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体自燃 |
释义 | § 首例 自燃指一个物体(在人体自燃情况下,指人)在没有与外部热源接触的情况下,内部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火焰的现象。 1663年,丹麦解剖学家托马斯·巴托林(Thomas Bartholin)描述了巴黎的一名妇女在睡着时“焚烧成一堆灰烬和烟雾”的经过。这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起人体自燃事件。但她睡觉用的草垫床却并没有被火烧着。1673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onas Dupont)在所发表的作品“De Incendiis Corporis Humani Spontaneis”中搜集了诸多自燃案例。从那以后又出现了数百例人体自燃现象。[1] § 现场表现 人体自燃 人体自燃现象都有一个相似的模式: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燃烧往往非常彻底。验尸官在现场有时会注意到发生事故的房间内有一种甜而呛人的味道。 人体自燃图片中的烧焦尸体显得如此奇特的原因在于,这些身体的四肢通常是完好无损的。尽管身体躯干和头部被烧得无法辨别,但双手、双脚或双腿某个部分可能并未烧到。此外,人体周围的房间也只有很少或根本没有任何着火的迹象,除了有时残留在家具和墙上的油渍外。在极少数案例中,受害者的内部器官仍然完好,而身体外部却全部烧焦了。 在世界其他地区亦有像利泽太太这样人体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些人只是受到轻微的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候竟然没有烧毁。更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却依然完好无损。在法国巴黎,一个嗜好烈酒的妇人在一天晚上睡觉时自燃而死,整个身体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 并非所有的人体自燃受害者都只是简单地引发火焰。有些人的身体上的燃烧现象非常奇怪,根本看不出明显的源头,而有些人的身体在没有着火的情况下会冒起烟来。另外,并不是所有着火的人都会被烧死——一小部分人实际上会从他们所谓的自燃现象中存活下来。[1] § 历史案例 人体自燃 1949年12月15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53岁、名叫科特里斯的妇女在家中被烧死了。曼彻斯特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尸体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可是房间内的物体却没有遭到丝毫破坏,而且壁炉也未曾使用过,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种。美联社报道说:“该妇人在燃烧时一定像个火球,但是火焰却没有烧着她家里的任何木料。”这事实令人惊诧。 1951年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的利泽太太被人发现在房中化为灰烬,房子也是丝毫未受损坏。在这个案件中,调查人员使用各种现代科学方法,以确定这一神秘意外的来龙去脉。可是,虽然有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通力合作研究,历时一年仍然没有把事件弄清楚。 1966年12月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波特城,一位煤气查表工人上午九时来到94岁的班特莱医生家查表。这天天气奇寒,工人以为老人尚未起床,就径直走到地下室去看表。一进地下室,就发现地上有一堆冷却的灰烬。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现了一个烧透的洞。工人大吃一惊,急忙上楼找医生。当他走进卫生间时,里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谏然。在烧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腿,老人身体的其余部分都化为灰烬了。但那辆老人的推车竟连支架下的胶垫都完好无缺。除了死者身体所及那部分外,整个室内没有一点火灾的迹象或气味。 在1985年5月25日英国伦敦的晚上,19岁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发热。他环身而视.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喷出火来。火瞬时在他上半身燃烧起来,难以忍受的高热和疼痛同时向他袭来。列斯里双手蒙脸,希望能保住自己的眼睛。但是火势凶猛,他的胸、背、腕都象被烙铁烫着那么疼痛,大脑有煮沸的感觉。他想奔跑,但是没跨出几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当死神向他步步紧逼时,想不到他身上的火焰一下子又完全熄灭了。随后数分钟,钻心的疼痛又降临到他身上,列斯里咬住牙,走到了附近的医院。由于列斯里年轻力壮,烧伤后又获得了及时的治疗。而且在治疗期间又未被细菌感染,几星期后他终于在医生精心治疗小,痊愈出院了。他是现代经历人体自燃现象后仍大难不死的幸运者。 人体自燃 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请他们去调查一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火灾。那个叫乔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头,可是,火却没把房子烧掉。 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正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她的医生至今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为了寻找真相,拉里·阿诺德,全球知名的异常火灾研究员和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决定对此进行调查。 中国也报导过类似的“局部自燃”现象。1990年4月15日上午8时,湖南省湘张市有一年仅4岁的叫康江的小男孩,屁股发出的火烧穿裤子,而且接二连三地发生。当时医院诊断为静电反应,于是将他放在一个无金属无静电的房间,谁知无济于事,照烧不误。1994年元月12日,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收治了一位叫孙彦虎的儿童,他能把穿在身上的衣袜子烧成焦糊状。元月7日早晨起床时,他母亲看见他的枕头又烧成了一个洞,而且后背发痒。[2] § 原因研究 理论基础 人体自燃 自燃是由于可燃混合气体(或蒸气)自身热量或与无火花、无火焰的热表面接触,使温度升高,以及化学反应速度急剧增长而引起的着火现象。在燃烧理论中自燃分为热自燃和链自燃两种。热自燃理论认为可燃混合气体化学反应的热量牛成速率超过系统的散热速率,从而有过剩的热量加热可燃混合气体,使化学反应随着温度升高而迅速加快,进而使混合气体的温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气体燃烧。链自燃理论认为使化学反应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热量的积累,而是通过链锁反应,迅速增加活化中心来促使反应不断加速,直至着火燃烧。自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和物理现象。对可燃混合气体,在发生自燃时总是需达到一定的温度。人们生活在一个危险的世界里,身边有各种易燃、易爆的东西。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烧现象似乎也证实了人体自燃的发生。 理论解释 人体燃烧需要具备两个要素:极高的温度和可燃物质。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的身体并不具备这两个要素。但几个世纪以来,有些科学家已经推测出几种可能解释这一现象的说法。 关于人体自燃有好几种理论。其中一种最流行的说法是,当甲烷(一种因植物腐烂而产生的可燃气体)在肠道内积累过多,并被酶(人体内的蛋白质,其作用相当于诱导和加速化学反应的催化剂)点燃后,就会产生火花。然而,大多数死于人体自燃的人,其身体外部的燃烧程度要远远重于内部器官的损坏程度,这似乎有悖于此理论。 其他理论推测,火是由于体内的静电累积或施加于身体的外部地磁力而引起的。一位自称是研究人体自燃现象的专家拉里·阿诺德(Larry Arnold)提出,该现象是一种称为pyroton的新亚原子粒子的产物,他表示这种粒子与细胞互相作用后能造成微小的爆炸。但是,并没有科学证据能证明这种粒子的存在。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灯芯效应。根据这种理论,当人体被香烟、阴燃余烬或其他热源点燃后,很像从内到外燃烧的蜡烛。蜡烛内部是一根灯芯,外面裹的是由易燃脂肪酸制成的蜡。蜡点燃灯芯,并使灯芯一直燃烧。人体中的身体脂肪相当于易燃物质,而受害者的衣服或头发则起到了灯芯的作用。由于脂肪受热后会熔化,因此它会渗透到衣服内,起到了蜡类物质的作用,让灯芯一直慢慢燃烧下去。科学家们表示,这就是为什么受害者身体被烧毁而周围物品很少被烧掉的原因。[1] § 死者特征 人体自燃 如果把“人体自燃”的案子放到一起比较,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 一、所有案例都发生在室内,并总是致命的。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发现者即使在附近,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救命”的声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的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比正常的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为被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被完全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难闻的、粘稠状的黄色液体。 六、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在死者周围总是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灯、蜡烛、火炉、香烟。另外,有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案例,实际上是谋杀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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