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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嘉应大学政法学院
释义

嘉应大学政法学院最早始于1983年创立的嘉应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1988年,嘉应大学与嘉应师范专科学校合并,设嘉应大学政史系。1993年,嘉应大学政史系开设法律专科专业,同时更名为嘉应大学政法系。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嘉应大学与嘉应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嘉应学院,嘉应教育学院政史系并入嘉应学院政法系。经过数次跨越式发展,2008年10月31日政法系正式更名为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在上世纪80及90年代的专科阶段先后开设了政史、政治、历史、行政管理和法学等专科专业。从2000年起,开始以举办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现设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和历史学四个“四年制”本科专业,同时法律事务三年制专科专业继续招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本科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均已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历史学专业则从2006年才开始招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历史学属于师范类专业,法学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和法律事务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在成 人教育方面,成 人本科专业与现有四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设置并行,成 人专科则包括法律事务和行政管理两个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函授。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全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364人,其中本科学生1232人、专科学生132人。各类成教类学生共有300多人。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大部分来自广东省范围,少部分来自福建、黑龙江、江西、湖南、湖北、陕西、广西、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安徽、河南、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法学院是嘉应学院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下设行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资料室;政治系、法律系、历史系、公共事务管理系四个教学系;思想道德教育研究所、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池田大作文化哲学研究所三个院属研究所以及法学专业学生实训基地——法律诊所。目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9人。其中,专任教师34人;教务秘书1人;学生政治辅导员3 人;办事员1人。另有9名行政人员在院内兼课。在师资结构方面,教授10人;副教授13人;讲师20人;助教3人。在全院任课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为26人。在法学专业教师中,已经取得律师资格的有10人。学院任课教师来自于全国各地的高校,师资地源、学缘呈多元化趋势。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比例占全体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近十年来,学院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梯队结构趋于合理,整体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支师德师风优良、管理规范、以人为本的教学及管理团队。学院教师中,先后有1 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4人次获得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1人次获得“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及2人次获得“嘉应学院校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在学术研究方面,政法学院鼓励教师紧跟学科前沿,不断开拓学科研究新领域,整体科研水平逐渐提高,并取得了明显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全院教师先后公开发表专业论文400余篇,其中发表于核心期刊的论文有100多篇,部分论文还被国内权威期刊转载。教师出版的专著、教材共10多部。与此同时,政法学院还重视专业及学科建设,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于2006年被列为第一批校级名牌建设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被列为校级第一轮重点建设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则被列为校级第二轮重点建设学科;“历史学”作为学校第一批申硕专业的依托学科进行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则作为申硕扶持学科与社科部进行共建;“政治经济学”被评为校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被评为校级优秀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商法学”、“经济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等14门校级重点课程的建设也初见成效。

政法学院在总结20多年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实行“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自1983年开办以来,政法学院已为广东省尤其是粤东地区的党政部门、政法机关、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输送了3500多名合格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粤东地区乃至广东省的中学政治、历史教学的骨干力量以及政坛新秀、法律精英或管理高层。自2004年有本科毕业生以来,迄今已有32名毕业生考取了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专业建设

法律事务(专科)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层法律事务工作者。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输送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

(二)利用我校综合性院校的有利条件,以法学专业为核心,把学生培养成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懂计算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崇尚法律、坚持正义,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良好的品德和高尚人格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法学专业基本技能和基本思维方式,熟悉法律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思辨能力、自学能力、专业判断能力、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以及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其应用技能,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了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知识,至少会运用一门外语。通过国家实用英语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法学(本科)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法律事务工作者。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党委系统、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输送复合型高级法学专业人才。

(二)基本规格

利用我校综合性院校的有利条件,以法学专业为核心,把学生培养成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崇尚法律、坚持正义,具有社会责任感;

2、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勤奋踏实、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良好品质和高尚人格;

3、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学专业基本技能和科学的法学思维方式,熟悉法律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学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具备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4、具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决策能力、专业判断能力、自学能力、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和开拓、团队精神;

6、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其应用技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至少会运用一门外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7、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8、掌握科学锻练身体的基本技能,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军事训炼、专业见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社会调查、学科竞赛、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法学专业(本科)

主要内容: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为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先导"。它把人类社会各阶段的法律上层建筑,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上层建筑作为一个整体,在此基础上研究法的一般原理,依法治国理论以及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一般性的理论问题。它属于理论法学的范畴。

宪法学

主要内容:宪法是一门以宪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学基本理论,即宪法的概念、分类、作用、原则,宪法学的历史发展,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精神文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家标志等。宪法学主要调整国家机关与国家各政党、各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的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刑法学

主要内容: 刑法学以刑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内容分总论和分论有机联系的两大部分构成。总论部分研究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关于犯罪的认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一般原理、原则和制度;分论部分研究各种各样的具体犯罪,以及对每一种犯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系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属应用法学。

民法学

主要内容:该课程是以民法及民法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其主要内容有:民法的概念和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合伙,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限,人身权、物权总论、债权总论和债权分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商标法,利法,继承制度概述,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嘱,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处理等。

商法学

主要内容:商法学是以我国各商事法律规范为基础,全面介绍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并详细阐述商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同时该书以敏锐的目光和科学的角度,以比较的方法研究国内外的商事法律制度。全书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海商法等内容。

经济法学

主要内容: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律规范和经济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律基本理论、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对外贸易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知识产权法学

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法是法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该课程主要讲授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法律制度。其中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法律制度的内容是该课程的重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是该课程的主要特点。

民事诉讼法学

主要内容:该课程是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的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期间与送达,财产保金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

刑事诉讼法学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学是以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任务和立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辩护和代理,刑事诉讼管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刑事诉讼证据,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程序,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赔偿程序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要内容: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渊源,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合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律责任、行政诉讼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证据,审判程序,执行,涉外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程序等。

中国法制史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内容是中国历史的法律制度,是一门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法律的发展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学科。主要内容包括:一、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技术等;二、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四、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五、中国各个时期内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外国法制史

主要内容:外国法制史是以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基础学科。它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科学地阐明世界历史上各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表现形式、主要内容、基本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对世界法制史上地位比较重要的法律制度都进行了概述,特别是资本主义时期法律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演进,包括立法的发展、习惯法的汇编、法典的编纂。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和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完善等,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法律发展的历史和渊源,了解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等。

婚姻家庭法学

主要内容:该课程是以婚姻家庭法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对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历史发展、婚姻家庭法概述、亲属关系的分类和法律事实、收养、抚养、监护、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涉外及涉港澳台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阐释,对具体操作规则进行理论解惑和实务分析。

国际私法学

主要内容:国际私法学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它集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实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于一体,集实体规范、法律适用规范和程序规范于一体,是最早的跨越传统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界限的一个法律部门。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概念与渊源,国际私法的历史,准据法与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物权,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债权、涉外婚姻家庭与涉外继承的法律问题,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程序等。它是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民事法律冲突问题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法学

主要内容:国际法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主要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国家为主发生的关系。它具体研究:国际法的概论以及其特点,国际法的渊源、产生及发展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法,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战争法等。通过学习,掌握国际法的一些基本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结合国际实践,对适用国际法的一些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达到较深刻的认识,并运用于实践。

国际经济法学

主要内容:国际经济法系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必修课,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科学。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独立法律部门。其内容主要有: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支付与结算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包括与法律服务等商业性服务、通讯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文化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资本输出、资本输入、投资保护等有关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知识产权的法律与制度,包括与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国际许可证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与制度。

合同法学

主要内容:该课程主要是以合同法及合同法的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释,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借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伙合同,技术合同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主要内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也是一门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并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其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与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区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资源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和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犯罪心理学

主要内容: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是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治罪犯以及预防犯罪、矫治和改造罪犯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一些犯罪心理学的科学知识,为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保证社会安定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主要内容: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以中国历史上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法律思潮以及重要人物的法律思想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该课程可分为五大部分:一、奴隶制社会夏商周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夏商周的神权法思想及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儒、墨、道、法四大学派的法律思想;三、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封建正统法思想的形成律学、玄学思潮及隋唐法律思想;四、宋至鸦片战争前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理学思潮、宋明改革家法思想以及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五、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的法律思想。

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内容: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介乎于理论科学与历史之间的边缘学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西方法律思想的萌芽、产生时期、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二、罗马法形成时期、古罗马的法律思想;三、欧洲中世纪神学法律思想;四、资产阶级革命阶段、经典自然法法律思想;五、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分析法学派法律思想;六、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法学派法律思想。

公证与律师实务

主要内容:公证与律师制度系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必选课。主要以现行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公证与律师主要业务的活动规律为研究对象,同时还对中外律师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具有较高实用性的一个学科。其主要内容既包括公证制度,又包括律师制度,既包括公证事务又包括律师事务,既包括涉外公证实务也包括涉外律师实务,既包括对制度的研究,又强调实践的练习。是体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一门法学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主要内容:劳动法学是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我国法学体系中日益显示出重要的地位。本课程主要研究劳动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我国现行的各种劳动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此外还研究我国劳动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劳动法的实施状况、外国劳动法和国际劳动立法。本课程力求适应客观新形势的要求,探讨劳动法对于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的新型劳动体制的法律调整机制,为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劳动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更好地发挥劳动法学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

主要内容:《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和司法实践中的思维形式、思维规律、思维方法的一门逻辑分支学科。《法律逻辑学》系统阐述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紧密联系法律工作实践,对侦查、检察、审判中的逻辑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与概括,为法研究所和法律工作实践提供重要的逻辑方法。《法律逻辑学》是一门边缘性、应用性的学科。逻辑与法律相结合,是本课程有重要特点之一。无论立论工作、司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都离不开逻辑这个工具。学习《法律逻辑学》,对于培养和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应用逻辑知识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刑事侦查学

主要内容:刑事侦查学是关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方法的学科。由如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一、包括形象痕迹检验技术、枪弹检验技术、笔迹检验技术、伪造文书检验技术等在内的物证技术;二、包括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侦查实验、搜查、逮捕、拘留等在内的侦查措施;三、侦查破案的一般步骤和方法及各类犯罪案件的侦破方法。

法律文书

主要内容:该课程是具有法律专业性质的应用写作课,该课程以基本的写作理论为指导,按照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有关要求,讲述各类司法文书的性质、特点、作用和写作要领。具体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概念、沿革、特点、作用,司法文书写作中的各种要素,公安机关的主要司法文书,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主要司法文书,劳改机关的主要司法文书,笔录类司法文书,公证文书,诉状类文书,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合同,鉴定书等。

仲裁法学

主要内容:该课程主要讲授仲裁制度的性质、产生和发展,仲裁的立法体例,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仲裁范围,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当事人,仲裁协议,仲裁制度,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涉外仲裁制度,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制度比较研究等。

法律英语

主要内容: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大量的阅读和笔头练习,使学生掌握常用法律用语、词汇,具备一定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为日后参加涉外诉讼打下初步基础。

演讲学

主要内容:演讲学是系统地研究演讲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以及演讲的原理和演讲术的一门社会科学。演讲学原理包括演讲定义、特征、要素以及演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演讲术包括有声语言,态势语言等演讲方法与技巧;同时本课程还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演讲,如专题演讲、论辩演讲、即兴演讲等,另外本课程还对与演讲密切相关的信息、思维、逻辑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演讲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演讲才能,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因此演讲学教学应是精讲多练,讲练结合。演讲与口才已成为当代人才必备的基本能力,本课程力求在这方面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港澳台法制概论

主要内容:该课程主要介绍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政治制度,法律源流,司法制度,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诉讼程序,律师制度,冲突法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世贸组织规则概论

主要内容:世贸组织规则概论是以世贸组织规则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WTO中国工作组报告书。议定书的主要内容有贸易制度的实施,非歧视待遇,特殊贸易安排,贸易权,非关税壁垒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经济政策及其制定和执行,影响货物贸易的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影响服务贸易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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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1: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