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 |
释义 | 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呼市残联)于一九八九年五月成立,是一个融“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为一体的全市性综合残疾人行政事业团体。列入政府序列,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机构概况、内设部室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维权保障部、宣传文体部、教育就业部、组织联络部、康复部、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下设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呼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呼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呼市残疾人联合会系市政府委托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进行社会保障执法,特别是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全市各机关团体、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地方性法律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领导班子、下属单位、分管工作残联实行代表大会制。代表大会设主席团,每五年一届,现任名誉主席王振义、张彭慧,名誉副主席郑世昌、赛娜、高昆生,主席刘菊茹。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执行机构,党组书记、理事长孙洁,负责残联全盘工作;副理事长吕伯安同志,具体分管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直属单位(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综合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赖继礼同志,兼机关支部书记,具体分管组织联络部、维权保障部、康复部、机关支部。 呼市残联下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精神残疾亲友会四个专门协会,协助残联做好本类残疾人工作。 三、呼市残疾人概况呼和浩特市共有各类残疾人16.49万,占全国人口的6.39%。残疾分类情况是:视力残疾2.29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9%;听力残疾2.89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7.51%;言语残疾0.32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97%,肢体残疾6.38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38.68%;智力残疾1.28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74%;精神残疾1.47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8.92%;多重残疾1.86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1.28%。残疾人是社会中分布广泛和最困难的社会群体,是贫困中的贫困,是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向,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是一项艰巨、繁重、长期而光荣的工作。 呼市残联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残联党组和执行理事会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开拓创新,科学决策,带领全市残联干部和八万二千多残疾人,艰苦奋斗,使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形成了组织建全,法规配套、事业发展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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