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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释义

简介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于1982年7月,原名黄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是湖北省第一个成立的地市级社科联。它是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宣传普及为主要任务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社科类学术团体的业务主管机构,是黄石社会科学界的联合组织,辖大冶市社科联,市直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48个,联系着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黄石市委党校等社科理论研究机构,全市社科工作者达3万余人。

组织机构

2001年12月,黄石市社科联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2002年6月黄石市社科研究所更名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黄石分院”,仍挂靠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目前,黄石市社科联与省社科院黄石分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与黄石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独立使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现任主席,由湖北师范学院院长冯广艺兼任,院长由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陶慧芬兼任。常务副主席、副院长朱作良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韩静。社科联内设学会部和《黄石社会科学》杂志编辑部。

职责任务

黄石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1、会员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和协调黄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团体及县(市)社科联活动;3、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领导小组交办的重大课题及调研任务;4、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黄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愿望要求,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5、政府委托,负责黄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和社科学术团体的业务管理;6、社会科学知识,出版社科类书刊。7、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工作

黄石市社科联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社科联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创下多个“第一”:全省第一个成立县(市)级社科联——大冶市社科联;全省地(市)社科联第一次协作会在黄石召开;全省地(市)级社科联第一次秘书长工作会议在黄石召开;全省地(市)社科联创办最早的刊物是《黄石社会科学》;全省市(州)社科联第一个落实科普经费是黄石;全省地(市)社科联第一个承担湖北省八五、九五、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的单位是黄石。此外,黄石市从1989年开始将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升格为政府奖,是全省市(州)政府表彰社科优秀成果奖较早的地(市)之一。 黄石市社科联围绕中心,服务实践,积极开展社科专题调研、理论咨询活动,并承担省级课题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完成了湖北省“八五”社科课题《黄石市实现由工业城市向工贸城市转变的研究》、“九五”社科课题《黄石文明城市战略研究》、“十五”社科课题《在改革中发展,在繁荣中创新——黄石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湖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与新型工业化研究》的研究报告。与此同时,每年都有一大批市级科研成果服务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依托资源创业、超越资源发展——跨世纪黄石特色经济研究》的课题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思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社科院收编于《21世纪湖北特色经济》一书,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黄石国有企业改革的调查》、《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有益探索——黄石宣传文化体制改革的调查》、《黄石民心工程的调查》、《推荐一个特殊的民营企业家》等文章分别在《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央《党建》杂志、《江汉论坛》发表,并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的高度评价,在黄石召开了全省国企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现场会,并在全省开展了“国企学东钢、民企学劲牌”活动,为宣传和探索黄石乃至全省的改革经验作出了贡献。 黄石市社科联从1989年开始,将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升格为市政府奖,从2002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奖经费1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黄石社会科学》杂志创办于1982年,是全省市(州)社科联创办最早的理论性刊物。曾被评为全省社会科学类优秀期刊。2004年创办的《要文摘报》作为社会科学普及的快车道及时向黄石四大家领导传递新情况、反映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建议。如刊发的《特色立市,错位发展——关于大武汉周边城市定位问题的建议》、《我省又出了一个县域经济发展的好典型——关于大冶市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调查与建议》等调查报告先后受到黄石市政府副市长董尚荣、省委副书记邓道坤、副省长周坚卫、任世茂等领导的重要批示。黄石市社科联坚持把社科普及的重点放在本地的文化建设上,2004年邀请省社科院楚文化专家刘玉堂来黄石对全市的文化资源进行普查,总结归纳出黄石十大文化,并向全市干群进行宣讲。2005年,市社科联对黄石文化人才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黄石文化名人》一书,收集黄石文化名人337名,全书53万字,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 近年来,黄石市社科联由于工作思路正确,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其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曾两次荣获全国先进社科联称号。

章程

总 则

本会定名为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黄石市社科联。英文名称为:HUANGSHI ASSOCI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缩写:HASS)。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黄石市委员会、黄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本会由依法成立的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县(市)社科联联合组成,并接受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指导。

本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黄政办发[2000]42号《通知》要求,对申请加入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县(市)社科联,履行审查、指导、管理、监督的职责。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学术交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促进学术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繁荣,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黄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本会的任务是:

(一)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

(二)领导和协调黄石市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及县(市)社科联的活动;

(三)组织开展社科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领导小组交办的重大课题及调研任务;

(四)发挥本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黄石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愿望与要求,维护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省内外社会科学界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

(六)受市政府委托,负责黄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活动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受理和承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评估及成果鉴定工作,大力培育优秀成果,扶持优秀人才,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全省、走向全国;

(七)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

(八)奖励和表彰全市优秀市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县(市)社科联及其工作者;

(九)负责对申请成立的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进行资格审查,对所属团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十)推荐会员代表黄石市社科界参政议政;

(十一)负责管理社会科学发展普及经费;

(十二)编辑出版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书刊。

会 员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依法成立的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县(市)社科联,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审查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与代表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课题研究、理论研究、学术报告、学术交流、参加考察、社科知识普及、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及其他活动;或被推荐、选派参加省内外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本会编印的书刊资料;

(四)有权参加黄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评比活动,并可获得本会奖励;

(五)对本会工作和本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积极支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布置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和严守职业道德;

(四)及时反映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建议和意见;

(五)定期向本会报告工作、活动计划和有关情况,积极提供学术信息和资料,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和学会先进工作者;

(六)按时缴纳会费。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者应办理退会手续。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被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处以撤销处罚者,会员资格即自行丧失。

组织制度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协商制的组织原则。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黄石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

大会代表包括团体会员代表、有关单位代表和特邀代表,名额由上一届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统筹分配。

团体会员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有关单位代表由有关单位研究决定;特邀代表由市社科联常务委员会提名,与有关方面协商产生。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

(一)审议和通过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并通过新一届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是黄石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大会选举产生,对代表大会负责。黄石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市社科联委员会负责领导本会工作。其职责是:贯彻代表大会的决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解释本会《章程》;

(四)对其他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和由上一届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与有关单位协商推荐。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在58周岁以下,可连选连任,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和女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须由黄石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通过。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委员职责的,由原推荐单位民主协商提出新的委员人选,经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可进行调整,并提请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认可。

本会设专职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委若干人,由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由原推荐单位协商提出新的人选,经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可进行调整,并提请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认可。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休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并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在专职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聘请若干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组成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学术委员会是本会的权威性的学术指导和评议机构。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名,经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通过后聘任。

本会会刊为《黄石社会科学》。

本会会址设在中共黄石市委办公楼二楼。

经 费

本会经费的来源:

(一)市财政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接受热心社会科学事业的个人、单位及社会的捐赠资助;

(四)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其他活动收入;

(五)其他合法来源。

本会经费的使用:

(一)用作办事机构的行政开支;

(二)用于组织开展学术活动。

本会经费的监督:

本会的经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附 则

本会《章程》由黄石市社会科学界第六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会《章程》由黄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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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