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监利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一、机构概况监利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7月,主要担任着全县各项地方税费的征管任务,在管理体制上,受荆州市地方税务局与监利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荆州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3个地方税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6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考评科、税费征管科、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 直属机构:稽查局。 派出机构:城区分局、容城分局、朱河分局、新沟分局、汪桥分局。 二、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运用税收杠杆,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税收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县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编制全县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规费计划,组织地方各项税收、规费收入,努力完成税收、规费任务。 (六)负责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有关的干部、人事、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地方税收执法检查。 (九)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 (十)组织税收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调研、信息、税收宣传;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上级机关刊物的发行征订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内、外网站建设工作和普法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内部行政事务、物业、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监察考评科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系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后备干部考核管理制度;负责劳动工资管理、职称评定、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工勤人员的管理;负责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拟定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党务、群团、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地税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宣传税务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系统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3、税费征管科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和政策业务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的具体规章和办法,并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负责社会保险和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基金进行政策监控和管理;制定具体的社保规费征管办法;负责处理执行社保规费征缴政策及有关规定中的问题;负责地方税收和规费的具体业务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法规,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现代化征管手段;负责税收执法检查;负责执法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减免税的审批事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负责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负责地方和涉外税费政策管理;负责承办有关税收议案和提案;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4、税费服务科负责监督检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分类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渠道管理,包括12366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拟订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拟订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办税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拟订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负责本单位税务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范围内税务登记管理、税费申报受理、开票征收、解缴、入库;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5、信息管理科负责编制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地方税收票证和会统工作;负责地方税(费)源的监控、管理(含重点税源的监控),制定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制度;负责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动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动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系统计算机硬件的管理;负责系统信息化的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和建设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设备和各项数据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按照技术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结合系统实际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信息万远祥:1966年4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主持全面工作。 刘文霞:1963年5月出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分管办公室;包片联系朱河分局。 夏恒山:1958年5月出生,1980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信息管理科;包片联系容城分局。 王盛雄:1967年10月出生,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税费服务科;包片联系城区分局。 罗兵清:1965年6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考评科;包片联系稽查局、汪桥分局。 欧阳光:1969年10月出生,1987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监利县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分管税费征管科、派驻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包片联系新沟分局。 四、联系方式地址:监利县容城镇天府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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