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凤岐 |
释义 | 1.武术家、知府黄凤岐(1851-1933),字方舟,号芳久,晚年自号蠡良子。安化县龙塘人,书法家黄自元的堂侄。精经史及武术,光绪十四年(1888年)中举,二十年成进士。光绪二十一年,湖北巡抚谭继洵邀为幕宾,兼教其子谭嗣同习剑术。值日军进入关东,黄投笔从戎,离武昌时,谭嗣同联云:“曾受双戟单刀,长于葛洪者剑;所谓粗脔大块,奄有陈亮之文。”战事结束,入京供职。是年十月,陕西巡抚魏光焘奏调西宁办理营务。黄凤岐抵西宁后,带兵巡视边塞,来回三千里。兵部侍郎杨颐奏保人才,代进黄凤岐所拟《练兵条陈》,获嘉许。即命隶虎神营,委以枪队教练。南苑带队操演,记大功一次,免补同知府留原省补用。二十六年( 1900年)七月,八国联军陷京师,慈禧挟光绪帝逃西安。黄凤岐闻讯,即赴行在,初委以稽查旗营之职。魏光焘云贵,以奏调黄凤岐至广南(今云南蒙自县)前敌营务处,兼办南防团练,以防法国军队侵扰。不久,署开化知府。任内,减苛捐,雪冤狱,深孚众望。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应乡试座师、安徽巡抚冯煦之邀入皖。适遇兵变,菱湖军械厂被占。黄凤岐领兵一百,一鼓夺回菱湖,遂受委为统领。宣统二年(1910年),云贵总督李经曦电邀黄凤岐去昆明,即由上海乘法国轮船经越南进入云南。沿途目睹外国船员及法军嚣张情状,深感外侮日亟,故诗云:“先秦图籍分明在,未遇萧何孰敢收”。寄于良吏图强。辛亥革命后,黄凤岐受其弟子湘督谭延闿之命,曾任辰州、宝庆知府。以年迈力衰,辞官回里,晚年主讲船山学社。民国22年12月病逝于湖南长沙,著有《侯度录》、《西行杂记》、《宦游诗草》、《种茂园诗草录》、《久芳阁年谱录》等。 来源自安化县档案馆收藏的《安化县志》 安化龙塘人,精少林拳。曾随刘玉山习练刀术,深研刀技,有“单刀王”之称。后又练剑术,能一抵十,名嗓一时。民国期间,继续从事武术活动。1932年被聘为湖南省第二届国术考试评判员,在闭幕式上表演小华山拳,受好评。其一生培训不少学生,为湖南武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摘自湖南武术网 2.北洋军阀黄凤岐(1883—1929),山东 莒县刘家官庄镇躲水店子村人。1920年,只身到东北谋生,流浪在吉林一带,后加入胡匪团伙,并成为骨干头目。1923年,奉军张宗昌部收编了黄凤岐所在的匪部,被委任为张部第3旅28团3营营长,后升为团长。1924年率所部随张宗昌入关。1926年起,先后擢升为第126旅旅长、山东陆军第26师师长和第3军军长。1928年,他率部自潍县、高密一带南下,在鲁南、苏北各地“剿匪”。后因张宗昌战败,撤至掖县、黄县等地,拟渡海回东北。在龙口登船时,被奉命守候的刘珍年所部逮捕并处死。 3、中共乌海市委原书记内蒙古准格尔旗黑岱沟乡人,1927年7月出生,1948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0月至1949年12月在伊东干训班学习,任组织委员;1950年1月至1951年1月在准格尔旗六区工委任组织委员;1951年2月至1953年4月在准格尔旗宣传部任干事,其间任土改工作团团长,区委代书记;1953年5月至1957年3月在原伊盟组织部任副科长、科长、副部长;1957年4月至1958年7月任伊盟扎萨克旗旗委书记;1958年8月至1960年5月任伊金霍洛旗旗委第一书记;1960年6月至1970年7月任伊盟盟委委员、鄂托克旗第一书记;1970年8月至1973年6月任伊盟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7月至1980年8月任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80年9月至1981年7月任中共乌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81年8月至1990年4月任中共乌海市委书记。1990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同年离休。 ,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2010年9月12日18时30分逝世,享年85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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