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纪检监察调研 |
释义 | 所谓纪检监察调研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现象等客观情况,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及各种技术手段,收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予以全面、准确的概括、阐释,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方案和建议的实践活动。 概述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方法,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功和职业素质。 1、 纪检调研原则搞好纪检监察调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理论指导的根本原则 纪检监察调研活动必须在正确思想指导下进行,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调研工作。就是要严格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事实,而不能附加任何主观臆断的成份;就是要用动态和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创造的观点来认识事物,而不是用片面的、静止不变的观点来认识事物;就是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解释社会问题,而不是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观点歪曲事实,认识社会,解释历史等。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重要原则 如实反映情况,是搞好调查研究的关键所在。在调研活动中,要始终尊重事实,尊重实践,尊重客观,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用老老实实的态度,进行实实在在在的调查,取得真真切切的情况。调查研究不仅要取得真实准确的材料,而且要有如实反映情况的胆识和勇气,要敢讲真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怕暴露矛盾和问题,不怕得罪人,尤其不怕得罪顶头上司,不怕打击报复。在调查研究中,反对先入为主,不能先下结论再去调查,把调查研究当成例行公事。不要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调查研究,不要以偏概全,以点当面,以局部代表整体,以个别现象代替普遍现象。也不要轻易决定取舍,简单地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 第三,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基本原则 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他们既是我们直接服务的对象,又是调查的主要对象。调查研究是一种经常性的群众工作,其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我们必须把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做为调查研究的根本途径。要深入到群众当中去,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哪些满意,哪些不满意,以及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大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是什么。要转变作风,不能总坐在机关里,浮在上面,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发通知、看总结,或者凭道听途说就坐下来发议论、写材料、交报告。 第四,坚持科学态度,讲求科学方法,善于解剖麻雀的技术原则 在调研过程中,必须掌握好科学的调查方法,善于解剖麻雀,找几个点深入下去,深入了解和剖析。但应注意典型的选择一定要具有代表性,不能把典型单位和先进单位混为一谈,要有好的、先进的,也要有差的、落后的。 第五,坚持调查研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的成效原则 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搞好纪检监察调研的根本目的,调查研究如果不解决问题,调查了半天但没有下文,或者是把材料一摆,就万事大吉,没有办法,没有措施,没有行动,这样的调查毫无意义。不解决问题,为调查而调查,是形式主义的表现。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妨碍各地方、各部门前进的老问题、大问题、难问题、新问题,抓住主要问题、主要矛盾,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2、调研基本方法一般来说,调研可分为调查和研究两个部分。调查是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去收集材料,其任务是搞清“是什么”,其根本目的是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收集广泛的信息,了解多方面的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研究是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分析,其功能是优化信息,其任务则是探索“为什么”和“怎么办”,其目的是通过调查来的情况,找出事物内部的联系,探索其规律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问题。调查与研究两者是无法截然分开的。进行适当的区分,其目的在于强调:调查者不付要重视资料的收集,同时也要注重对资料的分析方法的学习和掌握。 调查的基本方法一按调查对象的范围来划分,纪检监察调查常采用的有五种方法。 第一,普遍调查。这种方法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一些最基本问题进行了解与综合分析,其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多、范围广,能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状况。普遍调查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下而上的经常持续调查统计工作;另一种是自上而下的一次性地全面调查。在进行纪检监察工作决策和制定有关法规、规章时,一般采取这种方式,以掌握充分、全面的信息与真实、准确的事实证据,保证决策的正确和政策的科学及法规的合理,便于操作,利于贯彻执行。但是由于普遍调查工作量较大,所需要时间较长,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般多用于调查带有普遍性、代表性、广泛性的问题。 第二, 专项调查法。或称个案调查,又叫特别调查, 是相对于普遍调查法而言的一种方法,它是指某一个方面的问题或某一案件或某一特定对象进行专门的调查,目的在于了解所调查的问题或事项的具体、真实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专项调查研究方法具有对象明确、内容专一、涉及面小、针对性强等特点,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经常采用的调查方式之一。 第三, 典型调查法。它是指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 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或几个单位、个人或典型事件、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活动。通过典型调查,发现和总结带有规律性的正反两方面的?椋?靡灾傅己屯贫??婀ぷ鞯目?埂5?牵?湫偷鞑榈慕峁?皇窃谝欢ǔ潭壬隙允挛锓⒄贡浠?榭鲎髯芴宓墓兰郏?Ω米⒁獗苊庖浴暗恪贝?妫?云?湃??朔??嫘浴⒅鞴坌院退嬉庑浴<图旒嗖斓餮兄械牡湫偷鞑椋?话惆??礁龇矫娴哪谌荩?匆皇俏?芙峁ぷ髦械木?榻萄刀??械恼?戳椒矫娴牡湫腿擞胧碌鞑椋欢?俏?罢椅シㄎゼ驮?蚝痛?戆旆ǘ?≡褚恍┑湫桶咐??械鞑椤5湫偷鞑榈哪康拿魅罚?鞑榉段?。?菀准?惺奔浜途?Γ?阌诙运?鞑檠芯康目翁饨?猩钊氲牧私夂头治觯?子谌〉媒虾玫男Ч?? 第四, 抽样调查法。 它是指从全部被调查对象中遴选出一部分单位或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达到全面了解情况的目的。此法具有反映情况及时,方式机动灵活等特点,常用来检验普遍调查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抽样调查时还可以根据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选择随机抽样,等距抽样,整体抽样,多板抽样等多种方式。 第五, 重点调查法。 它是在全部调查单位或者部门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或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这些重点单位和部门一般能够反映事物总体的基本情况。采取重点调查法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调查的结果能够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总体格局和总体情况;二是调查的某个项目或指标在重点单位或部门能够得到全面的反映。因此,采取重点调查法,最关键的是选准选对选好调查研究的“重点”,否则的话,就反映不了重点,也突出不了重点。 二按调查手段来划分,纪检监察调查常采用的手段有七种。 第一, 现场观察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天天在观察, 事事都需要观察,通过实际观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观察是调查研究中获得直观认识,搜集初级情报和第一手材料的基本方法。观察的种类很多,比如对一般性的调查是实地观察;观察时不暴露身份,不事前打招呼,称为“隐性观察”或“暗访”,相反可认为是“公开观察”或称“明察”;在一定时期内围绕某一个目的或某个问题对同一对象进行“连续观察”或者“间隔观察”及“自然观察”和“实际观察”,等等。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平时注意对人与事物的细心观察,增强观察的敏感性,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 第二, 座谈会法。毛泽东曾把这种方法叫做开调查会。 他说:“开调查会,是最简单易行又最忠实可靠的方法,我用这个方法得了很大益处,这是比什么大学还要高明的学校。”开座谈会进行调查,是一种最常用的普遍调查方法,这种方法可以使调查人与被调查人面对面直截了当地发问,回答,互相对答,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座谈会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要因事而宜,因人而是。开好座谈会的要求一是选择熟悉和了解情况的有代表性的人参加座谈会;二是制定座谈议题,让大家始终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三是做好组织工作,座谈会主持者应平易近人,以取得与会者的信任和合作,要善于启发引导,由浅入深,抓住中心,抓住重点,抓住主线,同时,要掌握记录技巧和技术,做好笔记,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凭主观愿望和个人好恶任意取舍、增减。 第三, 个别谈话法。亦称个别访问法。 这是通过调查者和被调查者面对面的个别交谈而获得信息或证据的一种方法。有些总是不宜在座谈会上公开讨论、证实,在座谈会上也不易取得真实材料,而个别谈话,能减少谈话人的心理压力和思想顾虑,被调查人敢讲话,讲真话,讲心理话。个别谈话有正式谈话与非正式谈话之分。正式谈话是一种有目的、有准备、郑重其事的谈话,要作笔录,笔录还要让谈话人签字、盖章或押印;非正式谈话是一种有明确目的而在形式上比较灵活的无拘无束的谈话,可作记录,也可不作记录。在个别谈话中,一定要注意谈话的气氛,既不要过于严肃,致使谈话陷入僵局,也不要过于随便,使调查研究活动流于形式,被谈话人不重视。 第四, 蹲点调查法。 这是指纪检监察人员直接参加到调查对象的日常工作和活动中,固守一个有代表性的基点,为了解调查对象的工作内容和活动规律,取得某一方面的经验,某项工作的总结或某个案件的勘察等,进行一个时期的相对稳定的持续调查。蹲点调查可与调查对象直接接触,打成一片,可做知心朋友,可以获得直接资料,摸清实际情况,了解群众心理,还可以发现原来所未曾预料到的线索、情报,以及对某些不甚了解的问题、现象,进而追本究源,察明原委和症结,引出正确的结论,据以实施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借以指导全面工作。 第五, 跟踪调查法。它是指对调查对象的运动状况, 发展演变过程进行的连续调查活动。这种调查方法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需要调查人员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并要坚持始终,跟踪被调查对象,不要半途而废,要有持之以恒,一查到底的精神,否则,达不到调查的最终目的。 第六, 函件调查法。 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以信函形式向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索取材料、证据、征询意见和反映的一种常用方式方法。其方式有,向有关组织或个人索取资料、信息和证据;向下级机关索要汇报、统计和报告;请求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同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经验和各方面情况交流。进行函件调查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做好保密工作,函件的寄出,中间的询问,收回与保存等都要遵守保密制度;二是调查的内容、项目要清楚,索取的意见、要求应明确,便于被调查者回答填写;三是函件调查最好制成表格,规范、整齐、简洁,便于回收后的统计和归档。 第七,民意测验和资料分析法。民意测验是利用回答式收集情况反映,调查党风廉政状况,征求群众意见等,一般采取问答式或选择式。这是一种了解面广、对象广、内容广的方法。还有一种方法,即通过用文字、数字、图像、声像等一切文字和非文字记载的资料,如报刊、杂志、书籍、档案、年鉴、统计报表、图片、录音录像等,搜集所需要的信息,这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为此,要十分重视文献资料的搜集、利用,同时,要有分析、鉴别,决定其取舍或运用。 研究的基本方法研究,即对调查所得的丰富材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进行归纳、分析、比较、概括、推断,以探求调研对象的规律、本质及其取得成果的经验、存在问题的原因等,并提出对策或作出结论。 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有:综合分析、系统分析、文件分析、对比分析等。 (一)综合分析 是运用综合的手段,将调查得来的材料进行提炼和概括的一种研究分析方法。 (二)系统分析 是从各种调查材料的相互关系和全部材料的整体分析中把握事物规律性的一种研究分析方法。 (三)文件分析 是对调查中收集到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机关单位的文件、简报、报刊、书籍、有关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以及档案资料等,作系统的、量化的、客观的统计分析,从而判断其与研究对象的客观联系,引证其对调研对象的影响,从而揭示调研对象的真实情况与发展规律。 (四)对比分析 是将调查获得的同类性质的资料、方案其及数据进行定性的定量的对应比较分析,产生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的一种研究分析方法。 3、调研程序纪检监察调研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规范性很强的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程序和基本步骤。一般来说,一项纪检监察调研活动的具体过程,大体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以及成果的使用和实践检验五个阶段。在前三个阶段中,又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步骤。具体地说,包括如下程序和步骤: 确定调研课题首先,要考虑课题的需要性。即所选定的课题必须对纪检监察某项工作具有指导或促进作用。一个课题的选择和确定,最理想的是既是长期的需要,又是当前的需要;既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又能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既能服从于决策机关的中心工作,又能服务于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环节。但在无法兼顾时,就要选择最主要的、最紧迫的和最有价值的调查研究课题。 其次,要考虑课题的可能性。即所选择和确定的纪检监察调查研究课题要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要根据主客观条件来选定调研课题。主观条件是指进行该课题调查研究的主体,包括领导者、组织者和调查者的状况、素质、能力及对调查研究活动的地区情况、调查对象、研究内容的熟悉程度等。而客观条件则主要指的是能否得到被调查者对象的合作和社会的支援,以及调查研究机关完成选定的调研课题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考虑调研课题的可能性,要考虑对该课题的“双重”影响和正负效应,既要考虑到优势,又要考虑到劣势;既要考虑容易解决的因素,又要考虑难以攻克的阻力。 再次,要考虑调研课题的合理性,即所选定的课题是属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或是根据上级领导机关部署要求的,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的。调查研究课题的选择和确定要立足于本部门的实际,同时服从于上级的要求和服务于下级的需要。就是说,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决不能脱离本部门的特点而漫无边际,毫不沾边的“调查”与“研究”,否则即使选定的调研课题很合理,也难以承担,更难以完成。 第四,要考虑课题的时效性。即不仅要根据社会与形势的发展变化的需要,而且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来选择调查研究课题。同时要规定或提出调研结果的时间,讲求时效,讲求功效,讲求效率和效益,要注意选定的课题决不能追求“高大全”。因为贪大求全而使课题久议不决,久拖难办,结果“时过境迁”,失去调查研究的意义,即使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解决了课题,但也失去了利用之价值。 第五,选择课题还应注意确定课题的范围和课题的内容要适当。一般情况下,课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宜广,宜精不宜杂,题目小一点便于深入,容易钻研,有利调查,易于出成果见成效,也有利于增强调研者的信心和兴趣。相反,题目大了容易出现面面俱到,材料空泛的毛病。而且题目小了不一定成果就小,实际上小题目同样可以出大成果。但这并不等于不作大的题目,就需要在最大的满足前提下,可从内容、空间、时间、范围作一定的限定。 制定调研计划纪检监察调研是一项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认识活动。因此,全部活动过程都应有周密的计划和具体安排。调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调研的指导思想。这是制定调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调查研究活动的录魂,又是指示整个调查研究活动的依据。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调研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明确的目的和明确的目标,这是调查研究工作的动力,也是调查研究计划制订的重要前提。 第二, 明确调查研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拟定调查提纲, 这对调研人员的行动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好的调研提纲,对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能起到统一行动、统一目的的作用,可以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调查研究的任务明确具体,实际调查中也便于操作实施。如果调查的内容很多,就要按照一定的逻辑系统排列起来,而不是杂乱无章的。也可以把所有调查的项目制成表格,即调查表,以便于调查活动结束的统计工作。 第三, 规划进行调查研究所需要的时间应采取的步骤, 确定调查的方式方法,提出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等。一般情况下,调查时间是根据调查目的、要求和完成的任务的主客观条件来确定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是调查的时间性要求很强,错过时机,就会降低调查的价值或失去调研的意义。在确定调查时间之后,就要考虑怎样更有效地利用时间,同时还要根据调查活动进程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 选择、确定调查对象。 根据调查对象研究课题的要求,慎重选择调查的地区、单位、部门及其人员,确定调查研究的范围、规模。要选定有代表性的、有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及比较集中或方便调查活动的。切勿舍近求远,弃内涉外,嫌土迷洋。 第五, 选配调研的组织者和工作人员, 组织他们学习和参加培训。要成立调查组,确定组织形式,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及工作制度,同时还应组织调查人员学习与调查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提高其思想、政策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保证调查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 调研的具体实施在这个阶段大体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有关情况。调查人员要围绕调查中的主要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比如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现场观察,实地走访及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等等,广泛收集有关材料、信息和各种情况。第二步,加工、整理素材。调查中收集的材料、信息往往是琐碎的、零星的、分散的,应当进行必要的筛选、加工和整理,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形成全面的、真实的、准确的第一手材料。第三步,分析、研究素材。对调查获得的素材进行分析和研究,主要着手两方面的工作,即一是对素材、证据进行审查核实,鉴别其真伪及准确程度。对调查中掌握的肯定性材料,否定性材料,以及一些似是而非的材料,只有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对材料或证据达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得出真实可靠的资料和证据。二是对材料和证据进行概率研究。在调查过程中,运用概率统计方法,对已获得的大量材料进行统计及定性与定量分析,以揭示调查对象的基本观点和意见及其变化规律,从而证实资料数据的精确性,内容的准确性,材料的实用性。总之,通过对收集的材料、信息,经过加工厂整理、分析研究,可以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从而使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被假象蒙蔽或者把个别现象看成普遍现象,偶然性当成必然性,局部反映视为全局状况等。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工作者将工作调查或者案件调查的资料、证据、情况等加以系统的整理、分析和研究后,采取书面形式向机关和领导汇报调查成果的一种方式。它是对整个调研实际情况真实、全面的反映,是对调查材料的深入分析研究的总结,也是行政监察调查研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纪检监察调查报告的种类,一般分为普遍调查报告、专题调查报告、综合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等。具体地还可以分为各种类型的调查报告。比如,综合性调查报告与专题报告;研究性调查报告与情况汇报;叙述性调查报告与分析报告,等等。但无论哪种调查报告,它们都具有共同特点,即一是以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为根本目的;二是以真实、可靠的大量的事实和准确、具体的数据作为基础和依据;三是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政策作出明确的结论。由于调查内容和形式呈多样化,不仅调查报告的类型多种多样,而且不同类型的调查报告又具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普通调查报告,反映的内容是一些经常性的工作,比较及时、灵活和适用于各种各样的调查活动。它具有简便、常用等特点。综合调查报告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事物的情况,具有微观到宏观、由定量到定性的分析过程,以及综合性、概括性、归纳性等特点。专题调查报告是对某一专门的或相对独立的事物进行调查研究后的报告。这类报告具有主题鲜明、材料集中,有明显的倾向性和较强的针对性等特点。而案件调查报告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或事进行调查核实的报告,它具有体例规范、程序严格、结论明确、证据确凿的特点。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的内容结构大体上与一般的调查报告的写作相同,可分为前言、正文、结尾三个部分。具体撰写的程序结构与内容一般是:导言、调研概况、资料统计分析、资料理论分析、总结或提建议、下结论。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一般经过确立主题,取舍材料,拟定提纲,撰写报告,修改报告等过程。写好调查报告应该注意掌握八要素,即一是结构要合理;二是语言要通顺;三是资料要会用;四是主题要明确;五是证据要充分;六是内容要简练;七是观点要鲜明;八是结论要正确。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则是丰富、真实、全面、系统、准确的调查资料,调查者应善于在正确的思想观点指导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纷繁复杂的材料进行认真的整理、分析,以能从资料反映的具体事实中把握所研究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结构特征及内部与外部联系,从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一般来说供报告写作时运用的调查资料主要有四种,一是背景资料;二是事例资料;三是数字资料;四是文献资料。对这些材料的使用,必须依据研究目的、报告目的准确选材,取舍用弃、详略繁简要根据实际需要,切忌简单罗列一大堆缺乏有机联系的资料,要紧紧围绕调查报告的主题精心选择资料,周到地进行结构安排,科学地描述资料,实事求是地运用资料,在写调查报告时一般要事先考虑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写这份报告的目的是什么?二是写给谁看?三是该项研究与别人有无重复之处?四是写的报告会产生什么效果,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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