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代十国时期的社会 |
释义 | 五代十国是唐末丧乱之局的延续,经济凋敝,政治腐败,社会紊乱,故民生十分困苦。 在此民穷财尽之时,一般夺得政权的统治者,大都是土匪军阀出身,不懂得爱护抚恤百姓,反而加强剥削与迫害。本来唐末的赋税已颇繁苛,到五代更甚,既杂且重。当时除正常的田赋商税之外,有所谓「秋苗钱」、「夏苗钱」、「丁壮钱」、「丁口钱」等等。盐、酒等生活必需品,则为统治者的专利商品,不是课以重税,就是严禁民间私制,违者每每处以极刑。 五代十国时期的统治者为了增强势力,无不千方百计扩充军队。如南唐的李景曾强逼在端午节泛舟竞渡的选手当兵。后梁的军法最酷,士兵多有逃亡,朱温竟命士兵皆黥面,逃兵被捕者一律处死。此后黥面成为习制,逃兵回到家乡也不能容身,于是很多都沦为盗贼。 五代十国时期刑法亦甚为残酷。由于诸朝多以军事政变建立,新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地位,往往以族诛进行威吓,如 李存灭梁后,即族诛朱友谦之家属二百余口及张谏与其党人三千余口。在重税、兵役、战乱、酷刑的折磨下,造成人口大量死亡和逃亡,在北方的中原一带尤其严重。 五代十国的君主又多好奢侈浮靡,如南唐后主李煜锺意女子细足,开后世残害妇女的陋习──缠足之始。至于士风,普遍存在颓废之倾向,以缺德为荣。如冯道在北方历事五朝十一君,自命「长乐老」,所以后世「忠君」者多批评冯道为「无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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