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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黑格尔的智慧
释义

黑格尔的著作集德国古典哲学,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全书重点阐释这样一个观点: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包括逻辑学、哲学、精神哲学和法哲学四个部分。

版权信息

作 者: 刘烨,王劲玉 编译

出 版 社: 中国电影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8-1

字 数: 200000

页 数: 228

开 本: 16开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106027933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哲学 >> 世界哲学

定价:¥28.00

编辑推荐

逻辑学——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自然哲学——力学、物理学、有机物理学,精神哲学——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

内容简介

他认为:“绝对观念”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结果,他认为自己的哲学就是“绝对观念”的最高表现。此后,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本书是对黑格尔主要学说的一个简要的概括性的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黑格尔的逻辑学 逻辑学是黑格尔整个学说体系的灵魂和核心所在。黑格尔的逻辑学说的范畴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部分。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自然科学是“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把自然界划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物理学三个领域,以作为理念在自然界中发展的三个阶段。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最后一部分,也是黑格尔本人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因为“精神哲学”讨论的是“人”。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

黑格尔的法哲学 黑格尔的法哲学实际上是对“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的具体阐述。“ 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世界历史以及一系列的法律思想。

黑格尔简介

黑格尔(1770—1831),19世纪著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辩证法大师、知识渊博的学者。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之一,哲学发展史上第一个系统地阐述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出生于符腾堡的斯图加特城的一个官僚家庭,1793年毕业于国宾根神学院,后来一度在耶拿大学工作,并做过报纸编辑。1816年以后,任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次年因患霍乱病逝。其主要代表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历史哲学》等。 1770年8月27日,斯图加特市税务局书记格奥尔格·路德维希·黑格尔喜添贵子。在这个绅士家庭,一家老少都洋溢在喜庆之中。这个给全家带来喜悦的新生儿,就是数十年后,成为德国著名思想家的格奥格尔·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这是一个生活富裕、处事严肃的家庭。这个家庭虽然不是显赫的上层贵族,但由于家资丰厚,和统治者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而且连续几代人都在政权中谋职,所以,过着高于平民的生活。黑格尔的父辈们因此以绅士自居。

特殊的地位决定了特殊的生活和处事方式。这个绅士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谨小慎微地过着安于现状的本分生活。他们不像贵族阶层那样有恃无恐地对待别人,也不像第三阶级那样对统治者充满了敌意,而是以他们这个阶层独有的行为方式生活着,即严格克己,谨言慎行。对于统治者,他们忠诚而服从;对于下层平民,他们则摆出绅士的风度。在生活上,他们朴实无华,讲究实际。同时,这也是一个很有进取心的阶层。他们努力向上,既想保住现有的地位,又想有机会得到迁升。这种家庭环境,决定了少年黑格尔的为人处事方式。

斯图加特市是德国符腾堡公国的首府,是一个小小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一个出人才的地方。幼年的黑格尔,相貌平平,瘦长的脸给人以营养不良的印象,低垂的眼皮,使人感觉他好像萎靡不振。他一点也不机灵,缺少精力充沛的孩子应有的活蹦乱跳的生气。任何见过他的人,都不认为这孩子会有什么天分,更不可能想到他还会成为著名思想家。

黑格尔的父母有自己对待儿子的方式。他们没有想像儿子会成为什么大人物,只是期望儿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养成绅士阶层应该有的风度,有一技之长,以便长大成人后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如果说期望,任何父母都是有的,黑格尔的父母也不例外。但他们的期望很实际,那就是,希望儿子成为一个有知识有身份的人。为了这些目标,黑格尔的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对他的严格教育。

收入并不很高的收税官,在儿子仅3岁时,就为他请来了家庭教师,教孩子识字和规范的言行。黑格尔少年时代循规蹈矩,一生把读书当成最大的乐趣,是与小时候父亲的培养分不开的。这个严肃对待生活的绅士,也以极其严肃的态度对待儿子的教育和成长。在繁忙的工作和频繁的应酬之余,他每天都要过问儿子的学习进程和对待学习的态度。他时刻把儿子的成长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

严格的管理和教育,使本来就内向的黑格尔更加沉默寡言,也使他养成了多思考、少说话的习惯。当然,由于这个收税官过分注重对孩子的文化教育,而轻视了对孩子的体质训练,致使身体本来就不健壮的黑格尔,到了中学时期体质更加不好。这或许是黑格尔父母的一种失误。

黑格尔的童年是在学习和系统训练中度过的。到了7岁,考虑到家庭教育不如学校教育系统,收税官就把孩子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小学。当时的小学教育以及中学教育是比较松散的。孩子们在学校上课的时间并不多。如果仅仅按照学校的规定来学习,小黑格尔会是很轻松的。那样,他可以有大量玩耍的时间。可是,老黑格尔不能允许儿子浪费时间。他认识到,时间就是知识,有知识就会有才能。所以,在进行学校教育的同时,他仍然在为儿子安排家庭教育。尽管这样做他会付出更多的学费,可是为了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学识渊博的人,这个税务官不惜代价。

在父亲的严格教育下,黑格尔从小就培养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与书为伴的良好习惯。这种习惯影响了他的一生,使他无论是在寻找职业时,还是以某种职业谋生时,都把读书学习放在第一的位置,这对黑格尔的一生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目录

第一章 黑格尔的存在论

黑格尔“逻辑学”

绝对精神

黑氏“存在论”

第二章 黑格尔的本质论

本质

现象

现实

第三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

“主观性”

“客观性”

“理念”

生命

认识

绝对理念

第四章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自然和自然哲学

力学

物理学

有机学

第五章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

灵魂

意识

精神本身

艺术

宗教

哲学和哲学史

第六章 黑格尔的法哲学

法哲学

自由

抽象法

道德

家庭

市民社会

国家

附录

黑格尔在柏林大学的开讲辞

黑格尔名言录

书摘

第一章 黑格尔的存在论

黑格尔“逻辑学”

我们知道,逻辑学是黑格尔整个学说体系的灵魂和核心。黑格尔认为,“就是事物内在的核心”,“思维规定是精神和自然的绝对实体,是普遍的贯穿一切的东西”。正是在此基础上,黑格尔展开了他的一系列关于“逻辑理念”的研究。

那么,什么是黑格尔的“逻辑”?什么又是黑格尔的“逻辑学”呢?

黑格尔所谓的“逻辑”不同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逻辑”;当然,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的也不是我们平常所理解的“逻辑”。我们平常所讲的“逻辑”是一个局限于“形式逻辑”的概念。黑格尔哲学体系里所讲的“逻辑”指的是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中事物存在的本原、核心和本质,即逻辑是关于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论。

故可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研究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事物本质的科学。或者可以说,黑格尔逻辑学的任务就是研究事物的本质、根本、核心以及一切关乎事物本原的东西。

从根本上讲,黑格尔的逻辑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找到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事物存在的本原、核心、本质及潜在的“纯真理”和“绝对精神”。黑格尔认为,逻辑就是“绝对的真理”或者“绝对真理的绝对形式”。甚至可以说,逻辑学就是“纯粹真理”、“绝对精神”和“绝对真理”自身。

在这个基础上,黑格尔认为,针对“逻辑学”本身来讲,它存在的意义,也就是逻辑学在认识“纯粹真理”、“绝对精神”和“绝对真理”的过程中所达到的程度。

黑格尔的逻辑学说的范畴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部分。

“存在论”还只是处在认识的最抽象的阶段,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说的基础。因此,“存在论”属于非常直接的范畴,属于最直接、最抽象和最片面的范畴,所以理解起来也相当困难。但是,只有真正把握了黑格尔的“存在论”,才能真正理解黑格尔整个“黑氏哲学”和“黑氏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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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0: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