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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湖南警察学院
释义

湖南警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公安本科院校。湖南警察学院学院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六十余年的发展,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了3万余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 学院实行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

中文名:湖南警察学院

外文名:Hunan Police Academy

简称:湖南警院

校训:忠、真、智、勇

创办时间:1949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政法

主管部门:湖南省公安厅

现任校长:林少菊

所属地区:中国长沙

主要院系:治安系,侦查系,刑事技术系,法律系

学校简介

硬件设施

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19.58亩,校舍建筑面积20.12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78亿元,环境优美, 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射击馆、模拟街区、心理行为训练基地、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警务实战综合训练场等59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3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983万元,图书馆藏书66.12万册。

历任领导

各历史时期校领导班子成员名册一览表

时期  学校名称  校领导班子成员

1949.9~1950.4 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 校长:徐启文;教务主任:李力、罗启林

1950.4~1958.12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校长:徐启文;教务主任:李力、罗启林、陈觉人
1954年后校长:尹子明、杜一夫;副校长:徐多礼、马健、李恩图、康守礼

1958.12~1966.6 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校长依次为:阎得功、康守礼;副校长:马健、李洪钧、王洪宾

1966.7~1973.8 停办 

1973.8~1978.7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校长:唐瑞亭;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康守礼;1976年后副校长先后为:黄辟基、梁惠敏

1978.7~1984.9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校长:唐瑞亭;副校长:黄辟基、梁惠敏、欧阳振、刘亦太
1980年警校党委书记:唐瑞亭;副书记:黄辟基
1980年11月党委书记兼警校副校长:王又民;警校副校长:刘振荣、李建平、潘传柳、邓碧云;省公安干校副校长:李恩图
1984年1月党委书记兼校长:毛际寿;副书记:胡仲良;副校长:李建平、潘传柳、黄仁飞、涂水成

1984.10~1993.6 湖南省公安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伍福友;校长:徐占魁;副书记:杨仲明;副校长:涂水成、曾庆云
1988年9月党委书记兼校长:谭必和;副书记:杨仲明;副校长:涂水成、曾庆云、袁超俊
1990年9月党委书记:谭必和;校长兼党委副书记:方玉文;纪委书记:张昌金 1993年11月党委书记:姚世柏

1986~1999.2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86~1992年党委书记:黄志明;副书记:李建平;副校长:王英杰(1990年9月任校长、副书记,1991年抽调海南省)、杨建农(1992年调省公安厅)、李新民、尹美初;纪委书记:左大曙
1992~1993年党委书记、校长:李火烽;副书记:左大曙;副校长:尹美初、李新民
1993~1995年党委书记、校长:赵崇高;副书记:李新民;副校长:尹美初、李泽珍、朱建科
1995~1996年党委书记、校长:赵伯栋;副书记:李新民;副校长:尹美初、李泽珍、朱建科
1996~1999年党委书记、校长:赵伯栋;副书记:李新民;纪委书记:孔冬元;副校长:尹美初、刘龙刚、谢军;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何爱梅

1993.6~1999.2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姚世柏;校长:方玉文;副书记:杨仲明;副校长:涂水成、曾庆云、袁超俊、彭双阳;纪委书记:张昌金

1999.2~现在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成立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书记依次为赵柏栋、王东贵(厅纪委书记兼)、罗国文;校长依次为石国臻、林少菊;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绪晃;副校长依次为:涂水成、李新民、谢军、戴宁、刘佑生;政治部主任:陈庆祥

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59人,其中专任教师362人,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39人,博士和硕士189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实习基地7个、教育部高职高专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含电子取证方向)3个公安类本科专业,法学、信息安全2个非公安类普通本科专业以及9个公安类专科专业,6个非公安类普通专科专业,在校学生6000余人。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以其优美的办学环境、鲜明的办学特色、严格的管理理念赢得社会的普遍赞誉。

院系设置

侦察系

侦查系现开设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等四个专业,有专职教师14人,兼职教师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讲师6人,助教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人。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事侦查学、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与对策、现查勘查、痕迹学、犯罪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司法会计、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等课程

目前,该系的《侦查措施与策略》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刑事侦查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05年来,在职教师共发表论文200余篇,完成省级5课题,校级12课题,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1个,省级课题3个,校级课题4个。

治安系

治安系原名治安管理系,1984年,湖南公安专科学校成立之初即设立了治安管理教研室,随着治安管理实践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治安管理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按照治安管理专业范围,先后分别成立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四个教研室。在此基础上,1987年经省教委批准正式成立治安管理系,2002年更名为治安系。

治安系现设有治安管理教研室、治安查处教研室、治安基础理论教研室三个教研室,开设《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手段》、《社区警务》、《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治安学基础理论》、《户口管理》等专业课程,基本上能够满足和适应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实践的需要。

治安系于1987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并于同年9月正式面向全省招生,迄今为止,共培养专科层次学生3000余人。2000年以来,经省教委批准开始与湖南师范大学、株洲工学院等大学联合办学招收专本沟通学生。

刑事技术系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是1999年7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同年8月,学校单独成立了专门的教学系部——科教部,2002年2月更名为公安科学技术系,2003年2月更名为刑事科学技术系。目前下设三个教研室(痕迹、照相和文检法化教研室),一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分别担负全校公安专业的痕迹检验、刑事照相、文件检验、法医、刑事化验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2003年11月,该专业通过了省教育厅专家组的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评估。2005年3月,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3号文件,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正式更名为刑事技术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自设置以来,技术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提出和构建六大模块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分层、连续、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起“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新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2000年12月,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申报了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1年10月,根据教高司[2001]195号文件,该专业被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正式确定为第二批部级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5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确定“刑事技术专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

交通管理系

交通管理系交通管理专业创建于1992年,学校本着严谨治理学的态度和扎实的教育工作作风,在交通管理专业的建设上积极投入,不断创新,专业教学设施不断完善,教师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稳定。交通管理专业创建以来,每年在全省招收1个班的学生,至今已培养了12届约500余名毕业生。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生主要进入湖南省及广西、江西、海南、广东、福建等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大多已成为单位中的业务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至今已有数十名毕业生担任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大队长、副大队长、科长、股长职务或公安局派出所长、刑侦队长等职务,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其他部门的行政和技术骨干。

交通管理专业现有专业课教师8人,分别毕业于相关理科、工科和文科专业。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在专业教师中,硕士3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2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专业带头人1人和学术带头人2人。专业教师均是双师型教师,多位教师有注册咨询师资格证和驾驶教练员证。

法律系

法律系始建于1999年8月,下设刑法、诉讼法、法理、民法经济法四个教研室和二个学生管理大队。法律系从事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的教职员工共计4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8人(专职教师32人,行政兼教学的教师6人)。在教师队伍中,教授1人、副教授24人、讲师7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8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2人、在读研究生2人。另外有专职学管干部12人,教务秘书1人。

法律系主要开设有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为学校重点专业。该系的刑法学、基础法学、法理学、刑事诉讼法、民法等五门课程分别被学校确定为第一批和第二批重点建设的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被学校确定为第三批重点建设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刑法学、法学基础理论、基础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已经通过学校验收,其中刑法学被学校评为优秀重点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于2007年确定为学校首批精品建设课程;法律专业于2003年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公共管理系

公共管理系组建于2002年9月,现开设文秘、公共事务管理和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业。有专职教师15人,兼职教师2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讲师22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包括在读硕士)的8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5人,师资力量较为雄厚。

计算机系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成立于2004年元月。下设计算机基础理论教研室、网络技术教研室、信息安全教研室、以及计算机实验室和学生大队。现有教职工37人,专任教师27人,兼职教师3人。教师中有正教授1人、副教授10人、高级工程师1人、系统分析师1人。博士2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15人。目前,该系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设有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网络技术专业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网络技术专业属普通专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属公安类专业。普通专业已有多届毕业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将于2008年招收学生。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专业建设成绩突出,有合格的专业带头人和高质量专业教学水平。

专业介绍

公安类专业

侦查: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侦查、刑事执法等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物证技术、现场勘查、刑事侦查程序、侦查措施与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等。

经济犯罪侦查: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经济犯罪侦查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经济犯罪侦查与防范等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物证技术、经侦基础理论、经侦措施与策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

禁毒: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毒品犯罪侦查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毒品犯罪侦查等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物证技术、禁毒学概论、禁毒情报、毒品案件侦查、毒品查缉战术、毒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处、毒品检验等。

刑事技术: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公安政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现场勘查、手印检验、足迹检验、工具痕迹检验、刑事照相、法医、文件检验等。

治安管理: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专业知识,适应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户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治安勤务等。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懂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基本理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物证技术、刑法、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技术基础、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网络程序设计、电子取证技术、网络规划与组建、网络管理等。

普通专业

信息安全: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信息安全系统从事开发、管理、维护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基础与防火墙、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数据加密与PKI技术、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安全审核与风险分析、计算机病毒原理与防范、网络程序设计等。为本科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技能,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设计、开发、维护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网络操作系统、网络规划与组建、网络程序设计、网页制作等。

法律事务: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合格、法纪观念牢固、心身素质良好,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有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适应司法实际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文秘: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秘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公共关系意识,能运用现代办公系统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秘书学、现代汉语、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学、公关原理与实务、办公自动化等。

摄影摄像技术: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摄影摄像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照相机及其使用、人像摄影、广告摄影、影视导演基础、非线性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等。

公共事务管理: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原理与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社区管理、市政管理、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事故对策学等。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公安类专业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以“面向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每年举办校内大小型就业招聘会数十场。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9月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行文(湘人发[2006]133号)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合理设置职位,须将70%以上的专业设置为公安专业职位,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学校毕业生在历年海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综合素质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历史沿革

1949.9~1950.4

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

1950.4~1958.12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1958.12~1966.6

湖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1966.6~1973.8

文革时期被迫停办

1973.8~1978.7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1978.7~1980.9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公安学校

1980.9~1984.4

湖南省公安干部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84.4~1993.6

湖南公安专科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93.4~1999.2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99.2~2010.1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1月22日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顺利升格为湖南警察学院

校风、校训

校风——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

校训——忠、真、智、勇。

其中校训喻义为:

忠——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真——认真、求真、唯真、鉴真;

智——机智、睿智、理智、明智;

勇——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奉献、勇于牺牲。

校徽、校歌

湖南警察学院校徽:湖南警察学院校歌:

1=bB 2/4 词:徐厌平 邓利群

坚定、豪迈、进行曲速度 曲:高炳点

我们是预备警官,燃烧的青春,灿烂的明天。浏阳河之滨岳麓山下,我们相聚在美丽的校园。胸怀祖国,丹心铸警魂,心系人民,热血谱雄篇。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勤学苦练坚毅忠诚,优良的传统代代相传,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勤学苦练坚毅忠诚,优良的传统代代相传。啊,我爱你!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啊,我爱你!钢铁的警营。人民的卫士在这里成长,警官的摇篮。

我们是预备警官,正义的双肩撑起蓝天。训练场上课堂中,艰辛汗水伴我们成长。头顶国徽,正气摧邪恶,臂佩警盾,利剑斩凶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庄严的承诺牢记心间,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庄严的承诺牢记心间。啊,我爱你!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啊,我爱你!钢铁的警营。人民的卫士在这里成长,警官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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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