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急公好义 |
释义 | 简述发音jí gōng hào yì 释义热心公益,爱帮助人。 出处汉·刘向《新序·节士》:“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正而好义。”或清·钱谦益《钱牧斋尺牍》 示例他~,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 近义词助人为乐、慷慨解囊 反义词唯利是图、自私自利 语法联合式;作主语、谓语、宾语;指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英文翻译zealous for the common weal; public-spirited; zealous for public interests; ready to stand out for justice 典故台北急公好义坊 急公好义坊现位于台北市的二二八和平纪念公园内,为三门四柱格式的清朝牌坊,亦为中华民国的第三级国家古迹。 该坊主要目的在表扬台北艋舺(今 万华)贡生洪腾云捐地替淡水县(当时辖全部北台湾)科举考试的童生兴建考棚的义举。本来位置是位于西门町附近的石坊街,1905年被台湾总督府拆下重建于现址。 该石坊横向匾额上面写着建坊的经过: “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台北府淡水县四品封典同知衔贡生洪腾云,因府城建造考棚行署,捐助田地并经费银两,核与请旨建坊之例相符,仰恳天恩,给予“急公好义”字样,以示观感。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奉朱批著照所请,礼部知道,钦此。光绪十四年立。” 急公好义坊 急公好义坊在彩塘镇华美乡塘东桥边,为清光绪年间户部主事沈绍远之祖父二品封职沈学全暨妻二品命妇沈庄氏建。清光绪年间直隶水灾,户部主事沈绍远遵照其祖父母“济贫救灾为急”之训,捐银一千二百两,购衣一千二百件,解宜隶散发。为彰其善行,直隶总督李鸿章上疏于光绪皇帝,要求恩准沈绍远于故里建坊,并“给子急公好义字样”,光绪恩准了建坊的奏章。 该坊始建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竣工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是一座四柱三间三层石牌坊,坊额横书“急公好义’四字,坊柱上分别镌刻有直隶总督李鸿章,毅勇嗣候曾纪泽,兵部尚书、两广总督张之洞,礼部尚书昆岗所撰写的对联。1987年被列为潮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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