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黎明 |
释义 | 1 延华智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黎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年48岁。1963年出生于沙市的胡黎明,现任上海市湖北商会会长,研究生毕业的他也是在沪湖北商人中学历较高的一位。硕士研究生,国家一级项目经理。1983年起历任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7年,他辞职“下海”经商,进入熟悉的科技领域,创办了延华智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后因论文抄袭被革职。延华高科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起担任延华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11月1日,延华智能(002178)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现担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工商联执行委员,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湖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等职务。曾荣获第一届“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2004年度“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 中国著名广告摄影师胡黎明,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广告摄影师专业委员会理事,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广州市广告摄影师专业委员会顾问。 1981年开始从事广告摄影工作 1987年两幅作品代表中国广告摄影作品第一次 刊登在《世界广告摄影年鉴》上 1988年中国首个在棚内拍摄汽车的摄影师 1988年获得首届中国摄影大赛的二等奖(未设一等奖) 1994年著作《创意广告摄影实例》出版 国内首次出版商业广告摄影专著 1999年荣获首届中国广告摄影大赛“全国十佳广告摄影师” 并荣获金奖1枚、银奖4枚、铜奖1枚等14个奖项 2001年著作出版《广告摄影范例解析》 2003年国际摄影节上展出《视觉的诱惑》广告摄影专题 2003年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德艺双馨优秀会员” 2006年荣获首届 “广东省十大摄影家” 2007年荣获摄影界最高荣誉奖第七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创作奖 2008年荣获“广东省摄影家突出贡献奖” 2009年荣获首届美国PPA国际职业摄影师特邀会员(中国仅20名) 2002年担任第一届《中国人体摄影年鉴》评委 2003年担任第二届《中国人体摄影年鉴》评委 2003年担任第五届中国广告摄影优秀作品展评委 “全国十佳广告摄影师”评委 2003年担任第一届(广州)国际时尚周 “广州十佳摄影师”评委 2004年担任广东省第二十届摄影展(含广告类)评委 2005年担任《中国人体摄影年鉴》评委会副主任评委 2006年担任广东省第二十一届摄影展(含广告类)评委 2008年担任广东省第二十二届摄影展(含广告类)评委 3 华东理工大学原教授◎ 人物简介胡黎明,男,汉族,1964年生,博士,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 ◎ 论文抄袭事件华东理工大学原教授胡黎明,曾经是一颗耀眼的“科技启明星”:“1992年,年仅29 岁的胡黎明被低职高聘为教授,第二年,就获得了硕士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他用两年时间走完了别人几年乃至几十年的路。”(注:陈建军:“教授原来是骗子”,《南方周末》1997年12月12日。)少年得志的他,曾经身兼要职: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国家超细粉末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教委超细材料反应工程开放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一度浑身光环:如上海市科技精英、上海市科技启明星,先后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奖励、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奖励,7次获得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等等。可惜,纸包不住火。 1997年6月6日,华东理工大学校长王行愚教授接到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的检举信,详细列举了胡黎明博士学位论文《CVD反应器中超细粒子的形态控制》的抄袭章节、数据及被抄袭文献出处等材料。该校高度重视,当天即由2名院士、3名材料和化学学科资深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认真审核检举材料、胡的博士论文和相关文献,一致认定:检举属实,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存在极严重的剽窃行为。6月中旬,专家组再次逐章审核胡的博士论文,所出具的“关于对胡黎明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审核意见”认为:该博士学位论文绝大部分内容均系抄袭他人成果,应严肃处理。6月18日,该校召开为期一天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门会议,仔细审核全部材料,并请胡黎明及其导师分别到会传阅材料,还请胡申辩、答辩。但胡“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论文雷同并不奇怪,正表明英雄所见略同。”最后经学位委员会讨论,认定胡黎明的博士学位论文从模型、数据到表述方法都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剽窃现象,其抄袭是有意的、大范围的、系统的,抄袭程度前所未见,性质极其严重,且本人不能正视剽窃事实,学术道德败坏,是对国家学位条例的极大蔑视。后经无记名投票,一致决定撤消其博士学位、取消其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6月27日,上海市“学位办”再次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相关问题,并再次认定: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定性是合适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记者披露:胡黎明的上述博士论文成文后,当初“为慎重起见,曾送交20位化学工程、材料科学、化学方面的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有11位为校外造诣颇深的教授,分属全国7所重点大学和3个著名研究所。收回的20份评阅意见中,有18份认为这是一篇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从原始的答辩记录也可看到,答辩过程是认真的。答辩委员会提出了一些很有深度的问题,最后仍一致通过其答辩。”(注:“对胡黎明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剽窃他人成果事件的采访手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8年第1期。)无独有偶,胡黎明等联名在《华工学报》发表的两篇论文也存在严重剽窃现象,此公还多次在获奖人才基金申报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并利用计算机虚拟制作了两本莫须有的所谓“专著”——《CVD技术的化学工程研究》《纳米颗粒制备科学与技术》的封面。 胡黎明的导师、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陈敏恒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校长,主要是受胡黎明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件的牵连,中科院学部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们投票表决,决定撤消其院士称号,并在2000年6月院士大会上公布。这也是中科院第一次因学术道德问题而对一名院士除名。 4 江苏省统计局副局长胡黎明,女,1956年10月出生,重庆人。1980年7月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毕业,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福建省贸易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副厅级)。2008年11月任江苏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办公、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分管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联系数据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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