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警备 |
释义 | 字义jǐngbèi [guard] 军队对驻防地区实行警卫和守备 高度警备 词语解释jǐng bèi ㄐㄧㄥˇ ㄅㄟˋ 警备(警备) 警戒防备。《汉书·陈汤传》:“ 南郡 献白虎,边陲无警备。” 宋 叶适 《始议一》:“其后 耶律 浸骄, 继迁 始自立,边益警备矣。” 鲁迅 《两地书·致许广平十二》:“至于坏种,则警备极严,也未必就肯洗心革命。” 警备区警备区是中国在重要城市或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曾在中央革命根据地设立建(宁)黎(川)泰(宁)警备区。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陕甘宁边区在绥德曾设立警备司令部。1942年,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在边区设立5个警备区。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曾指定驻军机关成立警备司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设立了警备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警备区属军区建制。城市警备区,同时是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和民兵、兵役、动员工作。要地警备区,辖守部队,主要负责战略要地的警卫、守备。 警备区有兵团级正军级正师级三种。旅大警备区是兵团级,为了对应苏联驻军级别,警备区由志愿军兵团部改编组建,是我军唯一一个这一级别的警备区。另外三个直辖市警备区于省军区同级别,辖有师级单位(如直辖市下辖的区的人武部)和海防师(旅)部队。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沿海重要城市,驻军相对集中的城市也设立警备区(设立警备区的城市政府级别至少地市以上,即设区的城市)都是正师级,这一级警备区除执行军分区的兵役,民兵训练任务外,还担负市区内军容风纪,军车交通管理的纠察,组织指挥协调驻军参加抗险救灾的职能。 警备车级别一级警备牌照为红底黄字,下方有警备发放单位编号,一般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的前导车。发放较少,为一级警备,一级警备可对通过路段进行管制。 二级警备牌照为红底白字,下方为警备发放单位编号,一般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四总部各部委使用。发放较多,为二级警备,二级警备可享有特殊通过权力。比如驶入禁行道路,逆行驶入单行道路等。 中央警备团中央警备团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中南海保镖" 。 真正中央警卫部队分为两个部份,一个是公安部第八局(警卫局)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九局(警卫局),二个部门虽然都叫警卫局但是分工不同。 公安部第八局负责的是“四副二高”(即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来华外宾的警卫勤务,受公安部领导,武警编制,着武警警服。并且公安部警卫局在各地还有警卫局和警卫处,负责当地来宾和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九局负责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以前的七大常委、现在是九大常委)的安全,受中央军委领导,陆军编制,着陆军军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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