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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河南瘦肉精事件
释义

一年一度的3·15照例成为了无良企业的曝光台。此次触发众怒的是国人最为敏感的食品安全问题,受冲击的则是肉类食品行业的龙头老大。可以说,在历经了三鹿奶粉三聚氰胺的舆情冲击后,双汇引进瘦肉精猪肉一事已称不上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标杆性负面事件。但由此引发的舆论关注,从范围与规模的角度讲,仍称得上触目惊心

舆情进展

3月15日上午9时许,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曝光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的乱象。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等地,用“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用瘦肉精喂食的猪,还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该公司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

知名企业为逐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四大环节的监管部门对违禁药品一路绿灯,蚕食着公众对涉事企业的信任以及食品安全领域政府部门几近透支的公信力。节目播出后,上市公司双汇发展午后即跌停,当晚,双汇发展还发布了停牌公告。

当日,尚处在舆情发端阶段的事件被报道转载达525篇次,善于捕捉舆论热点的网媒也纷纷出炉相关专题,新浪财经制作专题《双汇使用含瘦肉精猪肉》、凤凰网发布专题《双汇卷入瘦肉精丑闻》、搜狐“第3方”栏目的专题名称更是犀利——《威风“瘦肉精”——事前“高度近视”,事后“高度重视”》。网民回应中不出意外地出现齐声同斥。在新浪、搜狐等网络论坛上,有关该节目的视频和文字直播的点评在一个小时内便达到近千条。一位网友说,“我原来以为像双汇这种大企业还是安全可靠的,一直都只买它的肉吃,没想到他们也这么坑人。”搜狐绵阳一网友则留言:“简直是拿人们的生命健康开玩笑!恳请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之!”

应对反馈

官方最先给出明确应对举措的是农业部。15日傍晚,新华网刊文《农业部派出督查组赴河南严查“瘦肉精”》称,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针对此次新闻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农业部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

然而,这一应对举动并未在网民中引发共鸣。网易广东省佛山市网友(IP:112.96.*.*)就此留言称,“不知从何时开始,监管部门似乎变成了媒体的下属单位,由媒体先发现问题,然后监管部门立马行动,表示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办’,早干什么去了?可恼,可恨,可悲。”

而企业应对举措则略显举棋不定。据人民网题为《双汇被曝使用瘦肉精猪肉 企业首度回应》的报道,双汇集团副总经理杜俊甫表示,农业部对瘦肉精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双汇集团同样一直对瘦肉精有严格的管理和检测规定,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所以集团一定会严格核实,了解具体实情,并承诺一定给消费者一个交代。显然这种说辞不被网民所接受,有网民暗讽,“三鹿开始也好像说自己是清白的。”

3月16日,舆情进入快速上升期,当日相关报道量升至2570篇。各大纸媒和财经类媒体纷纷跟进报道,其中不少转述了各方专家对此事的看法。《第一财经日报》文章《瘦肉精引养猪业地震》引用一家大型肉制品企业高管的观点:防止瘦肉精出现,应提高生猪规模饲养的比例。在中国广播网的《双汇出现“瘦肉”猪 警示抽样检验与养殖环节需改进》中,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计国也赞同上述观点,此外他还提到,食品的检验属破坏性检验,加大采样率并不现实,建议采用如屠宰前尿检等多种检测方法。

而在《南方日报》的报道《“瘦肉精”再度来袭 问题肉流入“双汇”》中,受访专家则将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归咎于各监管部门九龙治水、齐抓不管的尴尬局面。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我国食品生产流通属于“分段管理”,仔细算下来,有7部法律与8个部门在管着猪肉,但往往最终却是谁也没管好,追究起来也不完全是某一家的责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理事梁皓仪则认为,我们的监管往往就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且这只猫还经常打瞌睡。比如在生猪流通渠道,所谓的抽检往往是流于形式,交钱放行。

【应对反馈】

3月16日午时,双汇发布官方声明,推翻了前一日“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的说法。声明称,“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这意味着双汇官方承认了“健美猪”流入的事实。但声明中双汇官方的解决举措并不尽如人意,“双汇集团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并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这种含糊其辞的声明,并未能起到挽回企业形象的作用。腾讯网友“简单生活”称,“这种道歉让我们消费者感觉不到一丝诚意,大公司连道歉都搞得这么高调,以后坚决不买双汇。”腾讯扬州市网友“旁观者”则指出声明遗漏的关键问题:“声明怎么没有提召回问题产品啊?”

在主管部门方面,据当日《京华时报》的报道《双汇疑用“瘦肉精”猪肉股票跌停》,中国肉类协会会长李水龙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协会关注此事,并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对于“如果报道属实,协会会不会对其进行处罚?”的问题,李水龙表示,要根据情况再定。

而在部委方面,继农业部派出督察组后,另一主管部委——商务部也出台举措。当晚新华社报道,商务部15日当天即责成河南、江苏省商务主管部门调查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于16日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下一步,将在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审核换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商务部的这一举动获得的反响不一,有网友希望藉此彻查,也有网友认为官方反应迟钝。

在河南地方主管部门方面,省市县等不同级别的回应纷纷出现。据16日的地方党报《河南日报》的报道《我省迅速采取措施 严查“瘦肉精”问题》,河南省委、省政府15日便出台相应措施严查“瘦肉精”猪肉,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5项具体措施。

16日午间,新华网、中新网均刊文报道,河南政府部门通报称,前日,河南省及相关地市组成调查组赴各地展开调查,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生猪及猪肉制品全部封存。截至16日,官方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户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济源双汇采购员1人。“瘦肉精”猪肉事件主要事发地——焦作,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凡涉及的县市的畜牧局长全部停职。对此,网民抱怨处置过于避重就轻。如新浪广东深圳手机用户留言:“才6人,请问这是在杀鸡儆猴,做做样子吗?大鱼怎么不闻不问?”

应该说,上述举措虽引发争议,但也属难以避免。然而,双汇总部所在地——漯河的一个举动无异于给已经饱受创伤的公信力雪上加霜了。据16日上午中新网报道,消息灵通人士透路,漯河市政府接待办已通知当地各大酒店密切关注记者动向,如有记者入住酒店及时告知政府接待办,以便酌情处理。15日晚间,至少有一家大酒店的前台值班人员向媒体证实,她们确实接到了政府接待办这样的通知。

这种明显停留在过去“防火防盗防记者”思路下的治理方式,不出意外地引起网络舆论的反弹。新浪网重庆网友“zsjg2001”质疑:“为何不密切关注本地区食品制、检、运、销环节,不关注自己的管理问题而关注记者?是他们夺去了你们的利益?”网易广东省惠州市网友 (IP:59.39.*.*)则模仿咆哮体:“什么叫官商勾结??有木有!!有木有!!!”

被质疑后双汇再发声明

【舆情进展】

相关舆情在3月17日达到峰值,当日有3560篇相关报道。地方媒体除报道本地双汇下架情况外,深度分析文章也开始出现。《南方日报》分析认为,瘦肉精不曾销声匿迹的最主要原因无疑是利益驱使,这不仅指养猪户受利益驱使,更是指隐藏于贩卖瘦肉精的产业链条内的暴利。保守估计,瘦肉精生产、销售总的毛利润率超过500%。而《文汇报》的报道《有法不依让潜规则横行》则引用法学专家的话指出,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瘦肉精”大行其道。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郑伟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现在的情况是法律条款越来越多,但是法律的权威越来越低,尤其是在约束公职人员方面,显得非常不够。从养殖户、检验检疫人员到企业管理人员,都明知使用‘瘦肉精’违法,但依然我行我素。这是因为长期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潜规则怎么能不大行其道,甚至挑战法律呢?”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对记者的严防也在双汇总部中出现:几名双汇集团漯河总部的员工于16日透露,他们均被集团管理层告知,只要接受媒体采访,一经发现就要扣年终奖。

外媒也对此表示出关注。英国《金融时报》题为《中国肉类被指控含添加剂》的报道称,这在中国引发了另一波对食品安全的恐惧。2008年毒奶粉事件让人们记忆犹新,尽管中国政府一再收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还是不断有事件发生,揭露中国食品监督广泛存在漏洞。

【应对反馈】

3月17日,双汇方面一系列举措似乎表明想要扭转被动局面。据不同媒体报道,16日双汇给各大零售企业发出函件称:“凡我司生产的熟肉制品均可正常销售,如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我司将承担一切责任。”另外,双汇还表示,已委托国家及地方相关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熟肉制品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将在3月20日予以公告。当日,双汇集团总经理杜俊甫接受采访时更是明确表示,“双汇作为一家大公司,对所有问题不会回避,会承担所有的责任。”

当晚,双汇集团再次发表声明,要求济源双汇收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处理。对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采购部长、品管部长予以免职,济源双汇继续停产整顿。对此,网民呈现出极其的不信任,“再不食其肉”的说法比比皆是。凤凰网广东省广州市网友“gy025”留言显得较为理智:“影响造成了,无法挽回。不但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对河南形象的影响。免去济源双汇高管,不意味漯河公司没责任。企业怎么处理是企业的事情,关键是要依法办事。食品安全法出台了,那些以失察失管为借口,实则不查不管的企业高管,应当在法律条文前倒台了。”

在中央部委方面,中国农业部17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各项程序,强化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违纪行为。

而在地方政府层面,应对举措也较多。据《河南日报》报道,16日下午,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瘦肉精”猪肉事件查处情况的汇报。而在《河南商报》的报道《我省严查“瘦肉精”》中,河南各个相关主管部门更是纷纷出动: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紧急明电向全省18个省辖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卫生厅选派专人带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有关专家赴焦作、济源等地开展调查,协助当地开展工作。省畜牧局派出6个调查组,分赴温县、孟州、沁阳、获嘉等地,会同当地政府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省质监局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7个重点地市进行检查指导。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省辖市局下发紧急通知,对全省“瘦肉精”类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同时,拉网排查的数据也开始公开发布。据17日中新网报道,来自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份报告称,目前没有发现问题。当晚河南省质监系统的数据也支撑着这一说法。据大河网报道,截至3月17日12:00时,两个质检中心共对河南省以生鲜肉为原料的3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165批次样品进行了检验,均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

然而,对急剧下滑的公信力的质疑仍旧呈现在网民留言、跟帖中。中新网北京网友认为,“所谓检查,很可能是走过场。多年以来,这只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重要的是不要撞在枪口上。”新浪郑州手机用户留言称,“请你们不要都是走走过场,来网上看看吧,群众对有关部门是极不满意的!”

事发地官方“合格”数据备受质疑

【舆情进展】

3月18日,网络报道仍维持在1970篇的高点,其中《中国青年报》在第8版单辟专版,着重报道了基层官员对此的看法、对背景的介绍以及专家的建议。综观当日报道,有两大走向值得关注:一是转载河南方面给出的检测数据;另一是省外媒体开始披露的瘦肉精升级真相。

新一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推翻了官方此前发布的合格数据。有记者在沁阳市的采访中发现,有关部门使用的是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进行检测,结果确实和之前发布的消息一样,即不存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然而当使用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重新进行检测时,结果却呈现阳性。按照检测原理,可初步判断养猪户使用的是另一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类似的说法在《北京晚报》题为《最新发现:当地“瘦肉精”升级》的报道中也能看到。另据《京华时报》报道,记者随同焦作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曝光的几家养猪场再次调查抽检,有养猪户称监管部门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抽检瘦肉精。种种事实均表明官方的结论难以获得支撑。

记者采访也持续遭遇窘境,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3月17日,该报记者在深入河南温县多个村庄调查时,遇到了超出想象的困难,除有人一直跟踪外,多数养猪场老板和养殖户对记者寻访也三缄其口。

【应对反馈】

18日,双汇方面并未有新回应。在中央层面,1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猪肉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强调,各地工商部门对猪肉销售主要渠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也针对“瘦肉精”猪肉事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质检机构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保障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通知要求,企业要严把原料进厂关,严防被瘦肉精污染的原料用于食品加工,同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瘦肉精污染食品。

而当天下午,中国政务网再度刊文《商务部门积极应对屠宰企业收购“瘦肉精”生猪问题》细述了商务部的一系列举措:该部要求企业停产整顿,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下发了《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

事发地政府则再度通报高合格率数据。中新网报道,河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18日通报称,在封存的9个养殖场(户)的1512头存栏生猪中,有52头被检测出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其中32头已被无害化销毁。漯河市委外宣办称,该市近日启动了对肉制品加工企业拉网式检查;截至3月18日10时,已检测的5家肉制品企业的82个批次的产品全部合格。网民的反应与前一日并无二致,如中新网网友“司法”留言称,“这是漯河有关部门作茧自缚,问题多严重,不说我们也知道。”

当前进展

截至24日,68名涉案人员被河南有关部门控制、刑拘、立案侦查,并对43名公职人员调查取证。其中包括26名“瘦肉精”销售员,33名养殖户,7名生猪经纪人,2名企业采购员。

在这起“瘦肉精”事件中,双汇集团曾先后两次发表声明,向公众致歉。而一直未曾露面的该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万隆23日在“双汇集团落实两个声明、确保食品安全全国视频会议”上首度公开回应相关事宜。

他表示,针对‘瘦肉精’抽样检测存在的风险,公司决定不惜成本,对生猪屠宰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测,确保生猪100%全检,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放心产品。

据了解,双汇已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下一步我们要大量发展养殖业,加强双汇对产业链的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另据国务院联合工作组25日通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已发现3个自2007年以来一直制造“瘦肉精”的窝点,下一步将继续严查违禁“瘦肉精”的来源、销售和使用情况,从源头打击违法行为。

事件发生后,双汇开始被质疑产业链缺口,虽有屠宰、加工与销售的优势,却缺乏养殖这一重要源头环节,其生猪主要来源是对外收购。

案件侦破

源头

河南警方发布消息称“瘦肉精”案已经侦破,查明流入河南省“瘦肉精”源头在湖北襄阳。

涉嫌渎职官员被调查

河南省检察院的消息,目前,河南省已经有12名公职人员因在“瘦肉精”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

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7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嫌工作失职的53名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其中,孟州市畜牧局赵和镇畜牧防疫中心站检疫员李正福、动物防疫中心防疫员田伟斌等12名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经由河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瘦肉精”生产窝点被查封

“瘦肉精”案发后,河南省公安厅连夜派出5个工作组赶赴焦作、新乡、济源三市,以及发案的孟州、沁阳、温县、获嘉、济源5县(市)。

3月22日,警方分别在陕西咸阳和河南洛阳,将两名在河南销售“瘦肉精”的主要上线陈某、肖某抓获,并查获“瘦肉精”成品、半成品和加工设备。

3月25日,专案组在湖北十堰将主要疑犯刘某控制,并查封位于襄阳南璋县的生产“瘦肉精”窝点。3月29日,专案组在江苏常州将刘某的同谋奚某抓获。

至此,“瘦肉精”案告破,控制到案并采取强制措施95人。

说法

警方:建议对疑犯从重惩处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警方将在彻查全案的基础上,在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时,对应当严惩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从严从重惩处的建议,并配合检法机关快审快结快判。

另外,河南省公安厅还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检方:严查渎职等职务犯罪

据河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介绍,除已经立案侦查的12人外,他们正在组织检察干警对其他41名公职人员是否涉嫌犯罪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严肃查办这起严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判决

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人民法院25日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并分别以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8名被告人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襄、奚中杰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生猪,且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后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攫取暴利,2007年初,刘襄与奚中杰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用于生猪饲养,其中刘襄负责研制、生产,奚中杰负责销售。

被告人肖兵、陈玉伟明知盐酸克仑特罗对人体有害,仍在刘襄研制出盐酸克仑特罗后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刘襄反馈试用效果好。随后,刘襄大规模生产盐酸克仑特罗,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2700余斤,非法获利250万余元。奚中杰、肖兵、陈玉伟负责将刘襄生产的盐酸克仑特罗销售。刘襄之妻被告人刘鸿林明知盐酸克仑特罗的危害性,仍协助刘襄进行研制、生产、销售等活动。

5被告人生产、销售的盐酸克仑特罗经过多层销售,最终销至河南、山东等地的生猪养殖户,致使大量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勾兑饲料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

沁阳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二团、杨哲、王利明作为沁阳市柏香镇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站工作人员,疏于职守,对出县境生猪应当检疫而未检疫,运输工具应当消毒而未消毒,且没有进行“瘦肉精”检测,就违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牲畜1号、5号病非疫区证明》,其中,王二团、王利明还委托或默许不具备检疫资格的牛利萍代开证明。

沁阳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王二团有期徒刑六年,判处被告人杨哲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利明有期徒刑五年。

外界影响

自从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以来,食品安全再次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此事性质恶劣且影响巨大,这也引起了欧足联的注意。2011年4月10日,欧足联在其官网上对球员发出警告,告诫球员们前赴中国和墨西哥时,要注意食品来源,避免误食含有瘦肉精的食品,从而引起药检不合格。 瘦肉精含有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ist)的药物,球员如果误食含瘦肉精的猪肉有可能导致药检不合格。今年三月,央视曝光了河南部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这在中国引起了巨大影响。无独有偶,墨西哥的“瘦肉精事件”也层出不穷,2007年该国甚至有200余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中毒住院治疗。由于今年6月18日到7月10日将在墨西哥举行U17世界杯,该国的食品安全引起了德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NADA)的担心。

德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表示:“球员们在去墨西哥和中国时必须对当地食品保持谨慎的态度,今年3月我们在两名曾去墨西哥旅游的游客尿液中检测出了盐酸克伦特罗,浓度分别达到了115pg/ml和90pg/ml。目前还没有针对盐酸克伦特罗的特别规定,一旦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呈阳性就会被视为服用兴奋剂。”

德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给球员们提出了建议:“我们建议,当球员们在墨西哥和中国时,尽可能用其他肉类替代猪肉,以摄取必需的蛋白质。球员们必须为自己负责,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国家队训练中心的营养专家,或者和德国奥林匹克协会联系。”

现在由于“瘦肉精事件”的影响,中国和墨西哥已经进入了欧足联的“黑名单”,此次欧足联特别发出警告后,相信球员们都要对中国和墨西哥产的肉类产品敬而远之了。不仅如此,“瘦肉精事件”或许还将使得欧洲各大豪门的夏季访华受到影响。现在欧洲足坛的赛季已经到了末尾,各大豪门正在考虑自己的夏季行程,目前皇马、米兰双雄、利物浦等豪门都可能会在夏季来华,不过在曝出“瘦肉精事件”后,相信各大豪门会好好考虑自己的行程的。

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曝光

“瘦肉精”这个10年屡禁不绝的餐桌“毒瘤”,地下链条怎样秘密生成?随着河南公安机关侦破“瘦肉精”案件,一条完整的“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条浮出水面。

租赁化工厂研制瘦肉精

2011年3月15日,河南“瘦肉精”事件发生后,为查清“瘦肉精”的生产、销售源头,河南省公安厅迅速确定了“追上线、查网络、端窝点、打源头”的案件主攻方向。通过层层“倒追”,公安机关发现,湖北襄阳籍刘某为制造“瘦肉精”的最大嫌疑人。

据刘某交代,他曾在江苏常州一家药厂担任技术人员,其间结识了同厂做药品销售的奚某。2007年,曾销售过平喘药盐酸克伦特罗的奚某告诉刘某,有人想要盐酸克伦特罗用于养殖,如果能研制生产出来,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2007年4月底,利用奚某提供的资金,刘某回到老家襄阳,找到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的一个民营化工企业负责人,称可以合作开发化工产品二氯烟酸。达成租赁经营协议后,刘某利用厂里的试验室和自购的设备,开始秘密研制盐酸克伦特罗。

为刘某打开销路的正是其合伙人江苏常州的奚某和下线销售人员河南郑州的陈某、洛阳的肖某等人。

中间人加淀粉稀释瘦肉精

2007年底,刘某在不掌握地下销售渠道的情况下,开始陆续把生产出的盐酸克伦特罗交给奚某,然后由奚某负责外销给河南郑州的陈某和洛阳的肖某,2008年自己开始直接给陈某和肖某“发货”。“他们只需要电话通知我需要‘几个’、什么时间发货就可以了。”

据刘某交代,由于清楚是违法活动,上下线制售人员间都以电话单线联系,几乎从不见面,联系中也从不提及“瘦肉精”一词,一般以“一个”代表“一公斤”的电话暗号商定所需数量,然后通过物流公司以“添加剂”的名义向外“发货”,而收货人直接按“行内价格”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即可完成交易。

据介绍,陈某等人从刘某处“接货”后,除少数就地转手给次级分销人员赚取差价外,一般会按照30到35倍的比例在盐酸克伦特罗原粉中加入淀粉等添加剂,再次包装后销售给次级分销人员或养殖户。

经公安机关审讯,“瘦肉精”案中的非法制售网络基本查清为:加工源头(刘某和奚某于湖北襄阳合谋研制生产)→主要销售窝点(陈某和肖某)→次级分销窝点(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瘦肉精”使用者(生猪饲养户)→加精猪流向地(屠宰点和肉制品加工厂)。

处于链条最顶端的刘某称,出厂的盐酸克伦特罗呈粉末状,由于纯度很高,被称作原粉,出售价格一般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厂房租金等成本后,每公斤还有600至700元的生产利润。

而主要销售人员陈某和肖某“接货”后,要么以4000元/公斤的价格转手给下线人员,要么添加淀粉等物质稀释后,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下线销售人员或者养殖户。“转手的次数越多,‘瘦肉精’的纯度就会越低”,而每公斤的销售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在郑州市陈某的亲戚家,现场查获的未转移现金就高达30多万元。”警方人员说。

养殖户每头猪多赚50%

处于链条次末端的生猪养殖户拿到稀释后的“瘦肉精”,由于纯度不同,价格也会从每公斤200元到300元不等。饲料中有了这样的“添加物”,就能饲喂出高瘦肉率的生猪,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对于每头生猪80到100元的正常利润而言,算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

而为了迎合“挑肥拣瘦”的市场需求,屠宰点和肉制品加工厂也更愿意以微小的边际收购成本增加其收购生猪的瘦肉率,从而在市场竞争和经济获利上占得先机。

瘦肉精产业链

加工源头 刘某和奚某合谋研制生产

销售窝点 陈某和肖某

分销窝点 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

使用者 生猪饲养户

加精猪流向地 屠宰点和肉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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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1:23:48