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焦作市工商业联合会 |
释义 | 焦作市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商业界组织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焦作市工商联成立于新中国建立前,新中国建立后得到了健全和发展。 1948年10月24日,焦作第二次解放后,焦作的商人在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焦作县工商业联合会,由政府工商科主持会务工作。 1949年1月,焦作县工商联召开首次代表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1949年10月,焦作县改为焦作矿区,1951年9月,召开焦作矿区工商联代表会,调整了领导人,并增设了秘书。 1952年11月29日,焦作矿区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矿区工商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1956年8月25日,焦作矿区改为焦作市。 1957年5月19日、1959年7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第四届市工商联合会委员、常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焦作市工商联合受到群众组织的冲击,逐渐陷于瘫痪状态,1968年1月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停止活动。 1985年12月~1986年6月,焦作市辖济源县、沁阳县、孟县、温县、博爱县、修武县、武陟县先后恢复了县工商联组织。1986年9月3日,根据省委统战部等省有关部门联合下方的豫统[1985]20号文件,要求焦作市等市、县恢复工商联组织的精神,在市委领导下,召开了焦作市工商联合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工商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工商联组织的活动重新走向正规。 1993年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七大”后,依照新的工商联章程,市、县、区工商联同时也是市、县、区民间商会;地方各级工商联组织的领导不再称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改称为会长、副会长,既是工商业联合会的会长,也是民间商会的会长。此后,焦作市工商联也称焦作市总商会。 1994年4月22日、1997年7月22日,分别召开了焦作是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六届、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工商联第六届、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截止2000年,全市六县(市)、四区和98个县镇全部恢复(建立)了工商联组织。 2002年和2006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焦作是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八届、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工商联第八届、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现任主席为河南思可达新型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彪同志。 焦作市工商联恢复活动后,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实现了工作重点和主要职能的转变。1991年7月,中共中央[1991]15号文件,即《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下发后,工商及时将工作重点由国家和集体企业逐步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对象、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上来,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开展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形成了一支“爱国、敬业、守法”的积极分子队伍。加强了会员结构的调整。从恢复活动之初的1100个发展到了4248个,行业涉及24个大类,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意大利、韩国、哈萨克斯坦、非洲等国家和地区。逐步完善了商会的职能,与国内外140多家商会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促进焦作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1996年以后,积极开展光彩事业工作,开展了“焦作有爱”助学捐赠系列活动,“百企帮百村”、“一帮一”新农村建设活动,以“百名客商看焦作”、“中国第十三届企业家(焦作)务虚会”等及大招商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之路的光彩事业,开辟了民间扶贫的新渠道。 联系地址 目前办公地址在焦作市丰收路中段统战楼一楼,邮编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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