间,这本书已经再版了17次。荣获纽伯利儿童文学奖第二名。其后又有两本续集:《蟋蟀切斯特鸽背上的旅行》以及《蟋蟀切斯特的新居》。 乔治·塞尔登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 个人作品 《能潜水的狗》 《海底公园》 《时代广场的蟋蟀》 《蟋蟀切斯特鸽背上的旅行》 《蟋蟀切斯特的新居》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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