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介民 |
释义 | 黄介民 (1883--1956) 同盟会成员 辛亥革命先遣。 原名时至,清江县(今樟树市)人。幼年丧母,13岁随父经营木业,后入私塾,21岁中秀才。宣统元年(1909),就读于南京两江师范附属中学班。其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时,参与筹组临江军政分府,响应武昌起义。后东渡日本,在东京明治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14年,参加中华革命党,并与仇鳌等组织神州学会,创办《民彝》杂志,宣传讨袁斗争。次年与陈其尤等人组织新亚同盟党(后改名大同党),主张民族平等、国家平等、人类平等,图谋各地独立,反抗强权,开展与第三国际合作。并从东京前往汉城,进行争取朝鲜独立的宣传鼓动。归国后,在北京与李大钊等商议组织抗日救国团,并应主编马鹤天之约任上海《救国日报》编辑,致力反日、反北洋军阀,声援朝鲜独立活动。 1920年,主持上海中华工业协会工作,发起并参加中国第一个“五一”劳动纪念日活动。随后,参加在北京发起的留法勤工俭学会议,支持留法学生的正当权益和合法斗争。其后,在基督教全国青年会编平民课本,撰写《三十七年》一文,记述与孙中山、周恩来、林伯渠、彭湃、张国焘等人的活动。稍后,倡导江西旅沪同仁成立江西革命同志会。 1926年1 1月,北伐军攻克南昌后,回到南昌任江西省水利局局长兼财务处长。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改组时当选为监察委员,并为中央候补委员。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参议,后因军长赖世璜被害,闲居上海。1932年,任司法院简任秘书。他反对蒋介石独裁,曾营救过田汉、黄富云出狱。抗战期间,接受樟树中学邀请,向师生发表抗日演说。在重庆,经济困难,特务头子戴笠企图拉拢黄介民,送去300块大洋,被悉数退回。抗战胜利后,返回南京,目睹国民党政府倒行逆施,遂辞职回清江老家办私塾,以维持生计。 新中国成立之初,黄介民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参事、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1951年,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历任江西省第一届人大代表、省政协常务委员、省参事室副主任兼江西土改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监察厅副厅长、民革中央团结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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