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捡骨葬 |
释义 | 复葬形式之一。壮族主要葬式。人正常死亡者,以薄木或木疏松的材料为棺,浅理入土一二尺,以使尸体速朽。三、五年后(只取单数)子孙择日揭坟开棺,将尸骨腐肉洗净,按坐姿置骨架于高约二尺,直径一尺的陶制陶瓮内,俗称陶瓮为“金坛”,称装骨于金坛内因为“捡金”。金坛内以朱砂洒于骨上,并书死者姓名、生卒年月,封盖深埋于家族墓地,立墓碑。如非正式死亡或夭亡者,亦作二次墓,但不“捡金”,也不立碑。苗族葬俗。民间实行多次葬的形式,即初葬后,待棺木朽烂,再备新棺,殓骨复葬,俗称“翻尸”。经多次翻尸,直至捡不出尸骨为止。长江口部分地区汉族葬俗。死者入葬三年开棺拾骨,以被单罩于棺上,意为鬼怕光亮,防其逃遁。然后由捡骨老人将腐骨拾入瓦器内,盖上红纸,外面用石灰密封埋入深土中。 流行于福建,台湾各地以及客家族群的一种葬式,由于福建福州以及闽南,客家族群是古代中原汉人在北方游牧民族的打击下为了拓展生存空间而南下形成的汉族民系聚居族群,而汉族人的传统观念则是敬天法祖,许多人怀念中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回归故土,所以把祖先的遗骸装在一个瓮中埋入地下以便可以方便取出,同时还因为当时流落南方的汉人生存环境还未稳定下来,为了可以带着祖先一起跋涉,于是便产生了这种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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