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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拉祜族
释义

拉祜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1990年人口统计约41万,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两岸思茅、临沧两个地区。其中78%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

民族简介

拉祜(hu)族与彝族、哈尼族、傈僳族、纳西族、基诺族等属于同一族源。

拉祜族源于甘肃、青海一带的古羌人,早期过着游牧生活。后来逐渐南迁,最终定居于澜沧江流域。其服饰也反映了这种历史和文化的变迁,既具有早期北方游牧文化的特征,也体现了近现代南方农耕文化的风格和特点。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澜沧江流域的思茅、临沧两地区,相邻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及玉溪地区也有分布。其中,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和孟连傣族拉祜族自治县是最主要的聚居区。另外,作为跨界民族,缅甸、泰国、越南、老挝等国家也有16万多拉祜人居住。他们主要从事农业。

拉祜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分拉祜纳和拉祜西两大方言。过去无文字,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曾创制过用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因欠科学,未能推广。新中国成立以后,创制了新的拼音文字。

拉祜族经济以锄耕农业为主,旱谷、水稻、玉米是主要作物。现在还建起了农机、制糖、制茶、采矿等地方工业。

拉祜族历史悠久,其先民“属古代羌人族系”,是从青海、甘肃一带逐渐辗转南下,进入云南和中南半岛的。拉祜族自称“拉祜”,有“拉祜纳”(黑拉祜)、“拉祜西”(黄拉祜)、“拉祜普”(白拉祜)等支系。史称、他称有“史宗”、“野古宗”、“苦聪”、“倮黑”、“磨察”、“木察”、“目舍”等。1953年4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成立时,根据本民族人民意愿,统一定族名为“拉祜族”。

历史

拉祜族源于原分于甘、青地区的古羌人,后不断向南迁徒。至迟到

战国时代已活动在云南境内。根据考古发现分析,战国时期的拉祜族先民已脱离原始时代,他们男女均头梳双辫、身着及膝长袍,从事迁徙农业和畜牧业。但狩猎和采集仍占有较大比重。自三国、两晋至唐,拉祜、彝等族先民共同组“乌蛮”集团。“乌蛮”集团是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形成的,拉祜族部落即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社会性质处于奴隶制。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教合一的“鬼主”制。即部落首领称“鬼王”,主盟部落首领为“大鬼主”,隶属的部落首领则为“小鬼主”。“鬼王”之间根据其势力大小强弱相互制约、统治。 从两晋到明、清,拉祜族部落先后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南中大姓、南诏、大理国及傣族土司,在贡赋增重时往往进行军事反抗,并不惜举族迁徙。而拉祜族部落首领为满足扩张需要,也不断向外展开军事掠夺活动,当军事活动失败后,则举族迁离故地。自唐代起,拉祜族的迁徙活动一直没有中断过。宋末,拉祜族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迁徙活动。直到清代,拉祜族基本上定居于今分布地区,但仍有局部迁徙,部分甚至迁入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等国。由于不断迁徙,拉祜族形成了以澜沧江为界的东、西这样两部分,同时也产生了东、西两个地区不同的历史发展状况。

澜沧江以东的拉祜族自元、明以来隶属于傣族土司,经济体制亦实行封建领主经济。1724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部分拉祜族逐步由领主经济过渡到地主经济。

澜沧江以西的拉祜族,也以贡纳形式分别隶属于当地傣族土司,经明、清两代,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双系大家庭公社开始解体,个体生产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傣族领主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社会也产生了封建主义萌芽。清代中叶,拉祜族封建势力日趋强盛,与傣族土司成对抗之势,清王朝为达到羁縻统治的目的,委任拉祜族首领为土都司。土司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拉祜族封建领主经济的发展。然而,在云南近代地主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的封建领主经济还未发展成熟就逐步解体为地主经济。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拉祜族的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总体看来,可分为两类地区。云南澜沧县东北部、临沧县、双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元江县、墨江县等地的拉祜族,已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生产水平与当地汉、傣族大体相当,但生产技术落后。云南澜沧县西南部、孟连县、西盟县、耿马县、沧源县及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由于历史原因被纳入傣族封建领主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有浓厚的原始经济残余。这类地区的拉祜族主要从事山地农业,兼营狩猎、采集和养蜂。另外,在云南金平县长约300公里,宽约30公里的森林中,还活动着拉祜族的一支“苦聪人”,其社会性质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祜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4年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按不同地区社会发展的情况,于1952—1956年分别实行土地改革或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于1958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金平县组织工作组深入森林地区寻找居无常处的拉祜族的苦聪人,帮助他们在平坝定居下来。建国近半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拉祜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使拉祜族农村、城镇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拉祜族的社会历史已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礼仪

婚姻

拉祜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不同氏族的男女,只要年龄相近、双方情投意合都可通婚,不受辈份的限制。男女婚前社交极为自由,每到夜晚,或在田野或在村寨中的空屋内,围着火塘,吹着“巴乌”或口弦,彼此表达恋情。若是不同氏族的人聚会,双方都彬彬有礼。男女定情后,男方请媒人携2~4对松鼠干巴和1公斤酒到女方家求婚。如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再送聘礼并彼此商订婚期和成婚方式(从夫居或从妻居)。从夫居者,婚日由男方家宴请亲友并派人(新郎亦在内)去迎新娘,女方则请人陪送至男方家。从妻居者,由女方家备酒请客,新郎在媒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行婚礼后即在女方家居住,时间1年至三、五年不等,也有长期居住的,在女方家劳动生产,享受儿子待遇而不受歧视。按约定时间从妻居期满者,请亲友一餐酒筵,夫妇向老人表示一番谢意后,男方便可带领妻子回家或就在妻子家村寨内另立门户。无论哪种成婚方式,婚后第一个春节,杀猪时要砍下一条腿送给舅子,舅于则要连续3年将年猪或猎物的脖项和4块糯米粑粑送给妹子,妹子收礼后再回赠6公斤酒。离婚很少见。恋爱经父母同意后,无论哪方变卦,都要由媒人出面罚处33两银子给对方,现在普遍改以人民币为罚金、婚后感情不好而提出离婚者,提出的一方同样按前述规定交罚金。夫死,妻可改嫁,但原来家要索回6~8元半开的身价,由新夫支付;如有孩子,大的必须归原夫家,年幼的可随母去,但新夫须再付一笔身价费。

家庭

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各个独立家庭以二、三代父系血缘或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组成。父亲是当然的一家之长,父死则以长兄为家长(“抽母”),长兄死,次兄接替。家长的主要职责是奉献祖先(“卧待”——祖先灵位),安排、调度全家的生产、生活,以独立家庭代表的身份参与村社活动。“卧待”是维系兄弟团结的纽带,以一块约长10厘米、宽4厘米的竹片挂在家长卧床头的墙上表示,一家人只祭一代。父辈去世后,兄弟各自建立新家庭和新的“卧待”,无弟兄的,女婿可以替代并享有家长职权。妇女地位不如男子,其职责只是生儿育女,采集野菜和操持家务;但在产前、产后可以得到照顾,坐月期间,丈夫天天要杀鸡或煮松鼠干巴添加草果给产妇补养身体。婴儿出生后,通常以出生时间的属相命名,或以最先来家的客人的身份、称谓命名。上学读书时,则由先生另起学名。

节日

过年拉祜语叫“扣扎”或“扣木扎”,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腊月二十四全村打扫室内外环境,净身沐俗,据说不干净年神不来,年成也就不吉利。大年三十以前,家家户户忙着宰牛杀猪,舂粑粑。大年三十晚上,大摆酒筵献“卧待”和诸神,然后吃年饭、唱年歌、跳芦笙舞。初一鸡鸣,每家都要派人背着竹筒到水沟去背新水(据说是天神赐给人们的“吉祥水”)。有火药枪的要鸣枪。同时,用新水、米和酒敬献“火神”和祖宗。献毕,按男女姓别分开坐在火塘边,听家长致词庆祝和告诫青少年怎样做人。之后,全家人边吃边喝边唱歌,彻夜不眠。初二清晨,杀1只公鸡献祭秋千架,祭时还要用荆条、野姜点燃绕秋千二圈以示驱鬼,然后青少年男女荡秋千娱乐。秋千架过37天后,由无儿无女的人家砍倒。已成婚的青年男女、婚后3年,每年都要在过年时背4块饼(两大两小,约重30公斤)身向父母兄嫂拜年。

新谷成熟时过“吃新米节”,欢庆丰收。

丧葬

人死后停尸于正屋右侧的火塘旁,头朝里脚朝外,灵前供米饭一碗、筷一双、熟鸡一只。妇女在旁哭泣守灵,并由1个领哭者领唱挽歌,赞颂死者一生的功德。停尸1日或数日,到选定的吉日良辰出殡,并鸣枪告知亲友前来吊唁。来吊唁的人都要带猪、鸡、酒来,作为丧礼。出殡前将丧礼中的猪、鸡用木棍打死,人葬后在坟前供祭。供品除老人外,任何人都不能吃。

棺材有两种:一是用篾席卷裹,一是普通的木棺。坟地就在家的附近,只要滚1个鸡蛋于地,在蛋破处或停止处下葬。人葬时棺材的大头朝向西方,坟垒高堆但不立墓碑。墓前置放一两件死者生前用过的弓箭、背箩等物,成年人死后连续3年定期扫祭。若死者系成年男子,人葬后全家原住的房屋要烧毁,另迁新扯重建。

禁忌

日常生活中的禁忌有:儿媳不能同分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不能随便进入公公和夫兄的“阿泡”。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

有花斑的马被认为是“神马”,布谷鸟被认为是“天鸡”,秃尾巴的蛇被认为是“龙”,任何人不得打杀伤害。杀猪杀鸡时一定要看卦,鸡的眼睛明亮、猪的胆汁多为吉卦,意味一切大吉大利,于什么事都可放手,反之则为凶卦,行一切事均须小心谨慎。

经济

拉祜族大多数是50年代中后期,才从老林中出来定居的。金平、绿春两县各处的自然环境不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差异。绿春县定居较早,散住在哈尼族村寨附近,在哈尼族的影响下,语言、服饰。习俗都和哈尼族有近似之处。金平县的拉祜族约占全州拉祜族总人口的70%以上,大部分定居晚,出林前长年累月生活在高山箐林中,过着游耕游猎的生活,内部没有阶级、贫富之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从1957年调查的62个村426户看,按村落分布和地理环境形成3种类型:住在高山原始森林的有14个村,占22%;由老林深处移至林边的有33个村,占53%;位于山区、半山区的有15个村,占25%。但他们都是由血缘及婚姻关系自成“卡”的父系村落,以鸟和松鼠作为氏族的图腾、如“法拉拖”(李姓)的图腾是松鼠,“八拖”(王姓)的图腾是啄木鸟等。汉姓是与其他民族交往后才出现的。村落小而分散,有的独居一处;一般3~5户就自成1个村落。1957年金平县翁当乡的18个村寨,有10户的村寨只有1个,5户以下有的13个,单家独户的有4个。村落不固定,住房十分简陋,矮小狭窄,用树于作柱子,竹子和树枝作墙壁,竹叶、芭蕉叶、茅草作屋顶。部分人家人畜共居。无被子,以杂草树叶之类当床铺。衣服很少,即便有一点也是用猎物与哈尼族换来给老人和小孩穿的,多数用兽皮、破烂市围身。每到冬天寒冷季节,全靠烧火取暖。火,在拉祜族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不仅靠它保暖、烧煮饭食、照明,而且是刀耕火种生产中的巨大生产力。为了求得火石、火柴,即使付以二、三对松鼠干巴或三、五块银元的高价。也毫不在乎。对火种的保护被认为非常神圣,火种通常由老人保管。无论外出生产劳动还是迁徙,最重要的是把火种妥善保存好。万一火种失落,又讨不到换不着,就只有以原始的方法取火:一是用一撮火草按在火石上,以铁制火镰擦击火石,使其发出火花点燃火草;另一种是把一节于竹子劈为两半,一半的下方切开一个小口,放置人草,然后用两半竹子互相摩擦产生火花雨点燃火草。无论哪种方法取火,都要先念上几句话,祈求上天保佑取火成功。

森林、土地等天然资源属村社公有,任何民族和个人都可以居住、耕种和狩猎。占有和使用权的标准,是对土地劳动和加工。划分土地,是以血缘亲疏关系所组成的集团作为一个生产、生活的单位。占地的方法是先在选好的土地周围砍出一条线,然后沿线每隔一定距离立一根用树枝搭成的十字形树桩,线内土地别人就不再占用。耕作形式有3种:一是二、三家集体占地,集体耕种,平均分配收获物;二是个体占地、个体耕作。收获物归己;三是集体占地,个体使用、耕作,收获物亦归已。对土地的继承和占有使用权,一般发生在幼林地上。如果耕作别家的幼林地,必须向原占有者送两个松鼠干巴或1个半开,以示酬谢。荒草地任何人均可占有使用。家禽、家畜、农具和农副产品才是私人财产。

刀耕火种是基本的生产方式。每家有3块耕地,一块播种早玉米,一块播种晚玉米,一块播种陆稻。耕地通常可耕种三、四次,然后休耕四、五年。土地休耕期间,要进行小规模地迁徙,寻找新的森林和土地。使用的生产工具有铁制和木制两种。铁工具有铁斧、弯刀、镰刀、铁锄和木锄的铁尖,但拥有的人家不多。木工具使用十分广泛,截取天然的树枝或竹子当木锄、木锹、木撬棍、木铲等。

在农业生产中,每个男成员都能凭经验选择适合生产的森林和上地。伐木时,先将树于下部砍断一半,然后再矿上部,利用上部压力把树压断。巨大的树则先要站在呈“A”形的梯子上砍。伐木砍树的时间,普遍在秋收以后。次年正、2月间,经过晒干和焚烧,然后在满布灰烬的土地上播种。地不耕犁,只用木棍撬穴点种,再用脚扒上盖上即可。有的五、六月间薅锄1次,有的根本不薅锄。陆稻比玉米晚种晚收1个月,即9月左右收割,收割前的六、七月间拔1次革。一个全劳力可耕种20公厅种子的土地,产量在两石左右(每五100公斤)。耕地离家很远,边吃边收,收完吃完。有的一到收获季节,就搬到地里去住,直到粮食收完吃完才回家。大多数人家有半年以上缺粮,弥补缺粮的办法,一是采集,二是狩猎。采集品种包括植物的根、茎、叶、果。采集品有山薯、董棕、马蹄根等,淀粉多,易储存。野菜常年生长,随时可采摘,有“那卡窝渣”、“朴窝渣”、蕨菜等。野果除冬春季节缺少外每个月都有。妇女和儿童是主要的采集者,一进入春季,各家一面备耕,一面进行采集、采集块根是十分艰辛的,有时一两个人用木棍挖撬一整天也一无所得.男子除种玉米外就是狩猎。猎具有竹制的弩、箭、竹桩、木棒和火药枪。捕猎大的野兽,全村成年男子都要出动,由有经验的人担任指挥。猎物平均分配(包括兽皮在内),兽头分给直接猎中者,以示奖赏,脖子分给他的姐姐(无姐姐就不分),然后分1块最好的肉给铁匠,因铁匠能修理火药枪和铁农具,余下部分由参加狩猎的人均分。分配可在林中,也可在家中。林中分的要共同吃上一餐,家中分的要举行献祭仪式,祈祷山神和祖先保佑获得更多的猎物。小动物的捕猎以户为主,男女和儿童均可参加,通常每户每年能捕猎到松鼠100只以上。猎物除自食以外,剩余的部分用以和哈尼族、傣族交换生产、生活用品。长期的捕猎生活中,他们创造了很多猎捕方法,如挖陷阱(“上堵”)、安地枪(“厄多”)。置地下木杆(“车卡娃”)、安自动吊钩(“克染娃”)、掷梭标等。粮食收成除与气候有关以外,要看鸟兽危害程度决定。拉祜族也养鸡、猪、狗等禽畜,除供祭祀外主要用于交换粮食和衣物。一般情况下,每户每年养二、三头猪,二、三窝小鸡(每窝10只左右)。狗既是狩猎和看守门户的助手,又是与外族交换的物品。最初的交换场所是在靠近村寨的路上,东西放在路边,人躲在附近的草丛或树林中,易物双方互不见面,逐步地形成了 “草皮街”。交换极不等价,l头二、二十公斤的猪,只能换两件旧衣服;3个松鼠干巴,换半公两盐;l条狗换1件旧衣裳。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关心拉祜族的发展进步,省、州、县和驻军经常派出工作组,帮助已出林定居的拉祜族(主要是绿春县部分)建立基层政权,组织互助合作生产。1956年夏天,又组织大批工作队深人金平县的原始森林,寻找还在老林中游耕游猎的“苦聪”人。金平驻军某部副班长杨克彬和战士郑益厚、鄢国平3人,在瑶族妇女邓三妹的帮助下,第一次找到了35户185个“苦聪”人,政府拨出大量经费和粮食,帮助他们在翁当乡建立定居点,并取名为新安寨。以后,一直到1963年的8年中,先后由工作队动员并帮助定居的“苦聪”人达 3739人,“苦聪”人从此结束了老林生活。由政府和驻军联合组织的苦聪工作队,长期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手把手地教他们播种、薅锄、做饭做菜、缝衣和使用耕牛等生产、生活技能,哈尼族、傣族群众帮助他们盖房子,让给他们最好的水田,政府还经常向他们发放耕牛、铁农具、铁锅、食具、种子、口粮等,细致无微地关心 体贴他们,逐步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安心定居下来。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他们的代表到内地参观学习,培养出了一批骨干和积极分子。刚出老林定居时,以定居点为单位,组织起来种团结地、团结田,在适应集体生产的基础上,又按血缘姻亲关系的家庭建立互助组。据1952年对有51户204人的苦聪大寨(是最早定居也是最大的居民点)调查,开始建立了4个血缘关系的互助组,每组十来户。互助组通过民主方法选举组长,民族工作队负责思想教育和生产技术指导。1956年粮食总收成58505公斤。1957年扩大耕地,又试种棉花,粮食增至94470公斤,增长61%,人均有粮为410.5公斤,试种的棉花收获75公斤。1958年粮食上升为105750公斤。1959年遭受严重旱灾、虫灾,但粮食产量仍然达到98057.5公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苦聪”地区的工作。在土地承包和多种经营促进下,“苦聪”人积极开沟引水,开垦新田,在海拔 600~1000米的高山上种了水稻,不少人学会了种植双季稻、甘蔗、棉花、香蕉、菠萝、草果和茶叶。传统的藤竹编织品,也成为可观的经济收人来源。公路通车后,他们也学着其他民族,带着农副产品赶街出售。从摆堆堆论数到学会了用秤计量,并能和顾客讨价还价。绿春县大黑山区拉是乡玛卜梁子寨21户“苦聪”人,1981年后积极开荒造田,1985年全村水田增至187亩,人均有田14亩,粮食总产51000公斤,人均有粮408公斤,向国家交售议价粮4500公斤。全村已有水牛70头、黄牛43头、骡子 7匹、生猪 323头,鸡、鸭每户平均数十只。全村有13户盖了土木结构的瓦房。金平县勐拉区南科乡联防村农民黄老大,全家7口人,3个劳动力,除承包1.3亩责任田外,又新开田10亩。1985年全家收粮4250公斤,自食有余还卖了议价粮;950蓬草果收于草果如公斤,收人 1100元;采集出售木耳100公斤,收人900元;织蔑垫30床,收人800元。人均收人达411元。还养了大小耕牛9头、猪5头。全家5个成年人都戴上了手表,大人小孩都穿上了皮鞋、胶鞋,黄老大本人还缝了1件毛呢上衣。全家有棉衣、线衣、毛衣17件,丝绸被面的被子7床,棉毯9床,蚊帐8顶,热水瓶3个,大小生产工具齐全,吃饭碗全部是细瓷器。随着生产、生活的发展和提高,一批批于部和职工也迅速成长起来。1985年底止,全州已有拉祜族干部、职工64人,其中妇女于部5人;有大学毕业生9人、中专毕业生3人、初高中毕业生21人。在州、县、区、乡党政机关中,都有了拉祜族干部。

然而,土地承包后,有的地方由于管理跟不上,几年来粮食产量逐年下降,加之“谁有吃谁”的原始观念,一部分人又恢复了贫困生活。金平县拉祜族定居最早、人口最多的者米区苦聪大寨,1983年为51户321人,594亩耕地,人均185亩,粮食总产量119500公斤,单产201公斤,人均产粮372公斤。1985年人户增至对户409人,耕地扩大到650亩,人均减少为159亩,粮食总产量降为113852公斤,单产降为175公斤,人均产量降为278公斤。(者米区1978年和1985年农村经济结构见表12。)

者米区水草丰富,有着发展种植和养殖的有利条件,但至今大多数旱地仍然是刀耕火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箩”,不少人家经常流徙不定。六六新寨1958年出林定居时有40余户,包产到户后又迁到老林附近,原来的1个村,变成了各占1个山头的5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数十里,连原来耕种的水田也丢荒了。

生活方式

饮食

食物分生食和熟食两种。熟食主要是烤和煮。过去和现在均有吃烤肉的习惯,用两根竹棍把涂有盐和香料的肉夹在中间,放在火塘边慢慢烤黄、烤香、烤脆后吃。玉米和旱谷都用木杵臼舂捣。1949年前只是个别人家有锅和甑子,煮食物都用竹筒,把大米或玉米面加适量的水放人竹筒内,再用树叶塞紧筒口后放在火上烧,烧熟破开竹筒食用。现在只是出山用竹筒烧煮,在家都普遍用铁锅、铝锅和木甑子来做饭做菜。主食玉米还有特殊的吃法,即将玉米舂去表皮,浸泡半天左右,捞出晾干后再捣成面,然后蒸成糕。男女老少习贯饮酒。每个家庭每年都要用玉米和野果作原料酿酒。凡遇节庆或亲友相访,必开怀畅饮,大醉方休。无种植蔬菜的习惯,山野之中的植物,只要无毒无怪味,则随手采来佐餐。

食俗

拉祜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南方的云南省南部。"拉祜"一词是这个民族语言中的一个词汇,"拉"为虎,"祜"为将肉烤香的意思。因此,在历史上拉祜族被称做"猎虎的民族"。

拉祜族的饮食有着自己民族的特色、饮食方式独特。拉祜族以稻米为主食,次为玉米、薯类、豆类、荞子等。一日三餐,粮荒季节减为两餐。每天早上起来舂米,现舂现煮。煮饭用土锅或木甑。蔬菜有萝卜、青菜、瓜类、豆类、喜吃辣椒。喜用鸡肉或其他配料加大米或包谷做成稀饭,有瓜菜、菌子、血、肉等各种稀饭,其中鸡肉稀饭为上品。无论大人小孩,都习惯喝山泉水。

拉祜族日常喜欢将菜、肉及佐料和水放入一段鲜薄竹筒内煮熟,既有竹之清香,又保持原有肉菜的香味。

拉祜族烤肉别具风味,大都猎获的野兽肉,或直接用火烤,或用芭蕉叶将肉包住埋入火中,烧熟而食。烤肉香脆可口,佐以麻辣佐料后还能开胃。猎获物的下水和杂碎,就地燃火,放入竹筒内煮熟分食。在开膛剖肚时,中年人喜欢用手捧喝热气腾腾的"护心血",据说猎物的护心血有补血消除劳损的妙用

拉祜族不仅会腌菜、腌肉、磨豆腐,还会酿酒。在民间,男女均嗜饮酒,并有在酒和肉上不分彼此的习惯。平时喜饮烤茶,烤茶是将大茶入罐烤至焦黄,待香味飘出后对入水稍煮即饮。

拉祜族人喜欢用辣椒待客。有句俗语:"拉祜人的辣子,汉人的油",意思为待客没有辣椒,就像汉人做菜不放油一样。吃饭时,家长先盛饭,接着是客人,其他家人按年龄大小拿取,妇女盛饭时,背着或抱着孩子不能拿取,对尊贵的客人,主人要杀鸡、煮鸡肉稀饭招待。但是,如果主人家用白鸡肉煮稀饭招待客人,那就是绝交的表示。

特色饮食

竹筒烧饭:居住在哀牢山原始森林中的拉祜族苦聪人,大多没有锅和甑子,一般都用薄竹筒煮饭煮菜。把舂好的玉米面或大米放入薄竹筒内,加水后,用树叶把筒口塞紧,再把一段段竹筒放在火上烧,熟后,破开竹筒即可食用。菜肉也用竹筒烧煮,但不再加水。

烤肉:拉祜族人习惯吃烤肉,把精肉切成薄条块,在肉面上拌以花椒粉、辣子面、细作面、蒜泥等佐料,再用细竹片夹住肉条,放在火塘架上烧烤。熟后去竹片,即可食用,为待客佳肴。

服饰

拉祜族会纺织的人很少,在老林生活时,常用猎物向哈尼族换破旧衣服穿。出林定居后,向哈尼族、傣族学习纺线织布,缝制衣服、现时,男子穿哈尼族武蓝色或青色对襟短衫,下穿宽筒长裤。妇女衣饰有别,拉祜西是黑色右襟长袍,袖口、衣边均镶有各色布条花边,有的在衣襟上再镶饰贝壳;拉祜纳穿黑蓝色右襟短衫,裤脚镶二、三条色布花边。无论何支,均普遍将长发编成辫子后盘束于顶。已婚妇女用色布或染色编藤作发箍,箍上钉有银泡。未婚姑娘用各色毛线编成发箍勒在头上。比较富裕者也有戴耳环、项因、戒指、手镯等银器和彩色料珠的。男子留短发,中老年包黑布包头,年轻的普遍戴有沿的圆形帽。进人80年代以后,青壮年的穿着大多向市场购买成衣,因此逐渐趋向现代潮流。

拉祜族喜欢黑色,服装大都以黑布衬底,用彩线和色布缀上各种花边图案,再嵌上洁白的银袍,使整个色彩既深沉而又对比鲜明,给人以无限的美感。

居住

拉祜族的房屋建筑结构简单,低矮狭窄,阴暗潮湿。顺山坡开挖地基,以土筑墙,以茅草盖顶,4~6棵木头就盖1间房子。房子两边的屋檐,一面迎着土坡,一面向着坡脚。一间房子隔成若于个“阿泡”(小房间),父母住1间,每对已婚儿女各住1间。左侧的,“阿泡”父母住,右侧的“阿泡”子女住或接等客人。除正堂屋内有公共火塘外,每个“阿泡”中另有1个火塘,火塘上面吊挂有1块薄石板(个别为铁板)作烧烤食物之用。每个家庭还有一个专供烧全家饭食的“周度”(灶塘)。室内农具或其他用具的摆放,都有固定位置,不能乱置乱放。

习俗

剃发习俗

拉祜族男女过去均喜欢剃光头,但未婚女子不剃,婚后妇女要在头顶留一绺头发,曰:"魂毛",以示男女之别。现在多数青年女子已蓄发梳辫,偏远山区的拉祜族妇女仍保留剃发的习俗。他们认为剃光头卫生、舒适,又是妇女美的标志。

文化

语言文字

拉祜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故不少词汇与哈尼族、彝族相同或近似。绿春县的拉祜族普遍能讲哈尼话,金平县的拉祜族不少人还能操傣话。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拉祜族从来没有文字,至今刻木、结绳记事的情况仍然存在。1957年,国家为拉祜族创造了一种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但红河州内至今未曾试行。因此,许多有关创世、迁徙的故事传说、有关人们与大自然斗争的英雄业绩以及谚语、歌谣等,全靠口碑相传。 1985年,拉枯族识字的人很少,成年人中95%以上的是文盲,适龄儿童人学率也不高。金平县拉祜族924个7~12岁的适龄儿童,实际人学的只有125人,入学率只有13.5%。全县门名拉祜族教师,中师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初师文化程度的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2人。金平县拉祜族地区的6所学校,总建筑面积只有770多平方米,而且有5所是危房。

歌舞

歌舞是拉祜族生活中的最大乐趣、婚丧嫁娶、喜庆寿诞、宗教祭祀、农事活动乃至客人相访,都以歌舞表达感情。歌曲有祖祖辈辈相传下来的古歌,也有见景生情、随口编吟的新歌。舞蹈除芦笙舞外,还有反映生产、生活或摹拟各种动物动作的三步舞、六步舞,男女老少人人会跳。常见的乐器有芦笙、巴乌和口弦。

工艺

拉祜族至今没有专业匠人,竹、木用具每个成年人都能制作,尤其擅长藤、竹编织。他们利用山间野生的大竹、龙竹、吊竹、薄竹和藤条,编织篾席、篾垫、背箩、饭盒、箱子、桌子、椅子等,每件编织品都有不同的花纹图案,深受其他民族欢迎。一个普通家庭每年都要编织数十件,除自用外还与其他民族交换生产、生活用品或投放市场出售。

宗教信仰

拉祜族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可敬可畏的神秘力量——精灵主宰着,他们把这种精灵称为“内”,存在于天地、日月、星辰、山水和人体之内,天气好坏、谷物收成高低、人畜康宁与否都与“内”有关。随着“内”观念的形成,产生了一种所谓懂得“内”、能与“内”往来的“毕莫”,为人占卜和举行祭祀仪式。

服饰特点

古代,拉祜族男女皆着袍服。近现代,男子普遍上穿黑色无领短衣,内套浅色或白色衬衣,下穿肥大的长裤,头缠长巾或戴瓜皮式小帽。妇女服饰各地不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头缠长巾,身着大襟袍式长衫,长衫两侧开衩很高。衣襟上嵌有银泡或银牌,襟边、袖口及衩口处镶饰彩色几何纹布条或各色布块,下穿长裤。有些地区的妇女还喜欢腰扎彩带。这一类型较多地保留了北方民族袍服的特点。另一种是典型的南方民族的装束,上着窄袖短衣,下穿筒裙,用黑布裹腿,头缠各色长巾。

拉祜族崇尚黑色,以黑色为美。所以服装大都以黑布为底,用彩线或彩布条、布块镶绣各种花纹图案。整个色彩既深沉而又对比鲜明,给人以无限的美感。

文学

拉祜族人口30余万(1982),主要聚居在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双江县、西双版纳山区。其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1957年改革和推广了拉祜新文字。拉祜族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包括神话、叙事诗、传说、故事、情歌、风俗歌以及谚语、谜语等。涉及人类起源、民族来源、民族迁徙等内容的古老的神话传说,充满着瑰丽神奇的幻想色彩。创世纪《牡帕蜜帕》,由《勐呆密呆》(《造天造地》)、《雅卜与乃卜》(《两兄妹打猎》)、《勐属密属》(《寻找肥沃的土地》)三部分组成。诗中的天神厄莎,是拉祜族神话中的最高主宰。天地、日月、星辰、自然万物都是由他创造的。其中关于兄妹婚的描述,反映了拉祜族的原始氏族生活。关于迁徙生活的描写,则与历史记载大体相符,具有史料和学术研究价值。神话史诗《扎努扎别》,歌颂了巨人扎努扎别,敢于与天神厄莎作对,最后虽被厄莎害死,但却体现出拉祜族人民征服自然,反抗压迫,至死不屈的坚强性格。拉祜人称他为“博海瓦海”,即最有智慧、最勤劳的英雄。民间故事多是拉祜族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产物。如《拉祜族失印的故事》、《贪心的龙王》、《偷钱的土司》,反映了拉祜族社会阶级的分化和斗争。《孤儿与妻子》、《亚珠西与左亚米》、《张茶有与杨小大》等以爱情为题材的故事歌颂坚贞的爱情,批判喜新厌旧、忘恩负义,揭露土司、头人、封建家长如何摧残纯贞的爱情。《孔雀与鹌鹑》、《老猫与麻雀》、《豹子和人比本事》等动植物故事,表现了拉祜族的道德观念,富有哲理性。拉祜族民歌有情歌、习俗歌、家曲、山曲和排曲等,其中情歌、习俗歌尤具特色。情歌中最有民族特点的是《换花调》、《问路歌》、《搭桥歌》和《追蜂子》。《换花调》用鲜花比喻爱情,用赞花、换花、护花来象征对爱情的忠贞。习俗歌中有大量的《祭祀歌》,祭歌中最有特点的是《叫魂歌》。《叫魂歌》常常按时序述说一年的生产过程,召唤魂魄去播种收获;也有以节日的欢乐召唤魂魄归家团圆的;还有叙述拉祜祖先起源和迁徙历史,召唤魂魄不忘祖先回到人间的,其歌词多用比喻,形象生动。

节庆习俗

拉祜族的节日有春节、扩塔节、端午节、尝新节,火把节、新米节、祭祖节、卡腊节、搭桥节、葫芦节等。另外拉祜族还有别有趣味的风情,它们是拉祜族文化延续,传播的主要载体,凝聚着拉祜族的文化心理,伦理道德以及价值观。

春节,也叫过年,拉祜语称“扩尼哈尼”。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九,与汉族春节时间基本相同。不过,拉祜族过年分过大年和过小年。大年从正月初一至初五,也称“女人的年”;小年从正月初七至初九,也称“男人的年”。传说过去只有大年,没有小年。年前男人们总是集体远行围猎,回来时常常误了年期。女人们为了慰劳远途而归的男人们,也总是一次次重新备办酒肉食品,给他们补过新年,后来竟逐渐沿袭成习。因为这是为男人而补过的年,因此,就被称为“小年”、“男人的年”。原来的年则称为“大年”、“女人的年”。关于过两次新年习俗的形成,也有的传说,古代拉祜人常常遭受外族人的侵扰。为了狠狠打击敌人,保卫自己的家园,有一次男人们离乡远征作战。当他们凯旋归来时,年已过完。但为了庆祝胜利和万家团圆,人们载歌载舞,又重新过了一次年,而且从此相沿成习,传承至今。

抢新水”和“芦笙舞会”,是拉祜族春节期间重要而独特的节日活动。“抢新水”是指新年第一天,即正月初一清晨抢先到山泉边去接取“新水”。这是拉祜人极为重视的新年头等大事。他们认为,新水是最圣洁的,是吉祥和幸福的象征。谁先接到新水,谁家的谷物、瓜果就会先熟,谁家就更有福气。因此,每年正月初一凌晨,听到雄鸡的报晓声,各家的代表便背起盛水的竹筒和葫芦,迅速奔向泉边,抢接新水。接回来的新水要先敬献祖先,然后给老人洗脸。

扩塔节,是拉祜族人民间最隆重、最热闹、最欢乐的传统年节。又称为拉祜大年,时间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举行,节期共九天。节前准备 除夕这天,家家户口把村寨内外收拾的焕然一新。人们杀猪、泡米,把舂好的粑粑放在犁杖、砍刀、锄头等农具上,表示它们辛苦了一年,应和主人分享节日的快乐,人们还为牛割草添美食,以示慰劳。

接新水“习俗 晚上,全家人沐浴洁身,各村寨鸣放三响火炮、火枪。新年的第一天凌晨,各村的青年男女争先恐后奔往山泉边“接新水”。拉祜人认为,一年之始,泉水最新最纯,谁最先抢到新水,谁就是最幸福的人,按拉祜的风俗,初一日不准外人入寨,初二日才能走亲访友,互相拜年贺喜。节日狂欢 节日期间,姑娘和小伙子们吹响葫芦笙,跳起丰富多彩的民间舞蹈。晚上,看热闹的人们纷纷离去,山坡上升起了一堆堆篝火。一对对青年情侣在一起谈情说爱,沉浸在幸福与欢乐之中。

火把节火把节也别具民族情趣,届时以松木为燎,火把齐燃,蔚为壮观,身穿节日盛装的青年男女在篝火旁载歌载舞,尽情欢歌,热烈异常。

尝新节尝新节是拉祜族人生庆祝收获的节日,尝新节期间,全寨杀猪煮酒,男女老幼休息两天。节前将谷米收割一部分回家,先祭祀祖先,然后再正式开镰收割。

好客习俗 拉祜族是个十分热情好客的民族。逢年过节,都要邀请周围傣、哈尼、布朗等族人民一道来饮酒会餐,吃团结饭。这时,全寨大宰牲畜,各户都要分一节大肠和几勺鲜血,伴以盐巴、辣椒,剁细生吃。拉祜族认为,“剁生肉”是待客的最好菜肴。欢宴毕,主人还要用芭蕉叶包“份子肉”分送客人带回。 拉祜族过去有日食两餐的习惯,主食当地生产的大米和包谷。喜用鸡肉或其他配料加大米或包谷做成稀饭,有瓜菜、菌子、血、肉等各种稀饭,其中鸡肉稀饭为上品,在制作包谷饭时,先用难舂成碎块,簸去糠皮,后用清水浸泡一夜,淋干后舂细,揉成细小均匀的颗粒,用竹甑蒸熟成糕状,即可食用。食时可用筷子,或用刀切成块,有时还加上糖或蜂蜜,细糯香甜可口。拉祜族的日常菜有最喜欢的是将菜、肉及应加的佐料和水放入一段鲜薄竹筒内煮熟,既有竹之清香,又保持原有肉菜的香味。拉祜族烤肉别具风味,大都猎获的野兽肉,或直接用火烤,或用苍蕉叶将肉包住埋入火中,烧熟而食。烤肉香脆可口,佐以麻辣佐料后还能开胃。拉祜族中的苦聪人在狩猎时,习惯将猎获的兽头奖给第一枪射中者,支前腿奖给发现猎物的人,剩卜的肉,人均一份。猎获物的下水和杂碎,就地燃火,放入竹筒内煮熟分食。在开膛剖肚时,中年人喜欢用手捧喝热气腾腾的“护心血”,据说猎物的护心血有补血消除劳损的妙用。拉祜族不仅会腌菜、腌肉、磨豆腐,还会酿酒。在民间,男女均喈饮酒,并有在酒和肉上不分彼此的习惯。平时喜饮烤茶,烤茶是将大茶入罐烤至焦黄,待香味飘出后对入水稍煮即饮。

葫芦节葫芦节是拉祜族的传统节日,拉祜语称“阿朋阿龙尼”。每年农历10月15日至17日3天为拉祜族的“阿朋阿龙尼”。每到此时,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和昆明等地拉祜族同胞都要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节日期间,要举行传统体育项目陀螺、射弩、秋千等比赛。摆舞、芦笙舞、三踩脚等传统舞蹈及所有包括“阿朋阿龙尼”在内的拉祜族大型节日的保留节目。

名人

扎法(生卒年不详),云南孟连县勐梭人,拉祜族氏族头人,抗清起义将领。1891年他联合傣族土司罕炳昭发动反清武装起义,他领导拉祜族人民和傣族人民屡次打退了清军,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的腐朽统治,最后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 李通明(1861—1901),原名扎俄,生于缅甸孟卯,1874年迁到西盟勐坎,到寺院拜佛,被三佛祖留在寺院放马,当了和尚。他刻苦攻读经书,后来又被三佛祖招为女婿,三佛祖病故后,由他继位管理行政宗教事务。1890年英国殖民者从缅甸进入阿佤山区,用巨款收买李通明,被严辞拒绝。后来清政府封他为“ 西盟勐梭土目”,明确让他管理西盟一带。

李扎约(194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拉祜族文化研究专家、舞蹈家。李扎约自幼酷爱民间艺术,拜拉祜族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民间歌舞。建国后他编了《欢乐的山寨》、《快乐的姑娘》、《猴子舞》等近百种舞蹈。另外他还搜集、整理的大量拉祜族的民间文学,如叙事诗《牡帕密帕》、迁徒诗《根古》等,以及大量民间故事,他为拉祜族民间文学、民间舞蹈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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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