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奖骚扰 |
释义 | 奖骚扰,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主要指当前各类评奖活动太多太滥,甚至只要交钱就可以获奖,既无章无序,又商业味十足。许多评奖活动是收费的,已演变成部分机构用来创收的工具。 简介奖骚扰:近年来企业的评奖活动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到处评比,遍地是奖,有的企业一个月内接到10份评奖函。 目前,拉企业“评奖”活动多数以行业协会和社团名义组织。“评奖”名目繁多,有“中国XX名牌”“XX产品名牌奖”“优秀企业家”等等。不少企业反映,现在评奖活动太多太滥,有的甚至在评奖信函上直接标明不同奖项缴纳的不同费用。这种商业味十足的评奖活动已经使荣誉变了味。“评奖”成为不少行业协会和社团创收的重要手段。 《国际金融报》的评论说,对于“奖骚扰”问题,解决办法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政会分开”,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问题的清理力度,逐步实现协会工作人员、财务等从相关部门剥离;进一步落实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负责制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加大对社团、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乱收费、搞强制性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 社会现象 2006年 9月13日《工人日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诚信纳税企业座谈会上,许多企业反映,这些年对企业的评奖活动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一时间到处评比,遍地是奖,甚至有许多评奖活动是收费的,少则2000元,多则2万元。 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像这样的企业是许多协会和社会团体关注的目标。据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蔡女士介绍,公司每个月都会收到海南省各种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甚至是北京一些机构发来的五花八门的评奖函传真,比如“中国××名牌”、“××保健品名牌奖”、“××优秀企业家”……除此之外,他们还不断接到一些评奖活动的邀请电话。” 许多企业对“奖骚扰”不堪其烦,多有怨言。某制药企业负责人反映,他们经常收到评奖邀请传真或信件,甚至一个月收到10多份收费评奖函,少的一次要出数千元,多的要出数万元。一些企业负责人指出:“奖骚扰”根源在于政府相关部门把关规范不力,有关部门应该加快解决行业协会“政会合一”的问题。 产生原因“评奖”成为不少行业协会和社团创收的重要手段。“奖骚扰”经常得逞,主要原因是行业协会和社团背后有政府部门的纵容和支持,很多“评奖”活动盖有政府职能部门的公章。有关部门最近在调研中发现,社团、行业协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4个问题:一是官办、半官办色彩浓厚,机关工作人员在社团、行业协会兼职的情况比较多,“政会合一”问题比较严重;二是部分社团、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对会员企业发号施令,谋取小团体利益;三是有的社团、行业协会存在着强制入会、强行收费等不合法行为;四是部分社团、行业协会以社团名义搞行业垄断,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 评奖的本意在于树立模范,激励先进。如果丧失标准,滥用称号,必然导致混乱,丧失评奖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信誉也就无从判断,甚至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也借“买奖”欺蒙消费者。“奖骚扰”加重了企业负担,肥了少数单位和个人,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奖骚扰”的直接反应是“钱骚扰”或者叫“利骚扰”。而这个“钱”和“利”,并不是为参评企业或单位创造财富,而是评奖的组织者通过评奖活动来搞创收,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已成为当下评奖过滥的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有的评奖机构先发传真或邀请函,在通知后,附有一张“回执表”,列出企业参加评奖活动的有关“费用”。标准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等。还给出了指定的汇款账号,吩咐企业只要按标明的数额给账号汇钱,随后就会收到寄来的奖牌或荣誉证书。企业只能抱怨,“压根不进行考核就给‘奖项’,这种评比有什么价值可言?”“只要交钱就能获奖,这算什么事!” “奖骚扰”的背后是“权骚扰”。面对“奖骚扰”,企业虽然不想参加,但得罪不起各路“评奖机构”,迫于无奈只能选择“破财消灾”。关键的问题在于,大凡能组织起评奖的机构,背后都有政府在支持着,因为不少行业协会本来就“脱胎”于政府部门。“奖骚扰”吃了“闭门羹”后,发起评奖的机构就拿政府部门“压”企业,说不参加评比对企业的发展肯定没好处,逼企业就范。 “奖骚扰”的实质是严重干扰企业侵害企业权利的不正之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就是许多地方提出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而这个软环境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有关方面,减少可能加重企业负担的各种干扰和侵权行为。“奖骚扰”无疑是一种严重破坏软环境的行为,最终受害的不光是企业,这些如果为牟利丧失标准、滥评称号“商业味十足”的评奖活动,也必然会极大地降低评奖活动的社会公信力,甚至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帮凶”。 外界评论《国际金融报》的评论说,对于“奖骚扰”问题,解决办法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问题的清理力度,逐步实现协会工作人员、财务等从相关部门剥离;进一步 落实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负责制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加大对社团、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乱收费、搞强制性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 行政干预有偿评奖,作为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已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利益链条,分析利益链条的各个环节,倒是件颇为有趣的事。在这个利益链条的顶端,是一些权力部门及其下属的协会或社团,他们是有偿评奖的始作俑者,也是获利最多的群体。 而形成有偿评奖利益链第二环的,是广大生产和经营产品的企业,这些企业,对评奖的态度就显得暧昧一些。他们对无限的“奖骚扰”心存不满,但对各种名目的奖项背后潜伏的经济利益,又有些“心向往之”,在有偿评奖面前,通常是半推半就的。他们是有偿评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付出者,又是受益者。 真正在这利益末端的,是广大消费者,虽然他们在评选活动中看似没有直接付出代价,但在此后的消费活动中,他们付出的各种成本却是最大的,各种各样的评奖成本,将拐弯抹角地让他们承担。他们是这条利益链上不折不扣的牺牲者。 2007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市(地、州、盟)以下政府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相关词条城市依赖症 寒促 海啸音 骨性 非主流 断背 红楼选秀 2时歇业令 高考移民 弓虽 冻容 灰色技能 婚嫁大年 和谐 梨花体 沸腾可乐 换客 回购地 裸考 裸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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