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
释义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对象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一)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和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1)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参加班级活动和主动关爱学生的情况。考核指标要以发展性指标为主,主要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生行为习惯、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兴趣和巩固率、学习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进步情况等。 (2)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过程、教学效果。 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基本工作量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的工作量。教学基本工作量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周授课时规定或学校有关工作量的规定执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工作量的计算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绩效工资中未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项目的,班主任工作量要按照本学段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定比例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重点包括教师备课及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施、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学生学习成效评价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具体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引导教师认真提高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现新课程教学目标。 教学效果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为依据,考核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方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指导学生发展兴趣和学科特长所取得的成绩、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3)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后反思及对学生成长过程行为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况。中、高级职务教师还应增加对初级职务教师教育教学实施指导、帮带等考核内容。在具体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引导教师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鼓励优秀教师传承教学经验。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自主学习和更新教育新理念、新知识等。在具体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要引导教师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考核指标包括教育方法、学生巩固率、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班级整体学业水平等方面,要引导教师把育人放在首位,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二)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校长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和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绩。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校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尊师爱生、管理育人、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2、教育教学管理主要考核工作量、班子建设、常规管理、自身发展、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1)工作量重点考核承担行政管理,兼课、听课和出勤情况。 (2)班子建设重点考核班子的团结协作、整体工作水平和教职工的认同度等。 (3)常规管理主要考核学校管理的办学方向与目标、工作思路与措施、制度建设、组织协调能力、监督反馈机制等。 (4)自身发展重点考核拓展专业知识,提升管理能力的情况,包括教育理论、政策、现代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学校管理研究等。 (5)工作实绩重点考核学校师德建设、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校长在学校管理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校长绩效考核的内容和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特点、基础,科学构建校长考核的指标体系,合理考核校长的绩效,引导并激励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 (三)学校副校长、其它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和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各学校要按照其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 四、考核方法教师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要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校长自评、考核组评议、学校教职工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学校其它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自评与教师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还要同时适当听取学生的意见。 个人自评只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不记入综合考核结果。承担多个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各岗位全额工作量人员分别参加考核,再按各岗位上承担的工作量比例综合计算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的机制和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通过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职工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载体,全面反映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一)绩效考核结果由组织考核的单位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具体标准,由各地制订。 (二)工作人员(含校长)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4、旷课(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校长绩效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学校按学生成绩办重点班或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 2、学校在考试中发生大面积舞弊行为的; 3、学校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4、学校违规挪用公用经费滥发奖金、津补贴的; 5、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校长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工资分配、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的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等次,合理确定等次间的分配差距,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具体规定由各地制订。 七、组织领导与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制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制订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校长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领导和组织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中普通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要推选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各校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的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的意见,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学校要建立考核制度,按照方案、依程序定期开展考核工作,考核过程要透明,考核结果要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正常的申诉、复议机制,妥善处理教职工正常申诉。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责任。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相关报道湖南推首个师德量化标准,把师德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排除升学率考核,说明官方将师德置于升学率之上,对于消除应试教育弊端,提升师德起到了极大鼓舞作用;师德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也将成为教师锤炼师德的最大动力。当师德考核逐渐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可的客观存在形式时,所有社会成员将会积极地、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评议权和监督权,来督促师德的完善。 湖南教育部门利用智能管理系统考核绩效随着绩效工资的发放,绩效考核关乎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何科学考核、合理分配,成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人事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湖南研制出的国内首个用于教师绩效考核的学校智能绩效管理软件,改变考核过程中基本采用手工记录,查阅不便,考核标准不一的现象,有效探索绩效考核管理新方式。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认为,这一新的考核管理方式,提高了考核效率和透明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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