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基础理论研究 |
释义 | 内容提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诉讼中的专门性事实问题做出断定的一种活动。它具有法律性、科学性和主观,性三个基本特征。人类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是司法鉴定的认识论基础;多元价值的冲突与平衡是司法鉴定的价值论基础;社会分工的精细是司法鉴定的社会学基础;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司法鉴定的自然科学基础。司法鉴定既有保障案件真实发现的工具价值,又承载着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程序价值。司法鉴定在延伸裁判者对专门事实的认识能力和补强其它证据的证明力上发挥着重要功能。司法鉴定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是:鉴定人、鉴定结论和鉴定程序,因此系统、科学、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应当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关键词: 司法鉴定 理论基础 价值 功能 构成 一、司法鉴定之科学界定 对司法鉴定的概念作出准确界定,是研究与探讨、改革与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首要问题。因为事物的定义不仅是事物内涵、外延的简单描述,而且是事物价值、目标的本质揭示。只有明确司法鉴定的具体涵义,才能建立探讨问题的平台,避免无谓的争论,从而把精力集中到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上,以促进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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