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中国户籍法律史研究 |
释义 | 书名,姚秀兰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此书主要介绍了中国五千年历史的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的历史,共四章,户籍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户政管理法律制度,户籍法律制度各论和户籍法律制度与近代中国社会。 概述此书主要介绍了中国五千年历史的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的历史,进行了中国户籍法律的研究,内容详尽而真实,值得我们去了解学习。 作者:姚秀兰著ISBN:10位[7503652284]13位[978750365228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12-1 定价:¥20.00元 内容提要户籍制度是政府管辖的职能部门对所辖人户的出生、死亡、迁徙、婚姻等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管理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它是以国家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形式存在的,因而户籍制度也是一项法律制度,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户籍制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户籍制度仅指以反映人口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户籍登记、户籍统计、户籍档案、户籍证件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例如,姓名、年龄、出生、职业、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住址等。这些信息是社会管理、国家政务不可或缺的基本信息。因此,各国都将其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从古埃及、古希腊到今天的欧美国家,都有狭义的户籍制度,并且在现代欧美国家,狭义的户籍管理正以电子网络等高科技的手段不断强化。广义的户籍制度则包括与户籍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管理制度。例如,我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不仅反映人口的基本信息,而且与人的社会身份、社会地位、职业相关。这样,户籍制度就不仅仅是提供人口统计的基本信息资料,而是包括与公民的身份、职业、迁徙等权利相关的一系列的社会管理制度。本文的研究视角正是广义的户籍制度,从户籍身份、人口迁徙等相关方面,研究、考察中国户籍法律制度的变迁及其对中国社会近代化的影响。 人是构成群体、社会、国家的最根本因素,因而关于人的出生、死亡、迁徙、婚姻等注册登记的户籍制度也就成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国家一切政务的根基。由户籍及人事登记的进行,可以了解人口动态情况,可以明了人口的增减、迁移等变动情形。因而户籍制度便成为国家掌握人口数字和社会成员构成状况,制定适当统治措施的重要手段。故随着按地域划分居民,国家产生之后,便有了人口登记的户籍制度。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口调查和执行严密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户籍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在先秦时期,中国就从统计兵力的制度中孕育出早期的人口管理制度,为后世的户籍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汉朝,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发展转型时期,第一次将户籍管理纳入国家的根本法――《九章律》中。此后,户籍管理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被后世所沿袭。从隋唐的《开皇律》、《唐律疏议》,到明清的《大明律》、《大清律例》,关于户籍管理的“户婚律”一直是其重要篇章之一。与此同时,各代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汉代的“案比”到隋唐的“貌阅”;从三国两晋南北朝的黄籍、白籍的分化,到宋代主、客户之分;从元代的“鼠尾簿”到明清的“黄册”、里甲编户,以及清末、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户籍制度不仅成为征赋派役的手段,也成为身份等级、社会治安的保障等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止了旧的户籍制度,制发了新的户口登记簿,建立了新的户籍管理制度。1951年,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次制定的全国城市户口管理法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之安全及居住、迁徙之自由。1955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经常性的户口登记制度。此时的户籍制度还是以人口统计为主。在肃反、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政府开始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颁布了一系列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规章、条例,户籍制度日渐形成城乡有别的二元结构。1958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这种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中国现代户籍制度由此正式确立。几经沧桑,展现出中国户籍制度发展演变的轨迹。 从中国户籍制度的发展轨迹中,可以窥见,中国户籍制度与欧美国家的户籍制度迥然不同。它与社会身份、社会秩序、国家财政收入的高度整合,集中反映了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些特殊性。梁方仲教授在其不朽的著作――《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总序中,精辟地阐明了户籍制度的演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王毓铨教授则指出,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民数”,封建国家得到“民数”之后便将其编入什伍,控制住这既得民数而不失常额。但控制民数并不是封建国家的终极目的,而主要是使人户能担负起供应国家的封建义务。汤明槌教授认为:“历代王朝所推行的户籍制度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不能不起着巨大的影响。”这些精辟论述表明户籍制度对深入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特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研究户籍制度,是解读中国传统社会的钥匙之一。 本文共四章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历史为序,依次叙述中国户籍制度历史演进及古代的户政管理,分析了各个时期户籍制度的特点及其成因;第二部分主要从横的方面阐述户籍制度与宗族、身份、人口流动的关系,分析了古代户籍制度的地缘性、血缘性、等级性、禁锢性的特点;第三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户籍在中国近代社会中的变迁以及对近代社会的影响:一是从城市近代化的角度分析了清末民初户籍制度变革对近代社会所产生的效应;二是分析了中国台湾地区户籍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三是考察了中国内地户籍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结语中对中国内地户籍制度改革及其走向作了一个预期。 作者简介姚秀兰,女,江西南昌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制研究会、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成员,兼职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成员。曾在基层检察机关工作多年。 南昌大学(原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律史专业硕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博士。 1994年起任教深圳大学,2001年晋升为副教授。主要讲授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香港法、英美法等课程。长期从事法律史、港澳台法的研究。完成了2002年广东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并撰写了《现代社区公民法律咨询指南》一书。 先后参与了《法学通论》、《新编法学概论》、《外国法制史》教材的编著。在《法学》、《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了论文二十余篇,其中《论西文遗产税制及其借鉴》、《论中国户籍制度的演变与改革》、《唐律“民事”责任研究》等被《高等学校文科杂志》、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目录导言 第一章 户籍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先秦户籍法律制度——户籍制度雏形 二、秦汉至隋唐户籍法律制度——封建赋役户籍制的确立 三、宋元明清户籍法律制度——封建职业户籍制 四、近代户籍法律制度变迁——警察户籍制 第二章 户政管理法律制度 一、历代编户规则 二、户籍簿册的基本内容 三、古代户口编审形式及其程序 四、近代户口编审形式及其程序 第三章 户籍法律制度各论 一、户籍制度与宗族家庭 二、户籍制度与身份 三、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 第四章 户籍法律制度与近代中国社会 一、清末民初户籍制度变革的社会效应 二、清末民初户籍制度变革走向——中国台湾地区户籍法律制度 ——都市化经济起飞的链条 三、清末民初户籍制度变革走向——中国内地户籍法律制度 ——从隔离走向开放 结语:走向开放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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