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市商务局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拟定我市外经贸促进政策,管理国家和省、市级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五)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争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的问题;负责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审报并实施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上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报;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管制的相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研究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审理、转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十)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旅游度假区、开发区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项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审报经贸出国团组及人员;办理重要客商、外国商务官员以及商务团组访问我市的邀请、联系、接待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和国际经济组织及外国驻华商务机构。 (十三)负责全市商贸领域内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商贸协会、学会工作。 (十四)受权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五)负责对外贸易企业的业务指导、人才培训、部门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WTO有关问题的咨询和通报国家商务政策。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人事教育与老干部科)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综合协调、文电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来信来访、文明创建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全市有关外经贸出国团组和赴港、澳、台商务团组的审报工作,办理全市邀请境外经贸人员来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教育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离休人员体检、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各项政策;负责机关和离退休支部的党务工作。 (二)对外贸易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贸易管理政策,研究拟订农产品、纺织品等进出口商品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进出口配额招标工作;组织和指导外经贸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活动;研究并制定外向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负责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的申报和管理;承办外国和港、澳、台常驻商务代表机构的申报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后的有关事务;协调管理全市货物进出口经营;指导、协调加工贸易和境外加工贸易等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进出口预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技术贸易的政策、规章,推进科技兴贸战略;提出促进技术贸易的鼓励政策,管理全市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执行国家、省出口管制政策和规章,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组织多边、双边工业技术合作;指导、协调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和法规;提出并执行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协调、指导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研发等项目的申报。 (三)对外经济合作科 研究提出全市外商投资促进战略意见,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省商务厅报送有关动态;贯彻执行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参与制定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批全市限额内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审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全市引进境外资金及投资促进工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清单;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联系、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监理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审报,指导境内企业加强对其所办境外经济实体的管理与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旅游度假区、开发区等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提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意见,负责全市肉类、食糖等主要产品的储备与管理;负责全市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五)商业改革发展科 研究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形式;研究拟定全市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措施;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起草、拟订健全和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六)规划财务科 研究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宏观运行状况的监督和分析,并进行管理;执行和管理国家和省、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措施及资金;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办理出口退税稽核;负责局机关预算的申报、运行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七)口岸办(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口岸管理的规章和办法;督促检查有关口岸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口岸的协调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承担全市国际货运代理、外贸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总结、年度商务会议等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内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各项促进政策的意见;负责协调、督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根据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要求,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并进行磋商,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我市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规划并实施市商务局电子政务,管理局内网站建设;组织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领导信息洪建华同志 主持全局工作;主管人事工作和规划财务科。 黄志文同志 分管外资、外经;联系开发区工作;分管对外经济合作科。 康宣贵同志 分管党建、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局监察室。 汪 斌同志 主持市贸促会工作;分管外事、外联、机关安保、工会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及政务 中心窗口;联系外经科、贸发科。 叶晓明同志 分管内贸工作;分管商业改革发展科、市场运行调节科。 黄宏建同志 分管政策法规、劳资、宣传教育、培训、离退休和文明创建工作;协管人事教育与老干部科。 凌沧桑同志 分管外贸进出口、公平贸易(外经贸预警机制)、信息化工作;分管对外贸易发展科、政策法规科。 黄高太同志 协管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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